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任用

人員任用是指一定的組織按照規定的原則和程式把合適的人員安排到適當的職位上,實現事得其人、人適其事、人與事科學結合的活動。是人事管理的起始環節。人員任用有五條原則。(1)德才兼備、任人唯賢。(2)量才用人, 職能相稱。人的才能有層次、類型之分,工作職位也有內容、高低之別,應使人事相宜。(3)揚長避短,適才適所。把適當的人才安排到適合其發揮才能的崗位上。(4)合理搭配,發揮人才的整體效能。人員任用,不僅考慮人員個體效能的發揮,還要考慮人才群體的合理結構,使個體作用的整體效能大於其相加之和。(5)嚴格程式,依法辦事。人員的任用方式,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變化。

各個國家都是多種方式並存,因為各種任用方式各有不同特點和適用範圍。常用的有:(1)選任制,即用選舉方式確定任用對象的一種制度;(2)委任制,即有任免權的單位直接指派任用對象的一種制度;(3) 聘任制,即用人單位以契約聘請任用對象的制度;(4)考任制,即用人單位通過公開考試和考核的方法了解應考者的德才水平,並以考試、考核結果為依據確定任用對象的制度。中國歷史上曾有禪讓制、科舉制等。西方則有恩賜官職制、政黨分配製、考試錄用制、招聘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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