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家權力機關,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常設機構。

歷史沿革,機構設定,派出機構,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1954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區首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1957年2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1983年4月,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上選舉產生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設定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務委員會派出塔城和阿勒泰2個地區工作委員會。自治州人大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和法制、財經、科教文衛、民僑、代表人事5個工作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受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派出機構

內設機構

常設辦事機構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專門委員會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2.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3.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4.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宗教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
  5.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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