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湛(明正德六年進士)

於湛(明正德六年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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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湛,金壇于氏始祖於契玄子,明正德六年進士。嘉靖年任鄖陽巡撫,修建鄖山書院(今鄖陽中學),(鄖陽:今湖北十堰),嘉靖十六年於湛刻《契翁中說錄》二卷 (明)於鎰撰 子部第937冊 。嘉靖丙午年,於湛時任,以母老求改南方。言官糾其詭避,宜重懲,上又命改江西,便其迎養。

基本介紹

  • 本名:於湛
  • 字號:字瑩中
  • 出生時間:1480
  • 去世時間:1555
子孫,生平,晚年,

子孫

於湛子於業(明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於湛孫於文熙于孔兼兄弟(明萬曆八年進士)

生平

於湛(1480 - 1555),字瑩中,金壇人,明正德六年(1511)進士。於湛應朝廷召對,規切時政,有獨到見地,被封為兵部主事,後任職方郎中。任滿改陝西參議,又調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嘉靖元年(1522)九月,於湛因立戰功越升,任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
在貴州期間,於湛妥善解決少數民族糾紛,西南邊防得以穩定。期間,其父去世,他返里治喪,服孝期滿後,嘉靖九年(1530)三月,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參政。是年河南災荒,他開糧倉,救饑民。後升為山西右布政使、再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二年(1533)四月,世宗諭:升於湛為右副都御史,整飭薊州邊備,兼巡撫順天地方,後又轉任巡撫陝西。適遇涇河水溢,於湛倡導修築廣惠故渠,泄洪蓄水。為加強與陝西交界地區的防務,他疏陳“邊計八策”。十五年(1536)十月廷命以原職總理河道。
於湛在任總督河道期內,因黃河南移,運道艱阻,又奏請治河七事;設白馬湖決口,開地邱店、野雞岡等諸口,上游四十餘里流水由桃源集丁家道口進入洪河,截渦河水引入黃河,南濟故道開通漕運。奏請均被採納,並付諸實行,洪患得以抑止。十七年(1538)六月,於湛以母年九十乞歸養,帝許之,於是歸里。
嘉靖二十六年(1547)四月,撫治鄖陽空缺,帝下旨調原任總理河道右副都御史於湛撫治鄖陽。於湛蒞鄖,首興學校,令鄖陽知府徐桂在府治坤隅城下建立鄖山書院,廣招鄖屬士子肄業其中,且自捐廉以供廩紇褚墨,於是來學者已眾。書院學額為之滿,於湛亦講學其間之尊經堂。其時,禮部侍郎馬理特為之作《鄖山書院記》,申述創茲書院之至義,其文刻諸石。鄖陽知府徐桂亦作有《鄖山書院尊經堂記》,表彰於湛之功德,贊為“大雅之政”,文亦刻諸石。鄖山書院距今已逾 460年,其間幾經變革,於1954年更名為鄖陽中學,1997年始遷於十堰市,舊有碑碣,諸多無存。

晚年

於湛撫治鄖陽,不獨重視文事,而且重視武備,乃於建鄖山書院之次年,力謀充實鄖陽兵額,議奏於上,蒙批“可”。於是鄖陽之防事是可以安撫民心,而博得讚許。惟自是年九月與巡按湖廣御史賈大亨互訐,上俱令回籍聽勘,此後再來復官。後升任戶部侍郎。花甲之年,即辭官回鄉,撰《素齋政書》6卷。
三十四年(1555)九月初六日,於湛病逝,終年74歲。朝廷仍賜祭葬如例。於湛所創之鄖山書院迄今仍為人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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