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4年

1174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元年(金大定十四年)春,正月,庚子,帝以衢州措置會子比佗州稽緩,提刑趙彥端特降兩官。曾懷言:“賞信罰必,要當如此。”帝曰:“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化天下也。”

甲午馬年);西夏乾祐五年;大理利貞三年;金大定十四年;西遼崇福十一年;南宋淳熙元年;越南政隆寶應十二年天感至寶元年;日本承安四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74年
  • 年代:南宋
  • 歷史大事:金令衛士習女真語
  • 本年年表:阿尤布王朝創建等
  • 年號:南宋淳熙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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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紀年

公元1174年,南宋淳熙元年

通鑑記載

己酉,詔曰:“已令殿前司主帥於二月就茅灘合教諸軍。聞舊來每遇大閱,主帥例設酒食,如待客之禮,可專札下王友直,毋令循習,務令軍容整肅。”
良戌,交趾入貢,帝嘉之。尋詔賜國名安南,以南平王李天祚為安南國王。
二月,戊午朔,江西安撫司上言:“準紹興三十年指揮,將諸路禁軍,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專一教習弓弩手,帥司每歲春秋選將官諸州教閱。乾道新法按閱條內不曾修立,宜令敕令所修立成法。”帝曰:“諸路揀中禁軍上軍弓手,須常令教閱,責在守臣。如有違例,當坐其罪。”
辛酉,籍平江府將魏壽卿家產,以其知無為軍巢縣,移易軍錢入己也。
壬戌,金以完顏璋之來宋,使人就館,奪其書而重賂之,杖璋百五十,除名,仍以所受禮物入官。
庚午,金以太尉、尚書令李石為太保,致仕。
廷議欲以沿海制置司幹當使臣員闕改作文臣幹辦公事,以曹冠充;以冠前有差遣,屢經駁繳,帝頗憐之也。帝曰:“此卻不可。古者為官擇人,未嘗為人擇官。今乃因冠而改窠闕,近於為人擇官也。可別尋闕次處之。”
癸酉,四川宣撫使、雍國公虞允文薨。先是帝嘗謂允文曰:“丙午之恥,當與丞相共雪之。”允文許帝以恢復,使蜀一載,未有進兵期。帝密詔趣之,允文言軍需未備,帝不樂。至是遣二介持御札賜之,而允文已歿,不知其所言。其後帝大閱,見軍皆少壯,嘆曰:“此虞允文行沙汰之效也!”尋贈太傅,謚忠肅。
庚辰,詔:“州郡循習舊弊,巧作名色饋送,及虛破兵卒,以接送為名,多借請受,並假官、權攝支請、供給之類,又聞諸司與列郡胥吏、牙校月有借請,蠹財困民,其令諸路監司、帥臣覺察。”
辛巳,為郭浩立廟於金州
三月,辛卯,召步軍司中軍弩手射鐵垛蓮,赴內教。
臣僚言用人之弊:“一曰上下之分未嚴,二曰義利之說未明。夫任賢使能,人主之柄;助人主進賢退不肖,大臣之職。近世一官或闕,自炫者紛至,始則悉力以求之,不則設計以取之;示以好惡而莫肯退聽,限以資格而取求不已,未聞朝廷有所懲戒也。居官思職,義也;背公營私,利也。今中外求官者,惟計職務之繁簡,廩稍之厚薄,既得之,則指日而望遷,援例而欲速,公家之事,未嘗為旬月計也。願明詔大臣,深思致弊之由,共圖革弊之術,使士風稍振,百官奉職。”從之。
