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檢測

REACH檢測

是歐盟法規《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並於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REACH檢測
  • 外文名: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 建立歐盟
  • 類型:化學品監管體系
檢測簡介,法規,檢測,標準,簡介,具體內容,高關注物質,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應對,註冊,

檢測簡介

REACH是歐洲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法規。

法規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並於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註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任何商品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並說明製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毒性評估報告。所有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資料庫中,資料庫由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採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准後才能使用。  據介紹,與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範圍要寬得多,事實上它會影響從採礦業到紡織服裝、輕工、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的產品及製造工序。REACH要求製造商註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大約共有3萬種--並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

檢測

通報
REACH法規附屬檔案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REACH法規規定,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物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
●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t/y/生產商或進口商;
●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質量分數計超過0.1%的濃度。
誰需要進行SVHC通報
REACH173項檢測報告樣本REACH173項檢測報告樣本
● 歐盟製造商
● 歐盟進口商
● 非歐盟生產商(必須委託唯一代表OR進行)
何時進行通報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2011年6月1日起6個月內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後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  SVHC清單發布過程
SVHC預計將產生1400到2000項。
● SVHC第一批清單(15項)於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單(14項)於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醯胺被列入SVHC清單
● SVHC第三批清單(8項)於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單(8項)於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單(7項)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單(20項)於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為什麼要進行SVHC通報
歐盟對境內流通產品執行REACH法規。歐盟境內產品必須履行REACH法規的各項義務,才能合法生產或進口。各國針對REACH法規立法通過了嚴厲的監管和懲罰措施,歐盟海關可進行REACH符合性審查,若違反REACH法規,將面臨產品召回、罰款甚至監禁。  企業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物質進行銷售時,需要像下游用戶提供SDS(安全數據表)。
·作為混合物(配製品)中的一種物質,當此物質含量≥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
·在物品中SVHC質量百分比>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單的SVHC,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且總量大於1噸/年,則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2010年12月1日後被列入清單的SVHC,滿足通報條件的,必須在列入後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
限制
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於法規附屬檔案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某些危險物質、混合物、物品在製造,投放市場和使用過程中的限制

標準

簡介

REACH53是歐盟28個成員國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尤其是家居用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目前國際家居行業共識的三大環保標準是: DMF(皮膚過敏元素)、REACH53、CARB標準,三項為互補型的環保體系,相互之間沒有重疊,該系列家居環保標準由國內著名家居品牌聯邦集團發起倡導,旗下聯邦米尼環保沙發系列承諾遵守國際環保標準,呼籲保護消費者權益。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即REACH法規),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該法規已於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開始實施。主管機關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中國,  此標準要求年產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品里53項高度關注物(SVHC)物質不能超過總物品重的0.1%. 這項標準無論從測試項目內容、技術要求、限量參數、測試複雜性、供應鏈控制體系性等,目前國內標準尚未推行。  1、從測試項目內容上來看,除了國內所列物質項,REACH53項里已有,REACH53項還加上其他化學品共48項;  2、從技術要求上來看,REACH53項環保標準的限量參數比國內標準的要嚴格幾十倍;  3、從測試複雜性來看, REACH53是從1976年開始初步實施,一直致力於逐步完善,從2008年開始實施第一批15項到現在的53項,是有計畫、可持續發展的法規,此法規的目標是與歐盟在WTO框架內所承擔的國際義務相一致,保護人體健康和促進無毒環境;  4、從供應鏈控制體系性來看,此法規的操作必須要追溯到最上游供應體系,也必須是透明化的體系性的步驟方能完成。

