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講(說唱文學體裁)

俗講(說唱文學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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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講,中國說唱文學體裁名。古代寺院講經中的一種通俗講唱,流行於唐代。多以佛經故事等敷衍為通俗淺顯的變文,用說唱形式宣傳一般經義。其主講者稱為“俗講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俗講
  • 來歷:唐代流行的一種寺院講經形式。
  • 作品:《舜子至孝變文》、《明妃曲》等
  • 話本:講經文、押座文、俗文
  • 特點:俗講流行區域極廣,存在時間久長
來歷,在唐代的發展,在南北朝發展,俗講的作品,俗講的話本,講經文,押座文,俗文,特點,

來歷

唐代,寺院講唱主要由經師和唱導師擔任,他們互相配合,以轉讀和唱導為講經化俗的手段。僧講和尼講對舉,側重於講經者身份性別的差異;而僧講和俗講並提,則意味著講經內容和聽講對象的差異。面對俗眾的講經,以通俗故事為講唱主體,以勸輸寺資為講唱目的。這種俗講源於寺院傳統的唱導,俗講僧尊為法師,俗講在唐時因帝王的支持而發展到鼎盛。俗講技藝由寺院走向民間,成為民間轉變,終又進入宮廷,客群遍布唐五代時中土社會的各個階層。
俗講

在唐代的發展

中國唐代說唱藝術的一種。隨著佛教的傳播,印度佛教徒在誦經中講說和歌唱並用的方式也傳到中國。唐朝是傳播佛教思想的隆盛時代,僧侶將佛經譯成文雅的經文;為向人們進行宣講,又把經文和其中的動人故事編成通俗文字加以演唱,先用說白散文敘述事實,然後用歌唱(韻文)加以鋪陳渲染。這種演唱佛經的形式,稱“俗講”,即通俗講經之意。其文字腳本稱“變文”,即改編的佛經之意。如《阿彌陀經變文》、《大目乾蓮冥間救母變文》等。同時,長篇樂府詩《孔雀東南飛》、《木蘭辭》等,已具有說唱的雛形。民間的這種傳統和佛教的唱經結合起來,逐漸形成了這種宗教性的說唱藝術

在南北朝發展

寺廟帶有很大的娛樂場所色彩,北魏楊炫的《洛陽伽藍記》中記載:“景樂寺至十六齋,設女樂,歌聲繞樑,舞袖徐轉,絲管寥亮,諧妙入神。”唐代長安的一些寺院更是演出戲劇的場所。“長安戲場多集於慈恩,小者在青龍,其次在薦福、永壽。”(《南部新書》)這裡的“慈恩”、“青龍”、“薦福”、“永壽”都是寺名。《資治通鑑·唐孝宗大中二年十二月》中還記載了萬壽公主到慈恩寺看戲的事。這說明了寺廟活動的娛樂性與世俗化的程度。由於俗講的故事動人,歌唱悅耳,成為寺廟活動中極受歡迎的節目。隨之產生了專業的“俗講僧”,其中最著名的是唐代長慶年間(821~824)的俗講僧文敘(即文漵)。史料中記載了唐敬宗於寶曆二年(826)駕臨興福寺,觀看文敘俗講的事實(《資治通鑑·唐敬宗寶曆二年六月》)。

