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孔兼

于孔兼

于孔兼(1548-約1612),字元時,號泰景,鎮江府金壇人。是東林黨重要成員。

基本介紹

  • 本名:于孔兼
  • 字號:字元時
    號泰景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鎮江府金壇
  • 主要作品:《菜根譚題詞》
  • 主要成就:東林黨成員
人物簡介,主要作品,家族成員,明史記載,

人物簡介

于孔兼是鎮江府金壇人。萬曆八年在科舉考試中考中進士。授予他九江推官的官職。不久後升為為禮部主事,後來升為儀制郎中。
萬曆十七年,神宗下詔同時冊封三王。于孔兼與員外郎陳泰來聯名上疏,神宗並未理會。于孔兼又諫,終於被採納。
萬曆二十一年考功郎中趙南星主持京察,將要害部門安插的私人幾乎貶斥殆盡.而自己即遭削職。于孔兼上疏申救,神宗皇帝原恨他以前多言,將其貶為安吉判官。顧憲成罷官回無錫後,修復東林書院,于孔兼也常去講學。
于孔兼曾在家鄉金壇居住20年,著書不輟。在縣城西郊築室,其堂曰”志矩”,稱其亭曰”八卦”,他曾講學其中。可惜其堂亭早已無存。
天啟年中,朝廷起用廢籍諸臣。此時,于孔兼已經去世多年。上贈封光祿寺少卿,並諭祭其墓。

主要作品

著有《菜根譚題詞》。

家族成員

祖父:於湛
兄弟:於文熙

明史記載

于孔兼,字元時,金壇人。萬曆八年進士。授九江推官。入為禮部主事,再遷儀制郎中。疏論都御史吳時來晚節不終,不當謚忠恪,因請謚楊爵陳瓚孟秋。乃奪時來謚,而謚爵忠介。大學士王家屏以爭冊立求去。孔兼上言:“陛下徇內嬖之情,而搖主鬯之器。不納輔臣之言,反重諫官之罰。且移怒吏部,削籍三人。夫萬國欽獲罪申時行饒伸獲罪王錫爵,非獲罪於陛下也。輔臣於數千里外,能遙制朝權若此,毋乃陛下以此示恩,欲其復來共成他圖耶!自陛下有近日之舉,而善類寒心,邪臣鼓掌。將來逢君必巧,豫教無期,申生楊廣再見於今,此宗廟之不利,非直臣等憂也。”帝得疏,怒甚。已,竟留中。
明年正月,有詔並封三王。孔兼員外郎陳泰來合疏爭曰:“立嫡之訓,自古有之。然歷考祖宗以來,未有虛東宮之位以候嫡子者。昔陛下正位東宮,年甫六歲,仁聖皇太后方在盛年,先皇帝曾不少待,陛下豈不省記乎?地逼則嫌生,禮殊則分定。願收還新諭,建儲、封王一時並舉,宗社幸甚。”未報。孔兼又言:“陛下堅持待嫡之說,既疑群臣謗訕,又謂朝綱倒持,遂欲坐諫者以無禮於君之罪。夫謂元子當立不容緩者,君子也。此有禮於君者,王如堅諸人是也。謂並封可行逢上意者,小人也。此無禮於君者,許夢熊一人是也。今欲以無禮之罪,而加之有禮於其君者,何以服人心,昭國法?臣又惟巫蠱之謗啟於堯母;承乾之誅成於偏愛。自古亂臣,未有不窺人君之隙而逢迎以遂其奸者。始錫爵之兩諭並擬,其負國誤君大矣。既不能轉移君心決計於初,乃以杜門求去為計。夫前無失策,一去可以成名。失而後爭,爭而不得,雖去不足塞責矣。人謂錫爵言無不盡,特苦陛下聽斷之不行。臣則雲陛下悔心已萌,特憂錫爵感孚之未至。若姑雲徐徐,坐視君父之過舉,錫爵縱不為宗社計,獨不為身名計乎?”會廷臣多諫者,其事竟寢。
亡何,考功郎中趙南星京察削籍。孔兼、泰來各疏救。帝積前恨,謫孔兼安吉判官,泰來饒平典史。孔兼投牒歸。家居二十年,杜門讀書,矩矱整肅,鄉人稱之無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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