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昆高速邵懷段7·19交通事故

2014年7月19日凌晨3時許,滬昆高速邵懷段1309KM處發生小貨車與大客車追尾爆炸交通事故,5台車輛因該交通事故燒毀,造成重大傷亡。

事故經過,事故報告,

事故經過

2014年7月19日凌晨3時許,滬昆高速邵懷段1309KM處由東往西方向(邵陽市隆回縣境內),一輛裝載可疑可燃液體的小貨車與一輛福建開往貴州的大客車發生追尾後爆炸燃燒。據初步調查,大客車核載53人,有4名乘客逃出(嚴重燒傷)。
據現場指揮救援部通報,滬昆高速邵懷段“7.19”交通事故共造成5台車輛燒毀,分別為閩BY2508大客車(所有人為福建省莆田汽車運輸有限城廂分公司,核載53人)、粵F08030號三菱小客車(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估計已遇難)、湘A3Z746號廂式貨車(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裝載物品已經全部燒盡,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已遇難)、湘A98206號大貨車和贛E38950號大貨車。
現場大火已經撲滅,現場搜救、傷亡人員核查及勘查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

事故報告

2014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一輛自東向西行駛運載乙醇的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與前方停車排隊等候的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型普通客車(以下簡稱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起火燃燒,致使大客車、輕型貨車等5輛車被燒毀,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餘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馬凱副總理和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盡力減少人員傷亡,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要汲取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4年7月21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了公安、交通、消防、車輛、質檢、化工、塑膠加工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研究試驗、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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