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
  • 性質工作報告
  • 內容:過去一年工作的回顧
  •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
  • 時間:2014年
背景,報告內容,

背景

——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報告內容

各位代表: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
報告內容現在,我代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自治區政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們提出意見。
一、過去一年工作的回顧
2013年是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也是經受嚴峻考驗並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自治區政府緊緊依靠全區各族人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推進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項工作,努力克服經濟下行壓力,在推進科學發展、富民強區的道路上邁出了新步伐。
(一)經濟發展呈現穩中向好態勢。
去年,我區經濟發展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困難局面。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形勢和市場需求不足、企業效益下滑、財政增收放緩等嚴峻挑戰,進一步強化政策調控和投資支撐,全力穩定經濟成長,主要經濟指標增速處於合理區間。全區生產總值完成1.68萬億元,增長9%;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719.5億元,增長10.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55萬億元,增長18.4%。不斷強化農牧業基礎地位。穩步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糧食產量再創歷史新高,總產達到554.6億斤,增產48.9億斤,增長9.7%,增量和增幅均居全國第一;牲畜存欄連續9年保持在1億頭只以上,羊肉、乳、絨毛產量繼續全國領先。全力穩定企業生產經營。發揮我區電力優勢和電價槓桿作用,出台電力綜合扶持政策,增加工業用電量170億千瓦時,261戶規模以上停產半停產企業恢復生產,增加稅收95億元。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完善資源配置、推動資源資本化運作、減少涉企收費項目等政策措施,促進工業經濟增速回升、企業利潤降幅收窄、煤電油運先行指標穩步向好,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2%。大力發展服務業。出台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配套政策措施,旅遊、物流、金融、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全區旅遊業總收入增長18%,金融機構新增貸款超過新增存款47.6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1.8%。
(二)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新進展。
堅持穩增長與促轉型相結合,制定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和11個重點專項規劃,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全面推進五大基地建設。一批煤炭加工轉化和綜合利用項目建成或開工建設,新增電力裝機500萬千瓦,外送電量1400億千瓦時,新開工煤制氣120億立方米。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3455.6億元,增長14.5%。現代裝備製造、雲計算等新興產業快速成長,建成雲計算伺服器16.5萬台。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出台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70條政策措施,強化要素保障,中小企業增加值增長13%,個體工商戶突破100萬戶。積極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制定指導意見和扶持政策,大力發展縣域經濟,80個旗縣(市)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高於全區平均水平。新增城鎮人口28.7萬人,全區城鎮化率達到58.7%。穩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組建了一批新型科技研發機構,實施了一系列科技重大專項,推進呼和浩特高新技術產業園等創新基地提檔升級,自主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套用能力明顯提升。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126.8億元,專利授權量增長24.1%,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80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達到79家和86家。
(三)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加大投資和項目建設力度。建立重大項目專項推進機制,列入全區重大項目實施計畫的623個項目完成投資4647.2億元。項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中天合創360萬噸甲醇等13個重點項目獲得國家核准,200億立方米煤制氣、伊泰200萬噸煤制油等14個重點項目拿到路條,投資總規模2700億元。加大資源勘查力度,新增煤炭資源探明儲量450億噸。加快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公路建設完成投資656億元,30條出區高等級公路全部打通,高速公路總里程達到4080公里,一級公路達到5578公里,新增通瀝青水泥路嘎查村1021個。鐵路建設完成投資270億元,新建鐵路700公里,鐵路運營總里程達到1.1萬公里,居全國首位。機場建設完成投資16億元,增長60%,阿拉善通勤機場通航,內蒙古航空公司投入運營,全區機場總數達到18個。水利建設完成投資130億元,海勃灣水利樞紐等重點水利工程進展順利。完善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網改造升級,農村牧區基本實現了戶戶通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實施重點生態項目,完成林業建設面積1205萬畝,其中六大重點區域植樹造林196萬畝。落實草原生態補助獎勵機制,嚴格實行階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原建設總規模5307.3萬畝,草原平均植被蓋度44.1%,提高1個百分點,完成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650萬畝。認真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重金屬污染防治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下降4.5%和5%,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嚴格土地、水及礦產資源管理,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改革開放不斷深化。
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簡政放權,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03項,清理規範各類收費項目116項。加快國有資本重組與調整,組建自治區地質礦業、能源建設、交通投資三大集團,研究出台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啟動郵電通信及鐵路運輸業營改增試點,加大資源稅改革力度。深化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開展“擴權強縣”和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試點,社會事業領域改革穩步推進。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成功舉辦蒙粵科技合作活動周、蒙港澳經貿合作周和東北四省區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引進國內(區外)資金到位4400億元,增長25%。加快推進向北開放戰略,制定促進外經貿和口岸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外貿易實現恢復性增長,完成進出口總額120億美元,增長6.5%;實際利用外資44億美元,增長12%。
(五)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加大。
