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婚

交換婚

交換婚,當事人雙方互換姊妹為妻或互換女兒為媳的包辦婚姻形式。民間稱為“小姑換嫂”,或“姐妹換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換婚
  • 概念:一般出於兩種考慮
  • 歷史:不僅指母親的兄弟和爸爸的姐妹
  • 分類:一類是古代的兩個國家
概念,歷史,分類,案例,後果,

概念

這種婚姻關係的形式一般出於兩種考慮,一是物質基礎薄弱的兩家成員出於經濟考慮的結果;二是為了取得兩家世代友好。一般說來須兩家都有兒有女。交換方法有兩種:一是同時交換,馬上兌現;二是成人者先行一步,同時,為未成年的那一對預訂婚約,待其成年之時擇日完婚。

歷史

中國古代,舅姑不僅指母親的兄弟和爸爸的姐妹,而且還是夫婦之間對同伴父母的稱呼。《爾雅釋親》記載:“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婦稱夫之父日舅,稱夫之母日姑。”由此可見,其姊妹因交換關係,進入妻的娘家,所以稱丈夫的父母為舅姑。西周時,姬、姜兩姓世代為婚。在南北朝劉宋時,孝武帝的姑嫁給王偃,有個兒子叫藻,女兒叫憲源;孝武帝娶憲源為皇后,藻又娶孝武帝的姊妹臨川長公主,這也是一個世婚。到唐朝,因門第之隔,高門大姓交換婚姻者更常見,遼、金、元三朝世婚之例更顯著。後來交換婚無論在富豪之家還是貧苦百姓都很常見。時至今日,中國較落後的地區,因家境貧困娶不起媳婦,就用交換婚的形式娶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此種陋習必將隨之消亡。
交換婚是指兩家互以其異性家屬交換為婚的形式。一般而言,上層社會的交換婚主要著眼於政治,是政治利益的需要;下層社會的交換婚主要著眼於經濟,是因為雙方皆負擔不起大量聘禮,交換婚可相互節省一些錢財。史籍中所載的交換婚主要是上層社會的,如《書鄭崇傳》雲,高密大族鄭崇與王家世代婚配,互為嫁娶,成為交換婚的典型表現方式。到了東漢交換婚仍在繼續風行。帝、章帝各朝及其子孫多與功臣耿況的後代互為婚姻。到了順帝、靈帝、獻帝各朝,皇室又與伏晨家族世代聯姻。婚姻這個紐帶成了聯繫君臣關係、體現權力和國柄的象徵。

分類

交換婚有兩類:一類是古代的兩個國家或兩大姓氏,或族與族之間的互相通婚,目的是壯大親族,擴展勢力。如《國語·晉語》曰:“今將婚媾以從秦。”“媾”字,《說文》解釋為“重婚”,“重疊交婚”的意思。如歷史上所說的周代姬、姜兩姓世代互相通婚。另一類是兩戶人家之間兄妹、姐弟互換通婚,也就是民間所稱的“調親”、“親上加親”。這類交換婚,女子通常作為解決兄弟婚姻問題的砝碼,或以妹換嫂,或以姐換弟媳。男女雙方約定換婚後,兩家不再互相收受聘禮,因為兩家各嫁出一女,娶回一女,互不吃虧;只是置青年男女間的情感於不顧,常常由此造成無數悲劇。
山東省荷澤地區婦聯調查,當今這種交換親還是不少的。一九八六年,這個地區七個縣登記結婚共有六萬二千四百二十八對,其中換親的就有一千七百九十七對,而且,這種交換婚男女條件相差懸殊,一是男方普遍比女方大,有的大十幾歲,甚至二十幾歲;二是男方相貌醜陋,或呆痴、或有生理缺陷和生理殘疾;三是男方家貧,大多是無力娶媳,僅夠溫飽的家庭。實質上,這是換親的幾家聯合起來,以犧牲女兒的幸福來成全兒子的終身,女子在這裡只是用來交換的一般等價物
浙北某村有兩家兄妹換婚,張家哥哥娶了陳家妹妹;陳家哥哥娶了張家妹妹。張家的一對恩愛相處,感情日增;而陳家的一對格格不入,吵鬧不休。張家妹妹一氣之下逃回娘家,陳家父母不以為然,立即召回自己的女兒,媳婦一日不回陳家,女兒一日不放回張家。兩家僵持日久。張家哥哥思念妻子,入夜偷偷跑到陳家與妻子相會,不料,被陳家抓住,捆綁拷打,並把女兒鎖在房裡,活活拆散一對夫妻,直到張家姑娘回到陳家認錯,忍氣吞聲過活,才讓他們團圓。
這種婚姻,完全不顧男女當事者的意願,實質上是一種變相的買賣婚姻

案例

潮州地方,舊社會富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窮人窮得做一輩子鰥夫。邊遠地區,大山里就住著一戶人家,為了不致絕戶,兄弟只得合資共娶一個老婆。這當然是個別現象,較為普遍一點的婚姻形式的“糶米換豆”即交換婚。這是一種變形的買賣婚姻,也是古代以人易人,對等交換的族外婚的延伸。
窮困農村,由於聘禮聘金漫天要價,導致許多人娶不起老婆,尤其是那些弟妹眾多的家庭,哥哥娶不起,妹妹嫁不出。如果甲、乙兩家都有這種情況,就可用交換辦法娶得媳婦。既甲家以妹妹嫁與乙家的哥哥,換取乙家的妹妹嫁與甲家的哥哥。這樣一來兩家就可以少付或不付聘金聘禮。這是一換一。更有甚者的是甲、乙兩家或朋友或親戚,他們聯合起來與丙、丁兩家進行交換,形成了車輪式的交換婚。
雙方或多方經過若干次協商妥帖之後就可以舉行婚禮。這種婚禮與一般婚禮大體相同。不過迎接新娘時,不能走同一條路線,要互相迴避。還有一條,就是無論有多少,都要在預先統一好的同一日子、同一時辰接走新娘,舉行婚禮,不得一方臨時藉故擅自拖延婚期。若一方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舉行婚禮時,就得事先通知各方,再另行選擇日期,這是怕其中一方賴婚,引起連鎖反應的緣故。

後果

“糶米換豆”時常釀成惡果。
一般雙方家長在協商對換時,總是先急著為兒子完婚,少有為女兒著想。結果可憐的妹妹往往要作出犧牲。有的是原來早已有了心上人;有的到了婆家之後,因為丈夫年齡太大、長相醜陋、品行欠佳、身體殘廢等原因,加上原來又缺乏了解,有的丈夫及家人,總把她看成是等價交換得來的而加以歧視、虐待。由於種種原因,往往忍氣吞聲過一輩子沒有愛情的家庭生活,嚴重的導致離婚、出走、尋短見。
這種現象又往往產生連鎖反應。甲家出現什麼情況,乙家、丙家、丁家也會相應出現什麼情況。一家逃婚,各家就會拒絕迎娶;一家鬧離婚,各家就會立即回響,即使一方妹妹婚後生活很滿意,不願離婚,哥哥和家人也會施加壓力,逼使妹妹也只好採取同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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