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復效

一份壽險保單,繳費期往往長達十年、二十年,漫長的繳納期,有些保戶免不了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繳費,導致保單“斷繳”、失效。

保險復效是讓失效保單可以利用復效功能“起死回生”,但要注意某些特定條件。據了解, 復效是指在保險契約中斷兩年期限內,保戶與保險公司對恢復保險契約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的協定。如果兩年後還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保單就將徹底“死亡”。

不過,保單復效是有成本的,特別是健康險因為牽涉到觀察期、健康狀況等問題,可能面臨加費,甚至復效的保單在出險時出現得不到理賠等情況。另外,辦理復效保戶還需要交納一定的滯納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復效
  • 外文名:Reinstatement of insurance
  • 作用:一定條件下讓失效保單起死回生
  • 範疇:保險行業
保單復效條件,健康變化復效加費,短期險無復效功能,

保單復效條件

保單復效屬人身保險契約中的一般性條款。當保單所有人在繳費過了寬限期後,並且沒有使用自動墊交保險費貸款,保險單便會失效,復效條款允許保單所有人恢復一份失效保險單的效力,但此權利的時效往往截至未繳保費的3~5年。我國一些保險險種規定在2年內可申請復效。申請復效須符合下列條件:
保險復效保險復效
(1)被保險人必須提供使保險人感到滿意的可保性證據。\\"可保性證據\\"的含義要比\\"健康狀況良好"更廣,其中包括職業變化、投保人的經濟情況及其他保險等。
(2)必須補繳拖欠的保險費及其利息。
(3)必須歸還所有保險單質押貸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險單變換為定期壽險,保險單所有人行使復效權利較之重新取得一份新的保險單有利。

健康變化復效加費

【案例1】劉女士5年前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今年初,她過了繳費期兩個多月後,才發現早已過了60天繳費寬限期,於是向保險公司提出復效申請。但在補辦保單手續時,保險公司讓她再做一次體檢。體檢後,她查出血壓偏高等症狀。因此,每年要增加近400元保費。
【提醒】辦理保單復效時,如果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或工作情況有所變動,保險公司將重新核定風險等級和費率。

短期險無復效功能

【案例2】小黃三年前投保了一份終身險,同時附加了一份住院醫療險。去年底忘記繳費,導致保單失效。今年4月到保險公司辦復效手續。可5月份,他卻因突發急性膽囊炎住院一周。保險公司卻以住院時處於90天觀察期而拒絕賠償。
【提醒】復效僅針對長期險,附加險通常都是保險期間為一年的短期險,不存在復效問題。因此,小黃的住院醫療險屬於重新投保,要從投保時起重新計算觀察期,觀察期內發生疾病,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除此之外,辦理保單復效需攜帶保全業務申請書、健康告知書、投保人身份證明檔案原件、保險單原件、最後一次交費單據。若委託他人辦理,須提供委託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檔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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