在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況下,通過壓縮“三公經費”和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全區財政民生支出2340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63.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97元,增長10.1%;農牧民人均純收入8596元,增長12.9%,均高於經濟增速。全面實施創業就業工程。加強就業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新增城鎮就業27.1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或落實就業去向14萬人,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259.3萬人次,創業帶動就業1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66%的較低水平。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標準均提高10%以上,城鄉低保、農村牧區“五保”、城鎮“三無”人員和孤兒補助標準位居全國前列,貧困大學生、受災民眾和特殊困難民眾得到有效救助。從壓縮下來的“三公經費”中安排18億元,為295萬低收入農牧戶每戶發放1噸取暖煤。實施民生水利工程,解決了農村牧區100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大力推進扶貧攻堅工程。落實省級領導幹部聯繫貧困旗縣工作,編制完成23個行業、38個貧困旗縣扶貧開發規劃,扶貧投入超過100億元,實施扶貧開發項目961個,40.8萬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貧困發生率由17.8%下降到14.9%,貧困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6%以上。紮實推進百姓安居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農村牧區危房改造步伐,全面啟動包頭北梁等棚戶區集中改造項目,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7.8萬套,開工率101.6%;完成農村牧區危房改造12.75萬戶,超出國家下達任務3.65萬戶。全面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基本完成,中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順利推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免費教育經費和重點教育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全部落實,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加強城鄉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公立醫院改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等工作進展順利。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成功舉辦第十屆草原文化節,加快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民眾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推動智慧城市和社區建設,專項扶持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實現了手機的蒙文簡訊傳送和蒙文信息使用。實施農村牧區“六個全覆蓋”工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提高。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繁榮發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穩步推進,民眾性體育活動蓬勃開展,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強,氣象、人防、地震和婦女兒童、老齡等工作紮實推進。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深入開展“大接訪”行動,解決了一批重點信訪問題,全區信訪總量下降25.5%。紮實推進“平安內蒙古創建工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強化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實現“雙下降”。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取得新進展。
(六)政府自身建設得到加強。
認真開展第一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堅持標本兼治、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著力解決“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行政機關和幹部作風明顯好轉,行政效能不斷提高。大力改進學風文風會風,深入開展正風肅紀專項行動,全面清理超標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嚴禁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區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下降34%,自治區政府會議和發文數量分別減少14%和17%。認真執行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及時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加強政府法制工作,強化民生領域行政立法,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加強行政監察、經濟責任審計和社會監督。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的成績來之不易。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區各族幹部民眾頑強拼搏、艱苦奮鬥的結果,也是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和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全區各族幹部民眾,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向所有關心支持內蒙古建設與發展的同志們、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困難。一是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受市場需求不足、主要工業品價格下降等因素影響,經濟增速放緩,一些優勢產業利潤空間收窄,財政增收難度增大。二是經濟結構不夠合理。初級產品比重偏大,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服務業和中小企業發展滯後,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發展方式還比較粗放,非公有制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不足,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三是基礎設施瓶頸制約依然嚴重。能源通道建設相對滯後,貨物外運、電力輸出能力不足,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水資源保障能力不強。四是民生改善和社會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城鄉居民增收難度加大,部分民眾生活還比較困難,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還存在不少民眾反映突出的問題。五是生態文明建設任務艱巨。部分地區生態環境仍在惡化,沙化沙害、水土流失現象依然嚴重,水、大氣、重金屬污染防治任重道遠。六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還沒理順,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職能發揮還不到位,“四風”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對此,我們要認真加以解決。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4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推動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貫徹落實、實現“十二五”奮鬥目標的關鍵一年。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依然複雜嚴峻,穩中有憂、穩中有險,機遇與挑戰並存。我們既要充分估計可能遇到的困難,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又要堅定信心,科學應對,紮實做好各項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和自治區黨委九屆九次全委會議、九屆十次全委會議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改革創新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以擴大有效投資為重點穩定經濟成長,以建設“五大基地”為重點調整產業結構,以實施重大民生工程為重點保障改善民生,以推進新型城鎮化為重點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以加快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切實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文明建設,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全面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9%左右,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長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5%,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9%,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2%;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5%左右,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
