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湖南高速兩車相撞引發爆燃事件

7·19湖南高速兩車相撞引發爆燃事件

2014年7月19日凌晨,滬昆高速邵陽境內隆回至洞口段一輛載有易燃易爆品的貨車與一輛大巴車追尾相撞,隨即引起爆炸並且燃燒,致使5輛大小車輛嚴重燒毀。目前已經造成43人死亡,其中大客車上41人,小貨車上2人,另外有6人受傷,其中有4人重傷,死亡人數有可能會進一步上升,事故調查以及善後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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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況

2014年7月19日凌晨3點左右,滬昆高速隆回到洞口段發生交通事故,目擊者稱一疑似裝有易燃易爆品的小貨車與一大巴車相撞,發生爆炸、燃燒,5車受損嚴重。目前已經造成43人死亡,其中大客車上41人,小貨車上2人,另外有6人受傷,其中有4人重傷,死亡人數有可能會進一步上升。事故發生湖南省長趕赴現場,救援已展開。
據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介紹,7月19日凌晨3時許,一輛裝載疑似酒精易燃物品的小貨車與一輛福建開往四川宜賓的大客車追尾後爆炸燃燒,造成5台車輛燒毀,分別為閩BY2508大客車(所有人為福建省莆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核載53人)、粵F08030號三菱小客車(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湘A3ZT46號廂式貨車(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湘A98206號大貨車和贛E38950號大貨車。

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之後,當地消防、交警、民兵及預備役等救援人員及時趕到和村民齊心協力救出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從交警部門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出,事故發生時,車輛火勢非常大,香腸還冒起滾滾濃煙,據當地的村民稱,他當時離事故現場只有200多米遠,在幾十米的地方就已經感到很燙人,能聽到呼呼的風聲。
雖然消防人員來的很及時,但是在距離火場10多米的地方就已經進不去了,因為火勢郭猛,幾個人只能繞著燃燒的車輛尋找傷員,由於現場燃燒劇烈,為保證其它車輛的安全,交警對雙向車道都進行了管制。

處理結果

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門稱,滬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現場已清理完畢,事故車已經拖離現場,20日凌晨4時20分許,事故發生地邵懷高速1309KM路段恢復通車。
據介紹,事故發生後,湖南省、市、縣刑偵部門和相關專家先後到現場對殘留物進行勘驗;公安消防部門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進行現場勘驗;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全面勘查。昨晚8時許,公安部消防局專家現場勘查取樣。
此後,交警、交通等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處置,吊離事故車輛、清除現場殘留物,勘查路面受損情況,凌晨4時20分許恢復通車。

事故報告

2014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一輛自東向西行駛運載乙醇的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與前方停車排隊等候的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型普通客車(以下簡稱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起火燃燒,致使大客車、輕型貨車等5輛車被燒毀,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餘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馬凱副總理和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盡力減少人員傷亡,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要汲取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4年7月21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了公安、交通、消防、車輛、質檢、化工、塑膠加工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研究試驗、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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