具體內容

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負有以下義務:
(一)註冊
(整理並提交包括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測試數據在內的詳細報告。)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註冊範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獨立存在的物質或配製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註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於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註冊。
REACH法規中,豁免註冊的物質有:
1. 1噸/年/人的物質
2. 放射性物質
3. 海關監管下的不做任何處理或加工的:(1)為再出口而暫存,或保稅區或保稅倉庫中的;或(2)過境的
4. 非分離中間體
5. 運輸危險物質的運輸工具
6. 廢棄物
7. 成員國因國防之因而豁免的
8. 醫藥或獸藥
9. 食品或飼料中的添加劑、食品調味劑和動物營養劑
10. 附屬檔案 IV中的物質(已知風險很低)
11. 附屬檔案V中的物質
12. 再次進口已註冊的物質本身或製品中的物質
13. 已註冊的物質本身、製品或物品中的物質再次加工時(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應商中未註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於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除外)
15. 僅用於產品或研發的化學物質(PPORD)(5+5/10年)
16. 只用於植保產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輔料(co-formulants)(視為已註冊)
17. 只用於生物殺滅劑中的活性成分(視為已註冊)
18. 根據79/831/EEC指令,已做過新化學物質申報的物質(視為已註冊)

高關注物質

第一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I
序 號
物 質
EC 號
CAS 號
1
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2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202-974-4
101-77-9
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yl phthalate)
201-557-4
84-74-2
4
氯化鈷 Cobalt dichloride)
231-589-4
7646-79-9
5
五氧化二砷 (Diarsenic pentaoxide)
215-116-9
1303-28-2
6
三氧化二砷 (diarsenic trioxide)
215-481-4
1327-53-3
7
二水(合)重鉻酸鈉 (Sodium dichromate)
234-190-3
7789-12-0 10588-01-9
8
二甲苯麝香
(5-tert-butyl-2,4,6-trinitro- m-xylene(musk xylene))
201-329-4
81-15-2
9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醇)酯 Bis(2- ethyl hexylphthalateDEHP)
204-211-0
117-81-7
10
六溴環十二烷 及其非對映異構體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and
all major diastereoisomers identified
(α–HBCDD, β-HBCDD, γ- HBCDD))
247-148-4

221-695-9
25637-99-4 及 3194-55-6
(134237-51-7, 134237-50-6, 134237-52-8)
11
C10-13 短鏈氯化石蠟
(Alkanes,C10-13,chloro(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287-476-5
85535-84-8
12
三丁基氧化錫 Bis tributyltin) oxide)
200-268-0
56-35-9
13
砷酸氫鉛Lead hydrogen arsenate)
232-064-2
7784-40-9
14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enzyl butyl phthalate
201-622-7
85-68-7
15
三乙基砷酸酯 Triethyl
arsenate)
427-700-2
15606-95-8

第二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II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將14個物質加入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這14個物質在REACH中將需要履行供應鏈信息傳遞的義務,下游產品供應商必須在客戶提出要求的45天內免費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提供產品中這些物質含量的具體信息。瑞歐科技提醒這些物質的製造或進口企業,必須核查自身在此清單下可能要承擔的義務,這些義務不僅涉及物質本身,還包括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單中的物質包括5種形式的聚芳烴-蒽、高溫煤瀝青、2,4 -二硝基甲苯、硫酸鉛鉻鉬紅、硫代鉻酸鉛黃、磷酸三(2-氯乙基)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氧化鋯矽酸鋁耐火纖維和鉻酸鉛共14種,去除了去年12月ECHA成員國委員會通過的15個高關注物質中的丙烯醯胺。ECHA成員國委員會雖然將丙烯醯胺確定為高關注物質,但歐盟初審法院院長取消了此次將該物質列入清單。  目前丙烯醯胺重新被歸入SVHC,現第二批有15項。  15個物質的詳細清單如下:
物質名稱
CAS號
常見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膠製品,橡膠油,輪胎
蒽油,蒽糊,輕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餾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溫煤焦油瀝青
659969-93-2
用於塗料、塑膠、橡膠
丙烯醯胺
79-06-1
絮凝劑,膠黏劑,土壤改良劑,造紙助劑,纖維改性與樹脂加工劑
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工業絕熱、密封、防腐材料;電熱裝置絕緣、隔熱材料;儀器設備、電熱元件的絕緣和隔熱材料;汽車行業隔熱材料
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製造染料中間體,炸藥,油漆,塗料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84-69-5
樹脂和橡膠的增塑劑,廣泛用於塑膠、橡膠、油漆及潤滑油、乳化劑等工業中
鉻酸鉛
7758-97-6
可用作黃色顏料、氧化劑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樹脂塗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顏料,色紙、橡膠和塑膠製品的著色劑
鉬鉻紅(C.I.顏料紅104)
12656-85-8
用於塗料,油墨和塑膠製品的著色
鉛鉻黃(C.I.顏料黃34)
1344-37-2
用於製造塗料、油墨、色漿、文教用品、塑膠、塑粉、橡膠、油彩顏料等著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劑、阻燃性增塑劑、金屬萃取劑、潤滑油、汽油添加劑,以及聚醯亞胺加工改性劑