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需要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堅持穩中求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雖然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但外部環境和支撐條件發生了明顯變化,正處於經濟增速換擋期和結構調整陣痛期。這一時期既要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為擴大就業、增加財力、改善民生、穩定社會預期提供保障;又要把經濟增速控制在合理區間,為轉方式、調結構留出空間。因此,必須堅持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中提質,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二是堅持改革創新。中央作出了改革創新的重大戰略部署,將推動以提質增效升級為中心的新一輪發展。如果說新世紀的頭十年內蒙古抓住了我國經濟進入快速增長期的重大機遇,通過發揮資源優勢實現了經濟騰飛。那么,現在就要把握好新一輪改革創新的機遇,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促轉方式調結構、促民生改善,通過改革創新充分釋放經濟社會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續的發展。三是堅持民生優先。按照中央“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統籌做好就業、教育、住房、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公共安全等各項民生工作,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編織好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的“安全網”,盡心竭力地為民眾辦實事、解難事,讓全區各族民眾充分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
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十個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擴大有效需求,促進經濟穩定增長
突出抓好投資。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圍繞突破瓶頸制約、調整產業結構和加強民生建設抓投資,加強交通運輸體系、能源外送通道、水利樞紐工程和信息網路建設,大力推進“五大基地”重點規劃項目,有效增加農牧業、基本公共服務、生態建設等領域投資。堅持多元投資、市場運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準確把握國家政策導向,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和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融資規模。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大力改善投融資環境,增強市場主體投資信心,充分挖掘民間投資潛力。發揮政府投資的槓桿作用,推進資源、資產、資本一體化運作,探索建立發展基金、發行債券、股權出讓等融資方式,推進戰略創新產業基金運作。
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影響的重大項目,抓好面向華北、東北、華中、華東的清潔能源輸出通道及配套電源項目建設,爭取電力、油氣外送通道項目儘快獲批。加快高速公路網和國省幹線公路建設,推進旗縣通一級公路和嘎查村通瀝青水泥路建設,新開工京新高速臨河至蒙甘界、榮烏高速棋盤井至烏海、丹錫高速經棚至錫林浩特高速公路和烏蘭浩特至阿爾山一級公路改造等項目,公路建設規模1.4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990公里,新增通瀝青水泥路嘎查村700個。加快呼張客專、呼準鄂快速鐵路等項目建設,新開工蒙西至華中、額濟納至哈密、白城至阿爾山擴能改造和濱洲鐵路電氣化改造等項目,推進通遼、赤峰至京瀋客專連線線前期工作,新開工鐵路里程1800公里、新增運營里程1100公里。加快呼和浩特機場遷建工作,建成霍林郭勒、烏蘭察布機場,完成包頭、烏蘭浩特、赤峰機場改擴建工程,推進國家級通勤通用航空試點工作,爭取建成一批通用機場。推動文得根、“引綽濟遼”、黃河防洪二期等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抓好烏梁素海和呼倫湖水環境治理,提高水利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著力擴大消費和外需。充分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落實鼓勵消費的財稅、信貸和信用消費政策,培育信息、文化旅遊、養老健康、家政服務等消費熱點,發展新型消費業態,不斷拓展消費空間。加快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培育流通主體,壯大流通產業,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和改造農家店。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認真落實穩控物價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商業欺詐、制假售假行為,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積極拓展外需,最佳化進出口結構,擴大優勢產品出口,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進技術和設備進口。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勵境外投資,提高大企業國際競爭力,引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重點抓好境外資源開發、農牧業合作等項目。
(二)推動結構轉型升級,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圍繞“五大基地”建設,以增量帶動結構調整,以創新促進產業升級,著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抓住國家治理大氣污染、化解產能過剩的機遇,突出抓好能源、化工基地重大項目開工建設,規模化、鏈條化、集群化承接產業轉移,力爭新開工煤制油450萬噸、煤制烯烴220萬噸、煤制氣200億立方米、電力裝機600萬千瓦,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加快傳統優勢特色產業改造升級,推動產業整合重組,穩定煤炭產量,加快提升煤焦化、氯鹼化工、氟化工等產業層次,提高精細化學品比重,構建產業發展新優勢。推進煤電冶、探採選冶加一體化發展,有色金屬產業延伸加工率達到30%以上,加快發展陶瓷、光伏玻璃等精深加工建材產品。大力發展非資源型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雲計算數據中心建設,積極發展雲計算套用服務和硬體設備製造,抓好奇瑞汽車、北方賓士重型卡車等裝備製造業重點項目。加快發展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生物製藥、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產業,做大總量和規模,打造新的支柱產業。
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堅持生產性與生活性服務業並重、傳統與現代服務業並舉,推動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集中建設一批重大項目,構建30—50個特色鮮明、規模較大、輻射帶動力強的服務業集聚區。制定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深入實施“寬頻內蒙古”工程,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建設一批集交易、展示、倉儲、加工、配送為一體的綜合物流園區,推進商貿流通體系建設。以呼和浩特等中心城市和滿洲里、二連浩特等口岸城市為重點,積極發展“陸港經濟”。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機構增資擴股,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加快組建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最佳化信貸結構,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提升旅遊業發展水平,培育壯大旅遊企業,完善旅遊產品體系,增強旅遊文化內涵。突出旅遊觀光、休閒度假游,加快發展邊境旅遊,探索建立跨境旅遊合作區,加強國內旅遊區域協作。