俗講的作品

由於俗講的宗教色彩逐漸淡薄,不限於講說佛經,而較多的接近現實社會,為人們所喜聞樂見,因此受到正統派僧人和封建統治階級的迫害。文敘曾被冠以“假託經論”的罪名,屢次遭到杖脊和流放(宋趙□《因活錄》)。可見俗講內容的世俗化已非嚴酷處分所能禁止。其後,俗講完全脫離了宗教,成為民間說唱,在內容和形式上都突破了宗教的局限,其題材愈加廣闊,音樂上日趨民族化。敦煌發現了一些非宗教性的變文,如歷史故事《舜子至孝變文》、《列國傳》(伍子胥過昭關故事)、《秋胡變文》、《明妃曲》(一題《王昭君變文》),敘說唐朝時事的《西征記》(一題《張議潮變文》),民間故事《韓朋賦》等。俗講的名稱,始見於唐初,實即六朝以來的齋講,乃是套用轉讀、梵唄和唱導來作佛經的通俗講演的。本來隨著佛經的傳入,就有轉讀(即詠經)和梵唄(即歌贊)的發生,另外又有唱導的繼起。唱導原為說唱教導之意。從講解經論義理,變為雜說因緣譬喻,使一般大眾更易理解佛教教義,這就是慧皎所謂“宣唱法理開導眾心”(《高僧傳》卷十三唱導)之法。唱導與俗講的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是二者均以因時制宜隨類化俗為主要的方法與目的,並且所用材料亦大致相同。《廣弘明集》卷十五有梁簡文帝《唱導文》一篇,王僧孺《禮佛唱導發願文》一篇,巴黎圖書館所藏《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及倫敦博物館所藏《回向文》,其體例與《廣弘明集》所收,俱約略相似。因此俗講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溯源於唱導。俗講開始時,只有講經文一類的話本,後來漸采民間流行的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的作用。但變文與講經文的體制不同,也別有其淵源。中唐時代,約在文宗太和九年以前,長安諸寺往往有奉敕開演俗講的法會(一般俗講,是不依敕令的)。寶曆二年(826)敬宗還親臨興福寺觀沙門文漵俗講(《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三《唐紀·敬宗紀》),由此推知其開講時當有莊嚴的儀式。近人發現巴黎圖書館藏P.3849號敦煌卷子一卷,紙背文字二段,一為《佛說諸經雜緣喻因由記》,一為俗講儀式,後附虔齋及講《維摩經》儀式。所記俗講儀式有作梵、禮佛、唱釋經題、說經本文、回向、發願等,與講經儀式無大出入,唯多說押座一式,這大概是俗講所特有的。此外參加俗講的也有法師和都講,法師主講,都講唱釋經題,與正式講經無異。

俗講的話本

敦煌所出作品分類,大別有三:

講經文

此為俗講話本正宗。這類作品,大抵分散文與韻語二部分,散文亦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經結構的;韻語以七言為主,偶爾夾雜一些三言、五言、六言在內,末尾總以“某某某某唱將來”的格式收束。內容以敷衍全經者為多,摘述一段故事者甚少。敦煌所出這類作品,如《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無常講經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敦煌變文集》下集)等,都是。

押座文

據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押通作壓,座即四座之座,蓋開講之前以梵唄引攝,使聽眾專心一意。日本《大正藏》收有史坦因的2240號四種壓座文:即《維摩經押座文》、《溫室經講唱押座文》、《八相押座文》、《三身押座文》,均以七言或八言的韻文為中心,是短品。這四種的末尾均有“某某某某唱將來”一句,可見押座文還有隱括全經引起下文的一種作用。另有緣起文一種,與押座文作用略同,唯較押座文篇幅更長而已,兩者當即後世入話、引子、楔子之類。

俗文

亦稱變文、唱文、講唱文、緣起等。變文為僧侶所作,與俗講有密切關係。它本來是講唱用的,以佛教經典為主題,使教義通俗化而成為人所共知的講唱形式,最宜於俗講使用,因此也用為俗講的話本。俗講雖有三種話本,卻以講經文為宗,押座文為引子,變文不過是補充材料而已。俗講盛行於文宗時代(827—840年),其發生時似在唐初。如據《續高僧傳》卷二十《善伏傳》所載伏日聽俗講事,即貞觀三年(629年)頃俗講即已存在。五代以後,俗講雖不大流行,然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九引《釋門正統》良渚之言,俗講至南宋理宗時(1225—1264年)還未盡絕。這樣從七世紀到十三世紀,前後存在大約五百多年。以區域而論,長安為俗講的中心,定時奉敕舉行;各地方寺院也大都在春秋及夏(或冬,即正、五、九等三長齋月)各有舉行。地方俗講與唱導差不多,而俗講僧、說法師、邑師、化俗法師等為數亦不少。

特點

俗講流行區域極廣,存在時間久長,但在北宋時,由於政治的原因,與異教一齊遭受禁止,至南宋已名存實亡。但它的影響卻極其廣大,宋以後說話人(分小說、說經及說參請、講史書、合生商謎四科)、話本、寶卷、諸宮調、彈詞等,均可溯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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