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觀(明代官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4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觀,人名,較為知名的有明代官員劉觀,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明代工匠劉觀,嘉靖年間書籍裝潢名工;中共信陽市委黨校副教授劉觀,主要著作有《同官僚主義作長斯的堅持不懈的鬥爭》,曾獲1991年河南省先進理論工作者和1993年河南省優秀教師的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 職業:教師
  • 主要成就:著有《同官僚主義作長斯的堅持不懈的鬥爭》
  • 代表作品:《同官僚主義作長斯的堅持不懈的鬥爭》
職業生涯,歷史記載,執法犯法,

職業生涯

永樂元年,劉觀升任雲南按察使,尚未赴任而行,又拜官戶部右侍郎。永樂二年,調任左副都御史。當時左都御史陳瑛為人殘刻,右都御史吳中為人寬和,劉觀應付二人之間務求全都滿意。永樂四年,在北京營造宮殿,劉觀奉命浙江督辦采木,不久還京。第二年冬天,成祖因山西發生旱災,命劉觀火速前往,遣散了采木的軍士和民夫。永樂六年,禮部尚書鄭賜病逝,於是升劉觀為禮部尚書。同年十二月,又與刑部尚書呂震互換官職。劉觀曾因有過失而遭到監國的皇太子譴責。成祖在北京聽到這情況,按照大臣有小的過失,不應當就給予折振的原則,特地賜書詔諭皇太子。永樂八年,都督僉強費(王獻)率師征討涼州衛叛亂的羌族,命劉觀參贊軍事。回師後因有過失之事,劉觀又被滴貶為本部(刑部)的吏員。永樂十三年,他官復原職,又改任左都御史。永樂十五年他奉命督辦通浚漕河。十九年又受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
明仁宗即位後,劉觀兼任太子賓客,隨即又加太子太保銜,給兩份俸祿。當時大理寺少卿七謙多次上書育事,仁宗對弋謙繁瑣言事感到厭煩。禮部尚書呂震、大理寺卿虞謙按照仁宗心思彈劾弋謙,劉觀又讓十四道監察御史上疏劾論弋謙所言為誣妄之詞,他因此被上大夫中輿論所鄙視。
當時沒有禁用官妓的規定。宣德初年,官員們宴會聚樂,均以奢侈相尚,歌妓滿於宴席之上。劉觀私下接受賄賂,那些御史們也都貪污放縱無所顧忌。宣德三年六月一天罷朝後,宣宗將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召到文華門,對他們說道:“祖宗那時,朝臣們都謹慎自守,近來卻貪濁成風,這是什麼原因呢?”楊士奇回答道:“永樂末年已經有這種情況了,如今更為嚴重。”楊榮說道:“永樂時,沒有超過方賓的。”宣宗問道:“今天誰是最嚴重的?”楊榮回答說:“劉觀。”宣宗又問:“誰可以代替劉觀的職務?”楊士奇、楊榮推薦了通政使顧佐。宣宗於是將劉觀外派去巡視河道,任用顧佐為右都御史。御史張循理等人趁此機會紛紛上奏章彈劾劉觀,並且涉及到劉觀之子劉輻許多貪贓枉法之事。宣宗大怒,下令逮捕劉觀父子,拿出彈劾他們的奏章給他們看。劉觀上疏為自己辯解。宣宗更加惱怒,又出示廷臣們先後送上的密奏,其中有枉法受賄賂達千金的情況。劉觀這才認罪,於是將他下到錦衣衛獄中。次年將要處以重刑。楊士奇、楊榮請求免其一死。就將劉輻滴戌遼東,命劉觀隨同前往。劉觀後來竟客死於遼東。宣德七年,楊士奇奏請命令掌風憲的官員們考察奏兔各官吏中貪污之人。宣憲說道:“可以這樣辦。當初如若不罷免劉觀,風紀憲綱又怎能得以整肅。”

歷史記載

劉觀,【明】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太谷縣丞,以薦擢監察御史。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坐事下獄,尋釋。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二年調左副都御史。時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觀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四年,北京營造宮室,觀奉命采木浙江,未幾還。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觀馳傳往,散遣采木軍民。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坐事為皇太子譴責。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有小過,不宜遽折辱,特賜書諭太子。八年,都督僉事費瓛討涼州叛羌,命觀贊軍事。還,坐事,謫本部吏。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仁宗嗣位,兼太子賓客,旋加太子少保,給二俸。時大理少卿弋謙數言事,帝厭其繁瑣。尚書呂震、大理卿虞謙希旨劾奏,觀復令十四道御史論其誣妄,以 是為輿論所鄙。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而諸御史亦貪縱無忌。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年來貪濁成風,何也?”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榮曰:“永樂時,無逾方賓。”帝問:“今日誰最甚者?”榮對曰:“劉觀。”又問:“誰可代者?”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帝乃出觀視河道,以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劾觀,並其子輻諸贓污不法事。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觀疏辨。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至千金者。觀引伏,遂下錦衣衛獄。明年將置重典。士奇、榮乞貸其死。乃謫輻戍遼東,而命觀隨往,觀竟客死。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之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

執法犯法

劉觀,雄縣人,明太祖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懲治十分殘酷,貪污60兩銀子的官員就要被剝皮,在皮囊里填草後放在衙門公座旁以警誡繼任者。此法在當時收到一定效果。到了明宣宗時,最大的貪污犯竟是經歷了四代皇帝、資歷高深的最高司法官左都御史劉觀。劉觀執法犯法,大肆貪污受賄。在他影響下,御史們個個貪婪無比。宣德三年六月罷朝後,宣宗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詢問,現在朝廷里哪個官員最腐敗?楊榮毫不猶豫地說是劉觀。宣宗立即下詔,命劉觀巡視河道,實際上把他調離了御史位置。嗅覺靈敏的御史們立即聞風而動,紛紛彈劾劉觀及其子劉輻。宣宗大怒之下準備處死劉觀父子,後在楊士奇等人的一再求情下,改貶二人到遼東戍邊。劉觀最後死在遼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