提升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水平。認真落實鼓勵民間投資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確保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國家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市政公用事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引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搞好配套協作。通過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等措施,破解非公有制經濟“準入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充分釋放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活力。
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大力實施科教興區戰略,抓住創新驅動發展這個關鍵,加強新型煤化工、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點產業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努力在更多領域實現理論與技術突破。不斷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深入實施“人才強區”工程,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體制機制改革,制定實施以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為主的激勵創新政策,形成各類創新要素充分集聚、人才活力競相迸發的生動局面。
(三)加強“三農三牧”工作,提高農牧業發展質量效益
加快發展現代農牧業。毫不放鬆地抓好糧食生產,確保農作物總播面積和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分別穩定在1億畝和8000萬畝以上。加大農牧業科技推廣力度,提高農牧業機械化水平,推進玉米、小麥、馬鈴薯、苜蓿等制種、育種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建設,全面實施百億斤糧食增產、“四個千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新增節水灌溉面積450萬畝以上,穩步提高糧食單產和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最佳化種植結構和品種結構,促進高產優質高效安全種植業發展。抓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新增設施蔬菜面積20萬畝。紮實推進“糧安工程”,加強倉儲設施建設,保障糧食順利收購。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大力發展以乳業、肉牛、肉羊產業為重點的生態畜牧業,深入實施“雙百千萬高產創建提質增效”工程,全面推進牲畜良種化,加快發展牧區生態家庭牧場和農區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提升現代畜牧業發展水平。
積極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扶持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多種經營主體,重點圍繞乳、肉、絨、糧豆、馬鈴薯等優勢特色產業,通過聯合重組加快培育一批生產加工型、流通貿易型、配套服務型龍頭企業,以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加強農畜產品行銷渠道建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牧民增收。通過幾年努力,打造5個全國知名肉羊品牌,建設5家存欄100萬隻以上的大型肉羊生產聯合體,培育5家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領軍企業。
加快構建新型農牧業經營體系。按照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要求,堅持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牧區土地、草牧場集體所有,依法保護農牧民對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利,完善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開展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基本完成農村牧區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推進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和企業經營共同發展的農牧業經營方式創新。健全土地草牧場流轉服務網路,鼓勵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建立健全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全力抓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嚴把生產環境安全關,推進專業化、標準化、無公害農畜產品和綠色食品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嚴格控制農畜產品產地環境污染,加強對農牧業環境、投入品等質量安全檢查,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快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追溯體系建設,強化生產源頭治理和產銷全程監管,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範,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加強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和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畜產品、農畜產品地理標誌評定,提升我區農畜產品品牌知名度和競爭力。
切實加強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大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牧區輻射。堅持把公共服務建設的重點放到農村牧區,用3年時間在全區實現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安全飲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電、村村通廣播電視和通訊、校舍建設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動室、便民連鎖超市、農村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十個全覆蓋”,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推進農村牧區公路、水利、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抓好農村牧區沼氣和安全飲水工程,建設農村沼氣1.5萬戶,解決80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大力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深入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示範工程,全面開展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使農村牧區面貌發生根本性變化。
(四)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活力和動力
積極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理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最佳化調整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集體和民間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深化電力市場改革,爭取國家在我區進行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網運分開新模式,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推動競價上網。完善蒙西地區電力市場多邊交易機制,啟動蒙東地區大用戶直供電,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構建跨區域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市場在更大範圍融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建立全口徑政府預算體系。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規範轉移支付制度。按照國家要求,進一步分類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等稅制改革。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規範政府舉債許可權和規模,逐步化解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國家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完善居民水、電、氣等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跨行政區域取水指標交易,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費標準。