浙西漕帥言進士施浦等各出米五千石賑濟,欲遵格補官,帝曰:“朕不鬻爵以清入仕之源。今以賑濟補官,為百姓爾。”
甲午,金主謂大臣曰:“海陵純尚吏事,當時宰執,止以案牘為功。卿等當思經濟之術,不可狃於故常也。”
丙申,以參知政事鄭聞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
甲辰,金主更名雍,詔中外。
完顏璋之獲罪也,群臣紛議,謂午年必用兵。金主以問宰相,赫舍哩良弼對曰:“太祖以甲午年伐遼,太宗以丙午年克宋。今茲宋人奪我國書,而適在午年,故有此語,未必然也。”因遣刑部尚書梁肅為宋國詳問使。其書略曰:“盟書所載,止於帝加皇字,免奉表稱臣、稱名、再拜,量減歲幣,便用舊議,親接國書。茲禮一定,於今十年。今知歲元國信使到彼,不依例引見,輒令迫取於館。侄國體當如是耶?往問其詳,宜以誠報。”
癸丑,肅入見,帝仍立接國書,肅還,附書謝。金主大喜,欲以肅為執政。良弼曰“梁肅可相,但使宋還即為之,宋人自此輕我矣。”乃止。
建降以來,因唐舊制,分別流品,不相混淆,故有出身、無出身及進士上三名、賢良方正、曾任館閣、省府之類,遷轉皆不同,犯贓及流外、納粟,尤不使污士流,蓋不特分左右也。元豐官制行,始一之,然猶有一官而分左右者,徒以少優進士出身而已。至元佑中,遂自金紫光祿大夫至承務郎,皆以有出身、無出身分左右,至犯贓則並去左右字,論者尤以為當。紹聖以後,復去之。紹興初,方務行元佑故事,故左右之制亦復行之。至是趙善俊建言,以為本范純仁偏蔽之論,請復省去,從之。
丙辰,太白、歲星並見,經天。
是春,言者論:“淮南安撫使王之奇,好為大言,備位無補,欲為脫身之計,遂請分閫之行。淮上荒殘之餘,首建招誘,耕鑿荒田,多請官錢、空名綾紙而去。所招之人,間以妄包已墾熟田,計為頃畝,以補官者。”遂罷之,之奇既罷,淮南復分為東、西路。
夏,四月,乙丑,金主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
戊辰,金有事於太廟,以皇太子攝行事。
乙亥,金主謂太子諸王曰:“人之行莫大於孝弟。自古兄弟之際,多因妻妾離間,以致相違。且妻者乃外屬耳,若妻言是聽而兄弟相違,甚哉非理也!”太子對曰:“《思齊》之詩云:‘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臣等愚昧,願相勵而修之!”因引《常棣》花萼相依,脊令急難之義,為文見意,以誡兄弟焉。
己卯,以姚憲參知政事,戶部尚書葉衡簽書樞密院事。
戊子,金以樞密副使圖克坦克寧兼大興尹。
宗正寺請訓宗室名:翼祖下“廣”字子連“繼”字,太祖下“與”字子連“孟”字,太宗下“必”字子連“良”字,親賢宅“多”字子連“自”字,棣華宅“茂”字子連“中”字,魏王下“時”字子連“若”字。
詔舉制科。
是月,命工部尚書張子顏等如金報聘,仍請改受書之儀。金主與大臣議,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宋國免稱臣為侄,免奏表為書,為賜亦多矣。今又乞免親接國書,是無厭也。必不可從。”平章政事完顏守道、參知政事伊喇道從良弼議。右丞相石琚,右丞唐古安禮,以為不從所請,必至於用兵,金主謂琚等曰:“卿等所議非也,所請有大於此者,亦從之乎?”遂從良弼議,答書責以定分,其授受禮儀仍不改。
六月,甲午,金主如金蓮川。
