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文學

侗族文學,有多種,包括侗語民歌、漢語民歌、神話、傳說、故事、侗戲等民間文學以及晚清歌師文學和當代作家文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侗族文學
  • 包括:侗語民歌、漢語民歌等
  • 所屬名族:侗族
  • 主要地區:貴州、湖南、廣西毗鄰地區等
正文
侗族有 142萬餘人(1982),主要聚居於貴州、湖南、廣西毗鄰地區以及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和宣恩等縣。語言屬漢藏語系壯侗語族,1958年創製新文字,通用漢文。侗族文學包括侗語民歌、漢語民歌、神話、傳說、故事、侗戲等民間文學以及晚清歌師文學和當代作家文學。
侗族神話內容豐富,形式古樸。廣泛流傳於侗族民間,在侗族文學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比較著名的神話作品有《嘎茫莽道時嘉(遠祖歌)》、《洪水滔天》、《丈良丈美》、《侗族祖先落寨歌》等。這些神話形象地反映了侗族先民對天地開闢、人類起源、萬物生成的認識,部分神話作品講述了侗民族的形成和歷史以及遷徙等。民間傳說中,歌頌農民起義領袖的吳勉的傳說膾炙人口,婦孺皆知。由於流傳時間的久遠,這一傳說已和原歷史人物的原型相脫離,情節神奇化並和侗族地方風物緊緊聯繫起來。此類傳說還有《姜映芳》、《姜梓林》、《李元華》、《陸大漢》、《抗劉官》等。民間故事題材廣泛,構成侗族民間文學的主要部分。反映婦女命運的“侗家三梅”:《娘梅》、《劉梅》和《述梅》,機智人物故事《卜寬》、《陸本松》、《天神哥》等以及眾多的動物故事,表現了侗族人民熱愛生活追求幸福的美好感情。
侗語民歌分“嘎”、“耶”、“款”三大類,也有人主張分“大歌”、“小歌”、“敘事歌”、“禮俗歌”四類。“嘎”為侗語音譯,即“歌”,獨唱或二人二聲部合唱。“耶”為侗語音譯,即“耶歌”。歌隊集體合唱。“款”為侗語音譯,即“款詞”,只誦不歌。
“嘎”包括用樂器伴奏的琵琶歌、笛子歌、牛腿琴歌、木葉歌和無伴奏的玩山歌、河邊歌、去山歌、雙歌、攔路歌、酒歌、賴油歌、走寨歌、細聲歌、祝福歌、兒歌等,多屬抒情歌。“耶”可分“耶”和“大歌”兩種。“款”包括“法律款詞”、“禮儀款詞”、“神話款詞”、“歷史款詞”、“祝禱款詞”等內容,多在村寨與村寨之間集體訪問作客時誦念,常用駢偶體韻文。其他不歌而誦的韻文如吉利詞、疊詞、白話等,也可劃歸“款”類。
侗族漢語民歌,侗語南部方言區多用漢歌曲調唱,北部方言區多用侗歌曲調唱。也有一些歌手能用同一侗歌曲調兼唱侗語、漢語兩種歌詞。
有些膾炙人口的敘事長歌和抒情長歌,屬於晚清歌師文學。如貴州黎平歌師陸大用的《要什麼樣的頭人》,廣西三江歌師吳朝堂的《秀銀與吉妹》,龍勝歌師知歌的《獨郎茶妹》等。侗族的作家文學興起較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了迅速發展,成長起一批作家。苗延秀的長詩《大苗山交響曲》、《元宵夜曲》,短篇小說集《南下歸來》在侗族當代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新成長起來的作家還有滕樹嵩、張作為、劉榮敏、譚覃、袁仁琮、黃鐘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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