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抓住國家擴大內陸沿邊開放的戰略機遇,加快建設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提升開放發展水平。大力發展口岸經濟,加快推進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呼倫貝爾中俄蒙合作先導區規劃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批准實施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方案,探索設立邊境自由貿易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儘快啟動滿洲里、二連浩特申報申建自由貿易區(園)工作。完善與俄蒙在加工貿易、資源開發、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合作機制,簡化過境簽證手續。進一步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經濟協作,推進與沿海和內陸地區的橫向聯合,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合作,創新京蒙區域合作機制,主動融入“環渤海經濟圈”,推動我區經濟深度融入全國發展大局。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
紮實推進創業就業工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新增城鎮就業25萬人以上。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小微企業,進一步增加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數量,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和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探索校企合作開展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就業服務、勞務輸出一體化運行模式,促進高校畢業生特別是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統籌做好農牧民工、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就業。積極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落實相關政策措施,降低創業門檻,開闢創業服務綠色通道,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最低工資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促進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依法保障農牧民對土地、宅基地和集體資產的權利,增加農牧民財產性收入。落實和完善各項惠農惠牧政策,繼續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農畜產品臨時收儲制度,增加農牧民政策性收入。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紮實推進百姓安居工程,發展探索共有產權住房,加快推進包頭北梁等棚戶區改造項目,新開工城鎮保障性住房24萬套,農村牧區危房改造確保完成13萬戶以上。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工作,認真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全區無障礙接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穩步提高城鄉低保、農村牧區“五保”和城鄉醫療救助水平,提高孤兒、“三無”人員和“三民”供養標準。
大力推進扶貧攻堅工程。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加大扶貧投入力度,深入實施連片開發、整村推進、扶貧移民工程,紮實做好對口支援、定點扶貧和領導幹部聯繫貧困旗縣工作,實行精準扶貧,全面啟動規劃、項目、幹部“三到村三到戶”工作,力爭貧困人口減少40萬、貧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增幅高於全區平均水平,切實解決好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問題。
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實施全區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和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工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上學難問題。加快建設適應我區經濟轉型和社會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促進高校與企業產學研合作,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支持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抓好教育扶貧工作,對農村牧區困難家庭、城市低保家庭考入大學本科、大專院校和高等職業學院的學生進行困難補助,決不讓貧困家庭的學生輸在起跑線上。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大力推進民族教育發展水平提升工程,組織實施民族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快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教育資源向農村牧區和貧困地區傾斜。進一步推動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加快自治區本級10個重點衛生項目建設,確保內蒙古醫院門診樓等3個項目建成並投入使用,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7個項目開工建設。深化旗縣級醫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和醫療隊伍建設,強化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加快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蒙中醫醫療、教學和科研服務體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教育、文化、醫療等社會事業發展。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促進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辦好全區第十三屆運動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和老年服務產業,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養老事業發展,建設一批功能完善、配套設施齊全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示範基地。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強化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劃定生態紅線,強化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製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加強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探索建立生態上游地區向下游地區提供公共生態產品補償機制,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健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繼續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範,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大對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考核權重。
