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7年

傳統紀年: 年號:明宣宗宣德二年;日本稱光天皇應永三十四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427年
  • 世紀:15世紀
  • 年代:1420年代
  • 傳統紀年:丁未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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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紀年

年份:1427年
傳統紀年: 年號:明宣宗宣德二年;日本稱光天皇應永三十四年
丁未年(年)

大事跡

  1. 1427年明廷派柳升再加兵十萬前來增援王通,黎利又在支棱之役中大敗明軍,擊殺柳升。隨後黎利派出使節入明,要求冊封其所立的傀儡君主陳皓為王。明朝見大勢已去,最終決定罷兵。明封陳皓為“安南國王”,征夷將軍王通領兵撤退,藍山起義勝利結束。
  2. 金帳王子哈吉一世割據克里米亞,建克里米亞汗國

出生

卡齊米日四世·雅蓋隆契克(1427年11月30日-1492年6月7日)雅蓋隆王朝的波蘭國王(1447年~1492年在位)。瓦迪斯瓦夫二世·雅蓋沃與索菲亞·霍爾桑斯卡之子,生於克拉科夫。 1483年卡齊米日四世與迫切希望擺脫莫斯科大公國控制的特維爾大公米哈伊爾·鮑里索維奇締結條約。但後來,米哈伊爾·鮑里索維奇終於迫於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的威嚇廢除了該條約。
不過卡齊米日四世在伊凡三世徹底消滅特維爾公國前,一直秘密與米哈伊爾·鮑里索維奇保持聯繫。沈周(1427年—1509年)字啟南、號石田、白石翁、玉田生、有居竹居主人等,中國明代畫家,吳門畫派的創始人,長洲(今江蘇蘇州)人。 沈家世代隱居吳門,居蘇州相城。
卡齊米日四世·雅蓋隆契克卡齊米日四世·雅蓋隆契克
沈周的曾祖父是王蒙的好友,父親恆吉,又是杜瓊的學生,書畫乃家學淵源。父親、伯父都以詩文書畫聞名鄉里。
沈周一生家居讀書,吟詩作畫,優遊林泉,追求精神上的自由,蔑視惡濁的政治現實,一生未應科舉,始終從事書畫創作。他學識淵博,富於收藏。交遊甚廣,極客群望,平時平和近人,要書求畫者“屨滿戶外”,“販夫牧豎”向他求畫,從不拒絕。甚至有人作他的贗品,求為題款,他也欣然應允。

逝世

斯特凡·拉扎列維奇塞爾維亞語:Stefan Lazarević,1374年 - 1427年),拉扎爾·赫雷別利亞諾維奇之子,塞爾維亞國王,1389年至1427年在位。
斯特凡·拉扎列維奇斯特凡·拉扎列維奇