丙申,臣僚言:“伏見六部及諸寺監官,同共討論勘當文字,多取辦臨時,遂致孝究未盡,供報稽緩。請今後令所轄所隸官司會議。”帝曰:“此用西漢故事,甚為得體。”
己亥,葉衡言:“兵權繫於將帥,民命寄於牧守,二者之患,每在數易。望自今精加選擇,使材稱其職,然後力行牧守久任之說,以破數易之害。”從之。
甲寅,著作郎木待問言:“士大夫氣節不立,惟在陛下涵養作成。如奔競之習,最壞氣節,不可不改。”帝曰:“當如卿言,必見之賞罰,使之懲戒。”
六月,丙辰朔,詔以王友直吳挺,持身甚廉,治軍有律,凡所統御,宿弊頓除,可並與建節鉞。武功大夫、榮州刺史、提舉台州崇道觀秦琪,身任帥臣,蠹壞軍政,專事阿附,貪墨無厭,可責授舒州團練副使、漳州安置。
戊午,詔曰:“累降指揮,已有差遣人不得乾求換易。比來約束寢弛,日益奔競。今後可依已降指揮,三省具名聞奏,當議黜降。其已授差遣人,朝辭訖,限半月出門。”
興州都統制吳挺為定江軍節度使。
癸酉,改江陵府為荊南府。
戊寅,右丞相曾懷罷。
先是台官詹亢宗、季棠論事,因中懷,懷遂求退,且乞辯明誣謗。大理根究無實,乃貶亢宗及棠。言者追論參知政事姚憲,與亢宗等通謀,陷懷以取相位。乃罷憲,甲申,落職與祠。以葉衡參知政事。
是月,詔議祫祭東向之位。
初,吏部侍郎趙粹中言:“前代七廟異宮,祫祭則太祖東向。紹興五年,董B070建議,請正藝祖東向之尊,謂:‘太廟世數已備,而藝祖猶居第四室。乞遵典禮,正廟制,遇祫祭則東向。’下侍從、台諫集議。既而王普復有請。當時集議,如遜近、李光折彥質、劉大中、廖剛晏敦復、王俁、劉寧止胡交修梁汝嘉張致遠朱震、任申先、何?、楊晨、莊必強、李弼直,皆在其義悉合於禮。時臣叔父渙任將作監丞,奏陳益力,據引《詩》、《禮》正文,乞酌漢太公立廟萬年、南頓君立廟章陵故事,別建一廟,安奉僖、順、翼、宣四祖,禘、祫、烝、嘗,並行特祀;而太祖皇帝神主,自宜正位東向,則受命之王,不屈其尊,遠祖神靈,永有常祀。光堯皇帝深以為然,即擢董B070為侍從,叔父渙為御史。是時趙沛為諫議大夫,以議不己出,倡邪說以害正論,而欲祫饗虛東向。今若稽之《六經》典禮、三代之制度,定藝祖為受命之祖;即三年一祫,當奉藝祖東向,始尊開基創業之祖。其太廟常饗,則奉藝祖居第一室,永為不祧之祖,若漢之高祖;其次奉太宗居第二室,永為不祧之宗,若周之武王。若僖、順、翼、宣,親盡而祧,別議遷祔之所,則臣亦嘗考之:祔於德明、興聖之廟,唐制也;立太公、南頓君別廟,漢制也。前日王普既用德明、興聖之說,而欲祔於景靈宮、天興廟,朱震乞藏於夾室。今若別建一廟為四祖之廟,或祔天興殿,或祗藏太廟西夾室,每遇祫饗,則四祖就夾室之前別設一幄,而太祖東向,皆不相妨。庶得聖朝廟制,盡合典禮。”詔禮部、太常寺討論。旋別建四祖廟,正太祖東向之位,從禮部侍郎李燾議也。
秋,七月,丁亥,復以鄭聞為參知政事。罷四川宣撫使,以成都府路安撫使薛良朋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戊子,詔曰:“朕惟天下治亂,系乎風俗之CE3A惡,風俗CE3A惡,系乎士夫之好尚。蓋士夫者,風俗之表,而天下所賴以治者也。故上有禮義廉恥之風,則下有忠厚醇一之行;上有險怪媮薄之習,則下有乖爭陵犯之變。朕嘗戢奸貪,黜浮靡,躬節儉以示天下,而曆紀逾久,治效未進,意在位者未能率德改行,以厚風俗,故廉士失職,貪夫長利,將何以助朕興化致理,無愧於古乎?部使者、郡守,其為朕察郡邑廉吏來上,朕將甄獎,待以不次。其或持祿養交,崇飾虛譽,應詔不以實,使積行之君子壅於上聞,時汝之辜,必罰無貸!”