狠抓生態保護和建設。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保護二期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積極爭取新一輪退耕還林任務,加大重點區域綠化力度,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面積100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50萬畝。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和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加快推進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建設,積極爭取擴大國家森林撫育和造林補貼試點。組織實施退牧還草、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基地建設,草原建設總規模保持在4000萬畝以上。完善草原補助獎勵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強草原執法監督檢查。
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強化安全、環保、能耗、土地等約束,嚴禁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低水平重複建設,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確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目標。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快培育低碳經濟體系,推動碳匯交易。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和綜合服務體系,加強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綠色建築,在政府投資建設領域強制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和示範園區,推進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化工廢渣等工業廢物利用。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地下水節約保護,嚴禁使用地下水發展高耗水產業。加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及煤田火區、沉陷區治理,強化沙漠沙地、水土流失及環境綜合治理。堅持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資源開發利用與農牧民利益銜接機制,推進和諧礦區、綠色礦區建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及配套政策,加快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治理各種污染,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加強重點流域、行業水污染防治和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確保流域、區域環境安全。
(四)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活力和動力
積極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理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最佳化調整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集體和民間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深化電力市場改革,爭取國家在我區進行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網運分開新模式,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推動競價上網。完善蒙西地區電力市場多邊交易機制,啟動蒙東地區大用戶直供電,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構建跨區域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市場在更大範圍融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建立全口徑政府預算體系。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規範轉移支付制度。按照國家要求,進一步分類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等稅制改革。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規範政府舉債許可權和規模,逐步化解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國家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完善居民水、電、氣等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跨行政區域取水指標交易,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費標準。
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抓住國家擴大內陸沿邊開放的戰略機遇,加快建設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提升開放發展水平。大力發展口岸經濟,加快推進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呼倫貝爾中俄蒙合作先導區規劃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批准實施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方案,探索設立邊境自由貿易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儘快啟動滿洲里、二連浩特申報申建自由貿易區(園)工作。完善與俄蒙在加工貿易、資源開發、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合作機制,簡化過境簽證手續。進一步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經濟協作,推進與沿海和內陸地區的橫向聯合,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合作,創新京蒙區域合作機制,主動融入“環渤海經濟圈”,推動我區經濟深度融入全國發展大局。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
紮實推進創業就業工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新增城鎮就業25萬人以上。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小微企業,進一步增加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數量,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和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探索校企合作開展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就業服務、勞務輸出一體化運行模式,促進高校畢業生特別是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統籌做好農牧民工、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就業。積極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落實相關政策措施,降低創業門檻,開闢創業服務綠色通道,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最低工資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促進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依法保障農牧民對土地、宅基地和集體資產的權利,增加農牧民財產性收入。落實和完善各項惠農惠牧政策,繼續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農畜產品臨時收儲制度,增加農牧民政策性收入。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紮實推進百姓安居工程,發展探索共有產權住房,加快推進包頭北梁等棚戶區改造項目,新開工城鎮保障性住房24萬套,農村牧區危房改造確保完成13萬戶以上。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工作,認真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全區無障礙接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穩步提高城鄉低保、農村牧區“五保”和城鄉醫療救助水平,提高孤兒、“三無”人員和“三民”供養標準。
大力推進扶貧攻堅工程。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加大扶貧投入力度,深入實施連片開發、整村推進、扶貧移民工程,紮實做好對口支援、定點扶貧和領導幹部聯繫貧困旗縣工作,實行精準扶貧,全面啟動規劃、項目、幹部“三到村三到戶”工作,力爭貧困人口減少40萬、貧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增幅高於全區平均水平,切實解決好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問題。