第三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III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剛剛結束的赫爾辛基會議上,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與成員國委員會(SMCs)對可能成為高度關注物質的8項SVHC提案物質達成一致認同。這些物質在ECHA最終做出將其納入的候選清單的決議後,將被正式納入SVHC候選清單,該清單將在ECHA網站上更新。 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麥、法國、德國3個歐盟成員國提出的將8種化學物——三聚乙烯,硼酸,無水四硼酸鈉,七水合四硼酸鈉,鉻酸鈉,重鉻酸銨,重鉻酸鉀,歸為SVHC的提議,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質。各國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發表有關這8種物質的危險特性的評論,SMCs屆時將審查這些意見,以決定是否和ECHA達成一致。 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選列表中,至此,候選清單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種。 新增的8項SVHC如下:
序號
物質名稱
EC 號
CAS號
1.
三氯乙烯
201-167-4
79-01-6
2.
硼酸
233-139-2/234-343-4
10043-35-3/11113-50-1
3.
四硼酸鈉,無水
215-540-4
1330-43-4
12179-04-3
1303-96-4
4.
四硼酸鈉,水合物
235-541-3
12267-73-1
5.
鉻酸鈉
231-889-5
7775-11-3
6.
鉻酸鉀
232-140-5
7789-00-6
7.
重鉻酸銨
232-143-1
7789-09-5
8.
重鉻酸鉀
231-906-6
7778-50-9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發布了REACH法規第四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該批物質為8月底提議的11種物質中的8種,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於被認為缺乏數據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單之外。至此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的物質增加至46種。第四批的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突變和/或生殖毒性物質(CMR),清單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單名稱EC號和CAS號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鈷(Cobalt sulfate)EC號233-334-2CAS號10124-43-3CMR主要用於製造其他物質。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乾,表面處理(如電鍍),防腐,生產顏料、脫色(在玻璃、陶瓷中)、電池、動物飼料、化肥等。硝酸鈷(Cobalt dinitrate)EC號233-402-1CAS號10141-05-6CMR主要用於製造其他化學品和催化劑。此外,還用於表面處理和電池。碳酸鈷(Cobalt carbonate)EC號208-169-4CAS號513-79-1CMR主要用於製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於飼料添加劑、製造其他化學品,製造顏料和膠粘劑醋酸鈷(Cobalt diacetate)EC號200-755-8CAS號71-48-7CMR主要用於製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於製造其他化學品,表面處理,合金,製造顏料,乾燥,橡膠膠粘劑和飼料添加劑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號203-713-7CAS號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體和燃料添加劑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號203-804-1CAS號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三氧化鉻(Chromium trioxide)EC號215-607-8CAS號1333-82-0CMR用於金屬表面處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鉻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鉻酸(Chromic acid) 二鉻酸(Dichromic acid) 鉻酸及二鉻酸的低聚物 EC號231-801-5CAS號7738-94-5EC號236-881-5CAS號13530-68-2-CMR當三氧化二鉻溶於水即產生此類物質。三氧化二鉻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這些物質與三氧化二鉻的使用相同。