歷史大事

申明屯田法
宣德二年(1427)正月初七,宣宗諭戶部申明屯田之法。他說:如今海內無事,軍士除按數留一部分守備外,其餘應全部屯田種糧。所收足以給衣食,則國家可節養兵費用。而且,軍士平日不習勞苦之事,一旦遇到徵調,就會畏懼艱難,想法逃避。使他們屯田種糧,服勞役,農閒練武,也就不會產生驕氣懶惰的隱患了。由兵部派老成軍官提督屯田,又命御史以時巡察。
撤兵交趾
宣宗即位後,對交趾用兵之事頗費斟酌,多次與廷臣計議。宣德元年,先有方政陳智奉命征剿交趾,屢戰屢敗;宣德二年,又有王通柳升敗績。同年十月末,利用黎利請和之機,於同年十一月十一日,決計罷兵棄交趾。遂遣禮部侍郎李琦工部侍郎羅汝敬為正使,右通政黃驥、鴻臚卿徐永達為副使,詔撫諭安南人民,赦黎利罪,令立陳氏後。召王通、馬瑛及三司衛所府州縣官吏,盡撤軍民北還。自從永樂中占交趾已二十餘年,前後用兵數十萬,饋餉達一百餘萬,而轉輸的費用不在其內。到棄地罷兵時,歸還的官吏軍民共八萬六千餘人,被黎利捕獲拘留及被殺的人不計其數。
山雲鎮守廣西
宣德二年(1427),廣西柳州、慶遠“蠻”人韋萬黃、韋朝傳等,聚眾搶劫殺人,殘害百姓,詔鎮遠顧興祖討伐。當顧興祖因不救交趾而被逮捕後,公候大臣舉薦山雲,稱其廉勇有智略,三年正月十三日,命都督僉事山雲佩征“蠻”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廣西。自從韓觀卒後,廣西諸“蠻”漸漸強橫凶暴起來,山雲到達後諸“蠻”才予就撫。
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十一日,宣宗時年三十,皇后胡氏未有子,且常生病。受寵的孫貴妃暗中將宮人之子育為已子。宣宗以長子生,十分高興,名祁鎮。祁鎮生八日,群臣即上表請冊立為太子,皇后胡氏亦數次上表請早定國本。孫貴妃假裝驚訝地說:皇后病癒,自可生子,吾子怎敢先皇后之子呢?宣宗不允。於三年二月初六日立祁鎮為皇太子。於是皇后胡氏請求遜位。三月初一日,宣宗廢皇后胡氏,立孫貴妃為皇后。
御製《帝訓》成
宣德二年(1427)二月,宣宗朱瞻基作《帝訓》二十五篇成。其篇為君德奉天、法祖、正家、睦親、仁民、經國、勤政、恭儉、儆戒、用賢、知人、去邪、防微、求言、祭祀、重農、興學、賞罰、黜陟、恤刑、文治、武備、御夷、藥餌。宣宗自為序,復題其後以說子孫。
《西漢循吏論》
宣德二年(1427)三月十三日,宣宗朱瞻基作《西漢循吏論》成,示少師蹇義等,並告諭道:執德以廉為要,廉者法之公而政得其平;治人以仁為本,仁者施之厚而下蒙其澤。忠以奉國,敬以勤事。古之良臣,率由斯道。其共勉勵。
虞謙逝世
虞謙(1366-1427),字伯益,金壇(今屬江蘇)人。洪武二十八年(1395)由國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建文請限僧道田,每人不過十畝,其餘均給貧民。此建議被採納。永樂初召為大理寺左少卿。天津衛糧倉火災,焚糧數十萬石。御史謂主典者盜糧後,便縱火滅跡。逮治近八百人,應死者百人。虞謙言其濫,得減。永樂七年(1409),成祖北巡,皇太子奏虞謙為右副都御史。九年督兩浙、蘇、松諸府糧、輸南、北京及徐州、淮安。富民賂有司,多得近地,而貧民多遠運。於是虞謙建議分為四等:富民而糧最輕者運北京;次輕者運徐州;又次者運南京、淮安;貧民而糧重存留本郡縣倉。仁宗嗣位,尤慎刑獄而嚴大理之選。時大理寺卿缺,遂改虞謙為卿。曾應詔上言七事,皆切中時弊。宣德二年(1427)三月二十四日卒於官,年六十二。虞謙美儀觀,風采凝重,工詩畫,自負才望。有《玉雪齋集》。
林志逝世
林志(1378-1427)字尚默,號蔀齋,又號見一居士,閩縣(今福建閩候縣)人。永樂九年(1411)、十年中鄉會試皆第一,以廷試第一甲第二,授翰林院編修,升修撰。參與修《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古今名臣奏議》,升侍讀。不久,升右春坊右諭德,仍兼侍讀。兩考京畿鄉試。為人簡靜,不苟交處。少受業於王偁,其學經、史、諸子及天經、地誌、醫卜之說,無不通曉。文章簡奧,不蹈襲舊說。居官十五年,恬於世利,入則恭勤趨事,退則靜坐一室,優遊疏散,醉吟自適,淡然如與世無爭之人。還參與修太宗、仁宗兩朝《實錄》,將成而疾,宣德二年(1427)五月十三日卒,年五十。有《蔀齋集》。
宣德二年(1427)二月初七,黎利進攻交趾城,成山候王通出兵與其交戰,大敗之,斬其司徒黎豸、司空丁禮、太監黎秘及太尉、少尉等官,獲首級以萬計,其眾奔逃潰散,黎利驚懼喪膽。諸將及三司官王通建議,應趁敵潰敗而毫無準備時乘勝追擊,出其不意地擒獲敵人首領,如果行動遲緩,敵人必定重新集結,以死相拒。但王通因怯敵而猶豫不決。黎利屬下重新聚集後,挖壕立寨,修器械,又四出攻掠不止。