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實施全區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和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工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上學難問題。加快建設適應我區經濟轉型和社會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促進高校與企業產學研合作,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支持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抓好教育扶貧工作,對農村牧區困難家庭、城市低保家庭考入大學本科、大專院校和高等職業學院的學生進行困難補助,決不讓貧困家庭的學生輸在起跑線上。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大力推進民族教育發展水平提升工程,組織實施民族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快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教育資源向農村牧區和貧困地區傾斜。進一步推動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加快自治區本級10個重點衛生項目建設,確保內蒙古醫院門診樓等3個項目建成並投入使用,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7個項目開工建設。深化旗縣級醫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和醫療隊伍建設,強化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加快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蒙中醫醫療、教學和科研服務體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教育、文化、醫療等社會事業發展。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促進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辦好全區第十三屆運動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和老年服務產業,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養老事業發展,建設一批功能完善、配套設施齊全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示範基地。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強化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劃定生態紅線,強化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製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加強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探索建立生態上游地區向下游地區提供公共生態產品補償機制,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健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繼續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範,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大對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考核權重。
狠抓生態保護和建設。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保護二期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積極爭取新一輪退耕還林任務,加大重點區域綠化力度,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面積100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50萬畝。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和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加快推進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建設,積極爭取擴大國家森林撫育和造林補貼試點。組織實施退牧還草、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基地建設,草原建設總規模保持在4000萬畝以上。完善草原補助獎勵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強草原執法監督檢查。
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強化安全、環保、能耗、土地等約束,嚴禁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低水平重複建設,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確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目標。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快培育低碳經濟體系,推動碳匯交易。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和綜合服務體系,加強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綠色建築,在政府投資建設領域強制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和示範園區,推進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化工廢渣等工業廢物利用。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地下水節約保護,嚴禁使用地下水發展高耗水產業。加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及煤田火區、沉陷區治理,強化沙漠沙地、水土流失及環境綜合治理。堅持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資源開發利用與農牧民利益銜接機制,推進和諧礦區、綠色礦區建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及配套政策,加快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治理各種污染,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加強重點流域、行業水污染防治和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確保流域、區域環境安全。
(四)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活力和動力
積極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理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最佳化調整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集體和民間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深化電力市場改革,爭取國家在我區進行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網運分開新模式,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推動競價上網。完善蒙西地區電力市場多邊交易機制,啟動蒙東地區大用戶直供電,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構建跨區域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市場在更大範圍融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建立全口徑政府預算體系。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規範轉移支付制度。按照國家要求,進一步分類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等稅制改革。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規範政府舉債許可權和規模,逐步化解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國家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完善居民水、電、氣等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跨行政區域取水指標交易,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費標準。
