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釋義》稿對全國人大新近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行逐條立法解釋。全書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法條的釋義,第二部分是附錄,全面介紹了該法的立法背景,修改情況以及審議結果的情況。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2006年6月29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這是我國義務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涉及千家萬戶的一件大事。現行的義務教育法是我國第一部教育方面的專門法,它於1986年4月12日經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這部法律實施20年來,對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質,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釋 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依據]
第二條[義務教育制度]
第三條[義務教育方針]
第四條[平等的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政府、家長、學校和社會的義務]
第六條[均衡發展義務教育]
第七條[管理體制]
第八條[督導]
第九條[問責制]
第十條[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生
第十一條[人學年齡]
第十二條[免試人學]
第十三條[保障人學]
第十四條[禁用童工]
第三章 學校
第十五條[學校設定]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
第十七條[寄宿制學校]
第十八條[少數民族學校(班)]
第十九條[特殊教育]
第二十條[工讀學校]
第二十一條[未成年犯的義務教育]
第二十二條[學校均衡發展]
第二十三條[學校周邊安全]
第二十四條[校內安全]
第二十五條[不得違反規定收費]
第二十六條[校長]
第二十七條[不得開除學生]
第四章 教師
第二十八條[教師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九條[平等對待學生]
第三十條[教師資格]
第三十一條[教師待遇]
第三十二條[教師培養]
第三十三條[城市教師支教]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三十四條[教育教學工作原則]
第三十五條[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第三十六條[德育教育]
第三十七條[課外活動]
第三十八條[教科書編寫]
第三十九條[教科書審定]
第四十條[教科書價格]
第四十一條[教科書循環使用]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四十二條[義務教育全面納人財政保障]
第四十三條[學生人均公用經費]
第四十四條[義務教育經費投人體制]
第四十五條[義務教育經費在預算中單列]
第四十六條[轉移支付制度]
第四十七條[義務教育專項資金]
第四十八條[義務教育捐贈]
第四十九條[義務教育經費專款專用]
第五十條[審計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未履行經費保障職責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學校、老師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非法收費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拒絕接收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父母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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