保險寬限期

保險契約的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契約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但若過了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契約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寬限期
  • 外文名:grace period
  • 期限:60天
  • 注意:短期保險是沒有保險寬限期
  • 目的:避免契約的非故意失效
基本簡介,如何利用,

基本簡介

保險契約的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設定寬限期的目的在於避免契約的非故意失效。未能如期交納續期保費,大多並非是投保人故意不按時交納,而是出現了暫時的經濟困難,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遺忘等客觀而未按時交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保險公司不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必然會導致更多的保險契約中途停效,關進一步增加契約失效和數量,如大多數未能按時交納續期保費而終止,是會影響保險業務的穩定性,對投保人來說會使其有的保障徹底消失,對雙方都是不利的。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契約依然有效,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但若過了60天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契約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另外,短期保險是沒有保險寬限期的。

如何利用

針對投保人在繳費時期可能出現的現金緊張、一時難以籌集保費的情況,各家保險公司都設定了60天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投保人基本上有寬鬆的時間籌措或向親朋好友借錢,或調整自身理財計畫籌集保費。在寬限期內,保單依舊有效,即使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或患病住院,保險公司也會給予相應的賠付金。但如果投保人在寬限期後繳付保費,萬一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後遭遇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作理賠。所以,投保人若一時難以籌集保費,一定要善用“寬限期”,最好能在寬限期內想辦法繳付保費,以使保單繼續生效。一旦保單由於未繳保費而“半途而廢”,那投保人的保險利益就將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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