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抓住國家擴大內陸沿邊開放的戰略機遇,加快建設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提升開放發展水平。大力發展口岸經濟,加快推進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呼倫貝爾中俄蒙合作先導區規劃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批准實施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方案,探索設立邊境自由貿易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儘快啟動滿洲里、二連浩特申報申建自由貿易區(園)工作。完善與俄蒙在加工貿易、資源開發、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合作機制,簡化過境簽證手續。進一步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經濟協作,推進與沿海和內陸地區的橫向聯合,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合作,創新京蒙區域合作機制,主動融入“環渤海經濟圈”,推動我區經濟深度融入全國發展大局。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
紮實推進創業就業工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新增城鎮就業25萬人以上。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小微企業,進一步增加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數量,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和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探索校企合作開展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就業服務、勞務輸出一體化運行模式,促進高校畢業生特別是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統籌做好農牧民工、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就業。積極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落實相關政策措施,降低創業門檻,開闢創業服務綠色通道,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最低工資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促進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依法保障農牧民對土地、宅基地和集體資產的權利,增加農牧民財產性收入。落實和完善各項惠農惠牧政策,繼續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農畜產品臨時收儲制度,增加農牧民政策性收入。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紮實推進百姓安居工程,發展探索共有產權住房,加快推進包頭北梁等棚戶區改造項目,新開工城鎮保障性住房24萬套,農村牧區危房改造確保完成13萬戶以上。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工作,認真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全區無障礙接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穩步提高城鄉低保、農村牧區“五保”和城鄉醫療救助水平,提高孤兒、“三無”人員和“三民”供養標準。
大力推進扶貧攻堅工程。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加大扶貧投入力度,深入實施連片開發、整村推進、扶貧移民工程,紮實做好對口支援、定點扶貧和領導幹部聯繫貧困旗縣工作,實行精準扶貧,全面啟動規劃、項目、幹部“三到村三到戶”工作,力爭貧困人口減少40萬、貧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增幅高於全區平均水平,切實解決好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問題。
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實施全區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和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工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上學難問題。加快建設適應我區經濟轉型和社會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促進高校與企業產學研合作,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支持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抓好教育扶貧工作,對農村牧區困難家庭、城市低保家庭考入大學本科、大專院校和高等職業學院的學生進行困難補助,決不讓貧困家庭的學生輸在起跑線上。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大力推進民族教育發展水平提升工程,組織實施民族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快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和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動教育資源向農村牧區和貧困地區傾斜。進一步推動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加快自治區本級10個重點衛生項目建設,確保內蒙古醫院門診樓等3個項目建成並投入使用,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7個項目開工建設。深化旗縣級醫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和醫療隊伍建設,強化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加快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蒙中醫醫療、教學和科研服務體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教育、文化、醫療等社會事業發展。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促進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辦好全區第十三屆運動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和老年服務產業,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養老事業發展,建設一批功能完善、配套設施齊全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示範基地。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強化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劃定生態紅線,強化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製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加強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探索建立生態上游地區向下游地區提供公共生態產品補償機制,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健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繼續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範,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大對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考核權重。
狠抓生態保護和建設。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保護二期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積極爭取新一輪退耕還林任務,加大重點區域綠化力度,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面積100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50萬畝。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和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加快推進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建設,積極爭取擴大國家森林撫育和造林補貼試點。組織實施退牧還草、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基地建設,草原建設總規模保持在4000萬畝以上。完善草原補助獎勵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強草原執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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