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湖南高速路爆燃事故

2014年7月19日凌晨3點左右,滬昆高速湖南邵懷段1309KM處由東往西方向,發生一起兩車追尾事故,引發爆燃。交通事故共造成5台車輛燒毀,已確認38人遇難,5名傷者已被送往當地醫院救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9湖南高速路爆燃事故
  • 時間:2014年7月19日凌晨3點
  • 事件:起兩車追尾事故
  • 後果:5台車輛燒毀,已確認38人遇難
事故介紹,事故報告,

事故介紹

2014年7月19日凌晨3點左右,滬昆高速湖南邵懷段1309KM處由東往西方向,發生一起兩車追尾事故,引發爆燃。交通事故共造成5台車輛燒毀,已確認38人遇難,5名傷者已被送往當地醫院救治。其中一輛被燒毀的大客車車牌為“閩BY2508”。

事故報告

2014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一輛自東向西行駛運載乙醇的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與前方停車排隊等候的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型普通客車(以下簡稱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起火燃燒,致使大客車、輕型貨車等5輛車被燒毀,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餘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馬凱副總理和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盡力減少人員傷亡,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要汲取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4年7月21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了公安、交通、消防、車輛、質檢、化工、塑膠加工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研究試驗、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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