增兵討黎利
宣德二年(1427)三月,黎利進攻清化不克,又率眾八萬攻打做為官軍往來要道的昌江。朝廷再調武昌護衛官軍一千人,成都護衛一千二百人,南京原下西洋精銳官軍一萬人,中都留守司及湖廣、浙江、河南、山東、廣東、福建、江西、雲南、四川都司並福建、四川行都司官軍三萬三千人,跟隨安遠候柳升、黔國公沐晟等征交趾
黎利攻陷昌江、諒江
黎利率領八萬人,並聚集大量象、飛車、沖梯,迫城環攻昌江。又鑿地道潛入城。守城都指揮使李任及指揮顧福等率人開橫溝與洞相通,從溝中發將軍石子轟擊,重創黎利兵。黎利又增加士卒和大象攻城。李任與其周旋了九個多月,大小三十多次交戰,城中將軍二千餘人因死傷疾病只剩下一半。而黎利兵又以雲梯登城,搶占了城門,李任、顧福仍率死士三戰三勝,但是黎利驅象大至,力不能支,二人皆自刎死。守城太監馮智、指揮劉順也先後自經死。城中軍校及男女不屈而死的達數千人。於宣德二年(1427)四月初二日,昌江城被攻破。此時,諒江也於被圍九個多月而陷落,知府劉子輔自縊死。
王通許黎利和
黎利攻下昌江、諒江後,並力攻交州。成山候王通懼怕,閉城不出。宣德二年(1427)四月十一日,黎利致書王通請和,願奉表謝罪。王通準備答應其請求,召集眾人討論,有的沉默,有的同意,只有按察使楊時習表示異議,卻遭王通厲聲喝叱,眾人不敢言。王通遂將清化等州請給黎利,並代黎利轉奏立陳暠為交趾王的請求,派人與黎利使節一起入京進表及方物。
四川松潘“蠻”起事
宣德二年(1427)七月十五日,因四川松潘“蠻”人起事,命都督同知陳懷總兵官,都督僉事劉昭為副總兵,都指揮同知趙安都指揮僉事蔣貴為左、右參將,率師前去征剿。四川都司奏言:番人原本沒有叛亂的想法,由於千戶錢弘聽說松潘的官軍將被調發去征討交趾,懼怕去交趾,就謊稱番冠來騷擾,應當追捕,以希望免除被調往交趾。而且他還率領官軍突然闖入番族住地,逼取牛馬,導致番人怨憤。又以大軍將前來討伐相要挾,使番人驚慌逃跑,於是與黑水生番相約一起起事。宣宗命逮捕錢弘等人。直到次年正月,才被都督陳懷才平息。
納米贖罪例的制定
宣德二年(1427)七月二十日,定官吏軍民納米贖罪例:雜犯死罪至笞四十,分十等納米,從一百石至二石不等,納米者都減死罪,徒流以下皆免罪。無力納米者,雖然笞杖,仍久系不釋。御史鄭道寧、張純等上奏:軍儲倉拘留的罪犯,無米輸納,從宣德元年二月到二年,已有九十六人死去。請免去追系罪輕者,將其送交所屬州縣遣還。宣宗從其議。
薛祿敗韃靼
宣宗二年(1427)七月二十一日,鎮朔將軍薛祿於開平(今內蒙古多倫)擊敗韃靼。其時,薛祿巡察邊境歸還,駐在宣府(今河北宣化)。韃靼進犯開平,一無所獲而回,離城三百餘里。薛祿率領精兵晝伏夜行,三夜到達朵兒班你兒兀,縱輕騎搗毀韃靼營地,大勝韃靼,殺數十人,生擒鎮撫、百戶等十二人,俘虜男女六十四人,獲馬八百餘匹,牛羊四千餘頭。師還,韃靼跟蹤其後,薛祿率軍奮擊。韃靼從此遠遁。
朱瞻基論治政貴信
宣德二年(1427)八月十九日,宣宗朝罷御便殿,問侍臣:朝廷下令寬恤,或有司阻格,此事屬實否?侍臣說:此事時有發生。宣宗說:治天下貴信。我每下一詔令,必度其可行可守而後發。不然,待失信於天下。君欲施仁,而臣僚阻格,此為不忠,其該嚴禁。今後有阻格不行的,要嚴懲不貸。
王彰逝世
王彰(1366-1427)字文昭,鄭州人。洪武二十年(1387)舉於鄉,補國子生。使山東平糴,以清廉幹練聞名,擢吏科源士。逾年,革源士,改給事中,升都給事中,再升刑部員外郎,出任山西布政司參政。永樂五年(1407)召為禮部右侍郎,累官都察院右副御史。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民反,殺御史及都指揮。王彰彈劾馬英,置極典。又彈劾陳孟旭貪贓枉法,文獻盜銀課,及金吾指揮李嚴逐母不養,皆坐死。其他被其論劾者甚眾。又進右都御史。永樂十九年(1421),成祖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王彰與給事中王勵往河南。臨法不貸親故,奏罷不急之徵十餘事,免貪暴吏九百餘人,招複流民五萬戶,開倉賑濟,河南大治。還朝,命督餉北征。仁宗即位,黃河於開封決口,命王彰與都指揮李信往賑恤。宣德元年(1426)命與都督山雲巡山海至居庸諸關隘。宣德二年四月初一卒於官,年六十二。王彰嚴介自持,但用法過刻。當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謂王彰公而不恕,劉觀私而不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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