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兩會

2016年全國兩會

2016年全國兩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分別於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開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全國兩會
  • 外文名:2016 national two sessions
  • 會議時間:2016年3月
  • 會議地點:中國·北京
  • 召開地址北京人民大會堂
  • 新聞中心:北京市復興路乙11號梅地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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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16年3月5日在京召開。
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於2016年3月3日在北京召開。

會議日程

主要內容: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審查和批准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審查和批准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議案;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日程安排:
3月5日(星期六)
上午9時 開幕會
1.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
2.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
3. 審查國務院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
4. 審查國務院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3月6日(星期日)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3月7日(星期一)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查“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
3月8日(星期二)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查計畫報告和預算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計畫報告
3月9日(星期三)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預算報告
下午3時 第二次全體會議
1.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2.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
3月10日(星期四)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3月11日(星期五)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慈善法草案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慈善法草案
3月12日(星期六)
代表休息
3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時 第三次全體會議
1.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2.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3月14日(星期一)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3月15日(星期二)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三五”規劃綱要、年度計畫、年度預算的四個決議草案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各項決議草案、慈善法草案建議表決稿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黃潤秋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3月16日(星期三)
上午9時 閉幕會
1.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2.表決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草案
3. 表決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草案
4. 表決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
5. 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
6. 表決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7. 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8. 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9. 表決關於確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黃潤秋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
閉 幕
代表團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時間:
上午9時至11時30分
下午3時至5時30分
主要內容:
聽取和審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和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列席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聽取並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
討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
討論慈善法草案。

新聞採訪

地點

北京市復興路乙11號梅地亞中心設立新聞中心,負責接待和安排中外記者對兩個會議的採訪。

申請

凡要求採訪兩個會議的記者需提出申請。中央新聞單位記者向新聞中心提出申請,地方隨團記者由各代表團向新聞中心提出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記者向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記者向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台灣地區記者向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提出申請,外國駐華記者向新聞中心提出申請,外國臨時來華記者向中國駐所在國使領館或我外交部授權的簽證機構提出申請。記者報名截止日期為2月25日。

兩會代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2月26日發布第十七號公告,宣布:“截至目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3人。”相較於2015年全國兩會代表人數,在這一年內,共有48人終止代表資格,27人獲補選為全國人大代表。
其中,6人被罷免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他們分別是:
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
甘肅酒泉鋼鐵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副書記馮傑
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
武警福建總隊原司令員楊海
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孫清雲
四川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魏宏
除被罷免的仇和等6人外,共有33人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8名全國人大代表去世以及湖北長江證券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楊澤柱墜樓身亡,從而使得他們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除上述48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內終止代表資格外,另有遼寧大連市委副書記、市長肖盛峰,瀋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潘利國,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李玉賦等27人被補選為全國人大代表,並獲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資格有效。

兩會看點

會議活動

預備會議
2016年3月4日,預備會議的任務主要是選舉產生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表決通過會議議程。
主席團會議
預備會議之後和人大會議期間,會召開幾次主席團會議。習近平是大會主席團成員。
開幕會、全體會議、閉幕會
習近平和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一同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參加代表團審議
有兩個代表團是習近平必去的:一是他自己所在的上海代表團,一是解放軍代表團。

全國兩會記者會

2016年全國兩會記者會時間表安排:外長+總理+委員
3月2日: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新聞發布
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發布會
3月6日
10:00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答記者問
15:00政協委員談適應引領新常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3月7日
9:00財政部部長等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答問(全文實錄)
10:45韓長賦等就"轉方式調結構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答問
15:00 政協委員談綠色發展保護生態環境
3月8日
10:00:外交部長王毅就"中國的外交政策和對外關係"答問
15:00:衛計委主任李斌等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答記者問
3月9日 9:00政協委員談惠及民生共享發展
3月10日
9:00四位全國人大負責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記者問
10:45 科技部長萬鋼等就"科技創新發展"答記者問
15:00 教育部長袁貴仁就"教育改革和發展"答記者問
3月11日
10:00 環保部長陳吉寧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答問
16:15 柳斌杰等五位全國人大相關負責人就"人大監督工作"答問
3月12日
10:00央行行長等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答問
14:30 國資委主任等就“國企改革”答記者問
16:15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負責人答記者問
3月16日李克強總理舉行中外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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