第四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IV
2010 年12 月15 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新增8 項物質進入SVHC 候選清單,至此,SVHC增至46項:
編號
SVHC關注物質清單
用途
物質名稱(中文)
Substance Name(En)
EC Number
CAS Number
1
硫酸鈷
Sulfuric acid,cobalt(2+) salt (1:1)
233-334-2
10124-43-3
生產其他化學品,更多用作催化劑、乾燥劑、表面處理劑(如電鍍)、防腐、著色、脫色、電池等
2
硝酸鈷
cobaltous nitrate
233-402-1
10141-05-6
生產其他化學品,更多用作催化劑、表面處理、電池等
3
碳酸鈷
Cobaltous carbonate
208-169-4
513-79-1
生產其他化學品,用作催化劑、食品添加劑、色素、粘合劑等
4
乙酸鈷
Cobaltous acetate
200-755-8
71-48-7
生產其他化學品,用作催化劑、表面處理、合金、色素、染料、橡膠、膠水、食品添加劑。
5
2- 甲氧基乙醇
Ethanol, 2-methoxy-,calcium salt (2:1);
203-713-7
109-86-4
顏料、催化劑及用於陶瓷工業
6
2-乙氧基乙醇
2-(2-methoxyethoxy)ethanol
203-804-1
110-80-5
陶瓷釉料和油漆催乾劑,也用於電鍍、鹼性電池、生產含鈷顏料和其它鈷產品,還用於催化劑、分析試劑、飼料添加劑、輪胎膠粘劑、立德粉添加劑
7
三氧化鉻和
Chromium trioxide
215-607-8
1333-82-0
金屬整理劑,水性木材防腐劑的固定劑
8
鉻酸/重鉻酸/鉻酸及重鉻酸低聚物
Chromic acidDichromic acid
7738-94-513530-68-2
三氧化鉻溶於水時,產生鉻酸、重鉻酸;三氧化鉻多數情況下為水溶液,因此,鉻酸、重鉻酸與三氧化鉻用途一致。即用於金屬後處理和木材防腐穩定劑

第五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V
2011年6月20日,在成員國統一的認可下,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7種物質正式加入SVHC候選清單,同時修訂了之前已確認的SVHC物質—氯化鈷的危害性。  此次是第五批正式公布的SVHC候選清單,加上之前的四批SVHC候選物質,目前候選清單中總計已達53種物質。
新增與調整的SVHC候選物質
物質名稱
EC 號
CAS 號
提案的SVHC性質
潛在套用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03-839-2
111-15-9
第57(c)條,生殖毒性
塗料和化學工業中的溶劑,氰基丙烯酸酯膠粘劑生產的中間體。
鉻酸鍶
232-142-6
7789-06-2
第57(a)條,致癌物
航空/航天混合塗料中緩衝劑,鋼鐵和鋁卷材及汽車塗料中使用
1,2-苯二酸-二(C7-11支鏈與直鏈)烷基(醇)酯
271-084-6
68515-42-4
第57(c)條,生殖毒性
PVC,泡沫,粘合劑和塗料中增塑劑
聯胺也稱:肼
206-114-9
302-01-2
7803-57-8
第57(a)條,致癌物
在肼衍生物製造中的中間體,作為聚合反應的單體,作為水處理、金屬和化學品精煉中的防腐劑,也可用作航空太空飛行器推進劑和軍事(緊急)動力裝置的燃料。
1-甲基吡咯烷酮
212-828-1
872-50-4
第57(c)條,生殖毒性
電子電器設備製造中塗層、洗滌產品的溶劑,還套用與半導體工業,石化、醫藥和農用化學品中。
1,2,3-三氯丙烷
202-486-1
96-18-4
第57(a)和(c)條,致癌物和生殖毒性
在氯化溶劑和農業生產的中間體,也作為單體使用,以前用於作油漆、清漆的去除劑和脫脂劑。
鄰苯二甲酸二異庚酯
276-158-1
71888-89-6
第57(c)條,生殖毒性
PVC、密封劑、塗料和印刷油墨的塑化劑。
氯化鈷*
231-589-4
7646-79-9
第57(c)條,生殖毒性
鈷化合物製造的中間體,用於輪胎粘合劑、有機紡織品染料、油漆乾燥劑,用於玻璃和陶瓷潔具的表面處理工藝,著色劑或褪色劑,用於壓敏電阻器、磁鐵或濕度指示劑。

