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博士後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博士後工作的通知

執行日期:1989-10-30

自一九八五年我國試行博士後制度以來,先後在全國93個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設立博士後流動站159個。這些博士後流動流動站分布在全國18個省、直轄市。為充分發揮地方的作用,共同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有關在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事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博士後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人事部
  • 相關檔案:人專發[1989]14號
  • 發布時間:1989-10-30
執行日期:1989-10-30
自一九八五年我國試行博士後制度以來,先後在全國93個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設立博士後流動站159個。這些博士後流動流動站分布在全國18個省、直轄市。為充分發揮地方的作用,共同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有關在問題通知如下:
一、地方人事廳(局)或科技幹部局(處)在博士後工作方面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調查了解、檢查督促本地區各設站單位貫徹執行博士後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情況;組織交流工作經驗;牽頭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解決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協助解決博士後研究人員出站後本人和配偶在工作安排上遇到的困難等。
二、加強對國家投資建造的博士後公寓的工作。凡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博士後公寓,要制定具體管理使用辦法,目前正在建設的,要千方百計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加快進度,使公寓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對過去委託其他單位建設和管理使用的博士後公寓,有關地方人事或科技幹部管理部門要主動幫助解決施工或管理使用中遇到的問題,並會同這些單位研究提出今後改進公寓協調管理的意見。
三、為促進學術交流,增強博士後研究人員之間的聯繫和友誼,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同意,一些地方相繼成立了博士後聯誼會。有關地區的人事或科技幹部管理部門要關心和指導博士後聯誼會的工作,幫助解決具體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對博士後研究人員流動期滿分配固定工作單位後,其配偶的工作安置和戶口遷移問題,《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報告的通知》(國發〔1985〕88號),國家科委、公安部《關於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其配偶、子女落戶等問題的通知》(〔86〕國科發乾字0398號),人事部、公安部《關於變更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其配偶、子女戶口遷移介紹信的通知》(人專發〔1988〕1號)作了特殊規定,與通常的人事調動程式有很大不同。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博士後研究人員的配偶在具體辦理工作調動和戶口遷移手續的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對此,有關省市人事廳(局)要主動協調、督促,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妥善解決。
試行博士後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各有關地方的人事廳(局)或科技幹部局(處)要對博士後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研究,並提了進一步搞好這項工作的建議,於今年十二月底以前寄送我部專家司。
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博士後流動站分布情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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