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年

1804年(清仁宗嘉慶九年)

農曆:鼠年

1804年歷史事件大事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804年
  • 第一條:大事記
  • 第二條:出生
  • 第三條: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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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澳洲霍巴特城建立。
林則徐中舉,任廈門海防同知書記。
1804年1月1日——海地黑人起義爆發
1804年3月21日——法國民法典正式頒布
1804年5月18日——法蘭西第一帝國建立。
1804年12月2日——拿破崙加冕。
法國民法典頒布時間
拿破崙法典》又稱為《法國民法典》,它是資產階級國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的產物,於1804年公布施行。經過多次修訂,現仍在法國施行。它最初定名為《法國民法典》 ,1807年改稱為《拿破崙法典》 ,1816年又改稱為《民法典》,1852年再度改稱為《拿破崙法典》,但從1870年以後,按照政府的習慣稱謂,這部法典一般都僅被稱為“民法典”。時至今日,《拿破崙法典》一般被用來指這部法典的早期版本,藉以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的現行版本相區別。
費爾巴哈誕辰
費爾巴哈(1804—1872)德國古典哲學中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主要著作有《基督教的本質》、《未來哲學原理》。他反對君主專制,
主張資產階級民主制,代表了當時德國資產階級激進集團的利益。在1848年德國資產階級革命前夕,他拋棄了極有影響的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恢復了唯物主義應有的權威,這對青年馬克思、恩格斯曾產生過重大影響。他對宗教進行了深刻的批判,認為上帝不過是人的本質在幻想中的反映。他批判康德的不可知論,主張人的認識能力是無限的;批判黑格爾把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加以顛倒,主張物質先於精神。他把自然界與人提到了首要的地位,承認自然界的可知性、規律性與必然性。但他所說的人,是生物學上的自然人,而不是社會的人,因此他的唯物主義是“人本學唯物主義”。他在批判黑格爾哲學時,丟掉了其中的辯證法,看不到人對客觀存在的主觀能動性,不了解社會實踐在認識中的作用,還鼓吹普遍的愛的宗教、愛的道德。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辯證唯物主義時,吸收了費爾巴哈哲學中的唯物主義這一“基本核心”。
康德像康德像

出生

1804年2月24日——楞次,俄國物理學家
1804年3月14日——老約翰·史特勞斯,奧地利作曲家
1804年4月5日——施萊登,德國植物學家。(1881年逝世)
1804年6月1日——米哈伊爾·格林卡,作曲家,俄羅斯民族主義音樂奠基人。(1857年逝世)
1804年7月4日——納撒尼爾·霍桑,美國小說家
1804年7月5日——喬治·桑,法國作家
1804年10月24日——韋伯,德國物理學家

逝世

錢大昕,清代史學家、漢學家。(1728年出生)
1804年2月6日——約瑟夫·普利斯特里,英國的化學家。(1733年出生)
1804年2月12日——伊曼努爾·康德,德國哲學家。(1724年出生)

史料記載

蒲台縣發生重大命案
嘉慶九年(1804)四月二十七日,山東蒲台縣發生重大人命案。原來,該縣百姓張林德與蓋彭年不事農桑,專以販賣人口為業。幾十里外有一老農鄭可能,無妻無子,與侄子鄭愷同居。鄭愷已經成年,尚未婚娶,鄭可能切望他早日成家,生兒育女,便克勤克儉,積攢一筆財禮。可是,多次央人說媒都不成功。無奈,委託張林德給物色一個合適的姑娘。張林德與蓋彰年商議,出外尋覓,用十千文買得李家一個女兒,乳名小二姐。張把小二姐領回家中,梳洗打扮,又夥同蓋彭年偽造了一張三十千文的賣身契,通知鄭可能前來領人。鄭可能到了張家,嫌身價太貴,猶豫不決。張、蓋二人花言巧語,說道:“一分錢,一分貨,十分錢,買不錯。孩子的終身大事,寧肯多花幾個錢,圖個人才標緻,和睦孝敬,莫要吝惜計較,遺恨常年。”又威脅說:“這小二姐是專門為你侄兒尋的,如若毀約,就告官理處。”鄭可能看小二姐相貌還算端正,身材也很苗條,與侄兒正相般配,便咬了咬牙,當場交付了三十千文,領著“侄兒媳”回家。二人走至中途,一陣風把李小二姐的頭巾吹落,鄭可能抬眼一看,這姑娘竟是個禿子。出高價買了一個光頭媳婦,鄭可能知道上當了,領著小二姐轉回張家,決意退人。張、蓋二人費盡唇舌,死說活勸,鄭可能堅不答應。當日晚,鄭即在張家歇宿。這天夜裡,在鄭可能進房就寢後,張林德與蓋彰年密謀對策,蓋提出:將李小二姐送入鄭的住室,讓他們男女同宿,這樣就可以此挾制,逼鄭可能將人領回,不敢退悔。張林德連連稱妙,便逼小二姐前去叫門。鄭可能在房內厲聲申斥,小二姐也哭哭啼啼不肯相從,跑回自己房中睡覺。張林德見陰謀不能得逞,即親自撞入鄭的住房,破口大罵。鄭可能本來就怒火滿腔,自然反口回擊。一來二去,兩人揮動老拳,大打出手,互相揪扭,不可開交。張林德心起殺機,拔出尖刀直刺鄭可能腹部。鄭受傷倒地,當場死亡。為殺人滅口,張、蓋二人又殺死李小二姐,偽造了一個鄭可能殺人後自殺的現場,以此逃脫罪責,欺騙官府。不久,這起重大命案被查明,張、蓋二犯被處斬決。
蔡牽焚死總兵胡振聲
嘉慶九年(1804)六月,蔡牽在浙江溫州浮鷹島海面,焚死清軍總兵胡振聲。蔡牽,福建同安縣西浦鄉人,生於乾隆二十六年(1761),父母早亡,自幼孤苦伶仃,長大以後,以彈棉花為業。乾隆五十九年(1794),他率領失業無業漁民、船工在漳泉一帶海面起事。他為人多謀善斷,崇信重義,體貼下屬,深得民眾擁護。嘉慶七年五月初一日,蔡牽開始向清軍主動出擊。他率船隊乘夜攻下廈門海口的大小擔山炮台,將炮位摧毀。嘉慶九年夏,蔡牽率領大船八十餘艘,突然從台灣海面進入閩海,清朝福建水師不敢出戰。恰好當時溫州總兵胡振聲率浙船二十四艘至閩運木材,總督玉德即令胡振聲迎敵,而閩水師卻不予支援。蔡牽船隊發炮轟擊,將胡振聲坐船焚毀,胡振聲當即身死。結果,蔡牽大獲全勝。嘉慶帝聞訊又急又氣,逮金門鎮總兵吳奇貴、副將張世熊等,治以不援之罪,又命浙江提督李長庚為總統,督率閩浙水師,專門對付蔡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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