第六批

高關注物質清單 SVHC VI
2011年12月1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發布公告,正式公布第六批20項SVHC。  ■ 第六批SVHC清單及用途: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SVHC分類
潛在用途
鉻酸鉻
24613-89-6
246-356-2
CMR2類致癌物質
用於在航空航天,鋼鐵和鋁塗層等行業的金屬表面混合物。
氫氧化鉻酸鋅鉀
11103-86-9
234-329-8
CMR2類致癌物質
航空/航天,鋼鐵,鋁線圈,汽車等塗層。
鋅黃
49663-84-5
256-418-0
CMR2類致癌物質
汽車塗層,航空航天的塗層。
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RCF)
-
-
CMR2類致癌物質
耐火陶瓷纖維組主要用在高溫防火,工業套用(工業火爐和設備防火,汽車和航空航天設備)和建築,生產的防火設備
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RCF)
-
-
CMR2類致癌物質
耐火陶瓷纖維組主要用在高溫防火,工業套用(工業火爐和設備防火,汽車和航空航天設備)和建築,生產的防火設備
甲醛與苯胺的聚合物
25214-70-4
500-036-1
CMR2類致癌物質
主要用於其他物質的生產,少量用於環氧樹脂固化劑
鄰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204-212-6
CMR2類致生殖性毒性物質
ECHA沒有收到關於這種物質的任何註冊。主要用途塑膠產品中的塑化劑,塗料,顏料包括印刷油墨。
鄰甲氧基苯胺
90-04-0
201-963-1
CMR2類致癌物質
主要用於紋身和著色紙的染料生產,聚合物和鋁箔
對特辛基苯酚
140-66-9
205-426-2
具有相同毒性的物質
用於生產聚合物的配製品和聚氧乙烯醚。也會被用於粘合劑,塗層,墨水和橡膠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107-06-2
203-458-1
CMR2類致癌物質
用於製造其他物質,少量作為化學和製藥工業的溶劑。
二乙二醇二甲醚
111-96-6
203-924-4
CMR2類致生殖性物質
主要被用於化學的反應試劑,也用作電池電解溶液和其他產品例如密封劑,膠粘劑,燃料和汽車護理產品
砷酸、原砷酸
7778-39-4
231-901-9
CMR2類致癌物質
主要用於陶瓷玻璃融化和層壓印刷電路板的消泡劑
砷酸鈣
7778-44-1
231-904-5
CMR2類致癌物質
生產銅,鉛和貴金屬的原材料,主要用作銅冶煉和生產三氧化二砷的沉澱劑
砷酸鉛
3687-31-8
222-979-5
CMR1類致生殖毒性物質&CMR2類致癌物質
生產銅,鉛和貴金屬的原材料
N,N-二甲基乙醯胺 (DMAC)
127-19-5
204-826-4
CMR2類致生殖毒性物質
用於溶劑,及各種物質的生產及纖維的生產。也會被用於試劑,工業塗層,聚醯亞胺薄膜,脫漆劑和油墨去除劑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MOCA)
101-14-4
202-918-9
CMR2類致癌物質
主要用於樹脂固化劑和聚合物的生產,以及建築和藝術
酚酞
77-09-8
201-004-7
CMR2類致癌物質
主要用於實驗室試劑,PH試紙和醫療產品
迭氮化鉛
13424-46-9
236-542-1
CMR2類致生殖毒性物質
主要用作民用和軍用的啟動器或增壓器的雷管和煙火裝置的啟動器
2,4,6-三硝基苯二酚鉛
15245-44-0
239-290-0
CMR2類致生殖毒性物質
主要用於小口徑步槍彈藥的底漆,另外常用於軍用彈藥,粉驅動裝置和用於民用雷管。
苦味酸鉛
6477-64-1
229-335-2
CMR2類致生殖毒性物質
ECHA沒有收到任何關於該物質的註冊,苦味酸鉛是一種爆炸物,在雷管的混合物中會少量用到此物質

第七批

SVHC清單(13項)
ECHA於2012年6月18日正式發布REACH法規第七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共13種物質。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分類
紡織品與鞋類行業中可能的套用
三乙二醇二甲醚 (TEGDME; triglyme)
112-49-2
203-977-3
R, Cat. 1B
潤滑劑和添加劑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乙二醇二甲醚(EGDME)
110-71-4
203-794-9
R, Cat. 1B
用於柔印凹版水溶
油墨的成分
玻璃清洗劑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4,4’-二(二甲氨基)-4’’-甲氨基三苯甲醇*
561-41-1
209-218-25
C, Cat. 1B
C.I.溶劑紫8
用於油墨和染料
4,4’-二(二甲氨基)二苯甲酮(米氏酮)
90-94-8
202-027-5
C, Cat. 1B
生產三苯基甲烷染料的中間體,例如:C.I.鹼性黃2,C.I.溶劑黃34,C.I.鹼性紫3。
用作染料和顏料的添加劑
C.I.鹼性紫3*
548-62-9
208-953-6
C, Cat. 1B
用於應刷油墨
用於木材、絲綢和紙張的染料
用於聚丙烯腈纖維的染色
C.I.鹼性紫26 *
2580-56-5
219-943-6
C, Cat. 1B
用於印刷油墨、油漆和顏料
用於紡織、塑膠、紙張和木材染色
三氧化二硼
1303-86-2
215-125-8
R, Cat. 1B
用於油漆和塗料
用於紡織染色和後處理
甲醯胺
75-12-7
200-842-0
R, Cat. 1B
用於生產合成皮革和油墨的溶劑
生產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的副產品
甲基磺酸鉛
17570-76-2
401-750-5
R, Cat. 1A
用於電鍍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N,N,N',N'-四甲基-4,4'- 二氨基二苯甲烷(米氏鹼)
101-61-1
202-959-2
C, Cat. 1B
生產染料和顏料的中間體,例如:C.I.鹼性黃2,C.I.鹼性橙14, C.I.溶劑黃34
C.I. 溶劑藍4 *
6786-83-0
229-851-8
C, Cat. 1B
用作油墨和染料
用作羽毛、塑膠和木材染色
TGIC:1,3,5-三(環氧乙基甲基)-1,3,5-三嗪-2,4,6-(1H,3H,5H)-三酮
2451-62-9
219-514-3
M, Cat. 1B
主要用作聚酯粉末交聯劑
金屬表面處理塗層
β-TGIC: 1,3,5-三[(2S 和 2R)-2,3-環氧丙基]-1,3,5-三嗪-2,4,6-(1H,3H,5H)-三酮
59653-74-6
423-400-0
M, Cat. 1B
樹脂和塗層固化劑
用作絲網印刷、粘合劑、塑膠穩定劑

應對

檢測
對自己產品中是否含有高關注度物質(SVHC)進行檢測,排查是否含有高關注度物質。最好是跟供應商一同應對,分攤費用,把供應商提供給自己的產品的原材料進行蒐集,然後對原材料進行中測檢測,最終整合成產品的符合性CHB評估報告,再進行費用分攤。而符合性評估報告就是體現產品最終符合REACH法規情況的說明,進口商只要獲得這個報告,那么企業就是履行了該履行的義務了。如果確認產品符合了通報的規定,那么還需要儘早做好通報工作準備。
材料學分析與供應鏈材料物質信息傳遞
檢測只是分析產品中有害物質存在情況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規的強制要求。分析產品中的SVHC存在情況,目前工業界普遍採用並且ECHA在指南檔案中推薦的方式是:“材料學分析與供應鏈材料物質數據信息傳遞”!區別於SVHC檢測。“材料學分析與供應鏈材料物質數據信息傳遞”的特點:
1、工業界普遍認同進行掃描式的材料學分析是識別產品中物質存在的合理步驟
2、通過供應鏈材料物質數據收集且傳遞給下游進口商,今後在工藝,原材料不變的情況下不需要做數據修改。
3、通過材料學分析,減少需要進行檢測的材料和物質,將大大減少物質的控制成本。
4、不需要檢測的材料和項目,在不同供應鏈層次中,都不需要檢測,將進一步降低整個供應鏈的法規應對成本。
5、法規符合兼容性強。面對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法規標準,通過材料學分析與供應鏈材料物質數據信息傳遞,將 “一勞永逸”。
6、在於整個供應鏈建立“產品有害物質控制與法規符合評估系統——HENZ系統”,將有害物質控制的重點主動地放在產品的設計、生產等上游,而不是僅僅依靠下游的檢測來控制,這樣不但可以起到預防的作用,而且從根本上解決了產品可能帶來的有害物質超標的風險。

註冊

REACH註冊-分階段物質
有一種特殊的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已生產或在市場上銷售REACH生效前的過渡性制度。這種物質被稱為分階段物質。公司可以受益於2008年12月1日過渡政權如果預註冊的物質。
履行下列標準中的至少一個物質,可考慮作為分階段物質按照REACH(第3(20))。
所列出的物質在歐洲現有商業化學品目錄(EINECS)
已在歐盟(包括國家,2007年1月1日加入)生產的,但沒有被放置在歐盟市場上1992年6月1日後的物質
被認定為“不長鏈聚合物的物質'
對於這些物質,報名時必須提交下列期限:
2010年11月30日
每年1000噸或以上,致癌,致突變或有毒的生殖物質每年1噸以上,和每年100噸以上的水生生物或環境的危險物質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註冊截止日期。
2013年5月31日
在100-1000噸,每年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註冊截止日期。
2018年5月31日
在1-100噸,每年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註冊截止日期。
所有的物質,不符合任何標準相物質被視為非分階段物質。通常情況下,非分階段物質沒有被製造,在市場上銷售或使用歐盟在2008年6月1日前,根據指令67/548/EEC,除非他們得到通知。
非分階段物質的潛在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向ECHA提交查詢,並隨後在按照REACH註冊物質,才可以生產或進口該物質。
根據第67/548/EEC號指令(也稱為NONS)通知所有的物質都被認為是根據REACH註冊,ECHA已經登記號碼的所有通知。從ECHA的通知僱主可以要求登記號碼。
REACH註冊-需要註冊嗎?
在供應鏈中的下列行為,必須符合註冊過程:
歐盟製造商和進口商自己的物質或混合物中
歐盟生產商和進口商符合條件的文章解釋了在物品中的物質指南
“唯一代表”在歐盟成立,並任命歐盟以外的製造商,配方或物品生產商建立了履行進口商的註冊義務
REACH註冊-數據共享
REACH的一個基本方面是信息共享的物質生產,進口,在市場上銷售和使用在歐盟的要求。這樣一來,同一物質的註冊人可以降低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脊椎動物試驗。當信息是可用的,研究涉及脊椎動物試驗必須註冊人之間共享,以防止重複測試。新的研究涉及脊椎動物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進行。
數據共享也聯合登記之前,當一種物質生產或進口超過一家公司。
數據共享的機制有兩種:
物質信息交換論壇(SIEF論壇),用於分階段物質的預註冊已
查詢,用於非分階段物質和相位在沒有進行預註冊的物質
註冊人必須盡一切努力,以確保共享信息,聯合註冊所需的成本是在一個公平,透明和非歧視性的方式來確定。所有各方必須及時履行自己的數據共享義務。
REACH註冊-數據共享糾紛
RECHA可以幫助數據共享現有的和潛在的註冊者之間的糾紛,在解決。一位自稱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發起各方之間的一切可能的途徑後,已經探索。
任何潛在註冊人提出的數據共享糾紛與ECHA決定必須始終得到前向ECHA提交註冊卷宗。
如果發生糾紛,ECHA的決定將根據雙方各自的努力達成一項協定,在共享的數據,其成本在一個公平,透明和非歧視性的方式評估。
與ECHA啟動數據共享爭議程式必須展示出一個潛在的註冊者所有各方達成協定,必須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據而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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