壬辰,復以曾懷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午,有司言:“乾道元年災傷,倚閣錢物,浙東路自淳熙元年為始,作三年帶納;江東路候豐熟,作兩年帶納。”帝曰:“既是災傷,即與倚閣,稅賦亦無從出,可與蠲放。”
丁酉,詔罷諸路州縣市令司官司及在任官收買物色,並依民間市價支錢,不得科抑減克。
癸卯,中書、門下省奏關外四州、沿邊諸路及金州上津皆有歸正人,詔四川安撫制置司下都統司常切存撫,毋令失所。
甲辰,詔沿江被水之家,守臣胡與可躬親巡問。既聞被水貧乏者六百餘家,於左藏南庫每家支錢五貫,仍許於沿江地指射蓋屋。
戊申,江東提舉潘甸言:“被旨,所部州縣措置修築浚治陂塘,今已畢工,計九州、軍、四十三縣,共修治陂塘溝堰凡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一所,可灌田四萬四千二百四十二頃有奇。”詔札下諸路,依此具聞。
己酉,姚憲責南康軍居住。
八月,己未,知樞密院張說罷,以徽猷閣學士楊倓簽書樞密院事。
帝廉知說欺罔數事,命侍御史范仲芑究之,遂以太尉提舉隆興府玉隆觀。
庚辰,帝曰:“密院差除,切須公當,如親舊有乞差遣者,須明具資格,待朕處置。”
壬午,帝諭帝執曰:“朕用人才,初不因其薦引之人而為之去留,惟其當而已。若薦者偶以罪去,被薦者相與為奸,則當並逐。若初不阿附,而有才能,當依舊用之。”又曰:“鯀之為人,初不害禹之成功。”楊倓曰:“此誠堯、舜之用心矣。”
九月,乙酉朔,以曾覿開府儀同三司。
丁亥,金主還都。
戊子,帝謂曾懷等曰:“前日詣德壽宮,太上飲酒樂甚。太上年將七十,步履飲食如壯年,每侍太上行苑囿,登降皆不假扶掖。朕見太上壽康如此,回顧皇太子侍側,三世同此安榮,其樂有不可形容者。”懷等稱賀。
壬辰,詔:“江西、湖南路累經災傷,上供米斛逐年已減放外,今年雖豐,尚慮民力未蘇,所有第四等、五等人戶合納淳熙元年秋苗,特與蠲放一半。”
乙未,淮東安撫司奏榷場安靜,楊倓因言金主本無佗,其臣下或妄生事,帝曰:“不可以此為喜。於理固當安靜,然非我君臣之志也。”
知隨州蔡戡奏論唐太宗《貞觀諫錄》,帝曰:“從諫正是太宗所長。此書置之座右,可為規鑒。”
丁未,以張薦受賄,追三官,勒停,郴州居住。右武大夫、果州團練使李川私通饋遺,降授武功大夫、吉州刺史。右武大夫、楚州團練使王公述輒以財請求軍職,降授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放罷。左武大夫、貴州刺史宋受,降授右武大夫,修武郎、合門祗候劉士良,降授保義郎,並放罷。薦系武經大夫、文州刺史,特於遙郡階官上追三官。
冬,十月,乙卯朔,金圖畫功臣於衍慶宮。金主思太祖、太宗創業艱難,求當時群臣勳業最著者二十一人,圖畫於衍慶宮聖武殿之左右廡:遼王杲,金源郡王薩哈,遼王宗乾,秦王宗翰,宋王宗望,梁王宗弼,金源郡王實布納,金源郡王鄂囉,金源郡王希尹,金源郡王洛索,楚王宗雄,魯王棟摩,金源郡王尼楚赫,隨國公鄂蘭哈瑪爾,金源郡王實古訥,豫國公富嘉努,金源郡王杲,兗國公劉彥宗,特進鄂嚕哈齊,齊國公韓企先,特進迪實。
壬戌,詔:“自今違法賣易恩澤及薦舉授賂之人,因事敗露,有司定罪外,更取特旨,重作行遣。”
癸亥,以積雨命中外決繫囚。
丙寅,參知政事鄭聞薨。
戊辰,命紹興府上供米與蠲放,以守臣張宗元言諸縣旱傷故也。
壬午,皇子判寧國府魏王愷徙判明州。愷在治二十年,甚有恩惠。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
丙戌,楊倓言:“近因奏事,論及時政,蒙諭曰:‘待敵當用詭道,在朝當用誠實。百餘年來,嘗患敵國強而中國弱,正緣反是。待敵既無奇策,動則為敵所窺。在朝以術數相傾,以躁競取進,風俗之弊,當救正之。’聖謨切中時宜,望宣付史館。”從之。
戊戌,以禮部侍郎龔茂良參知政事。楊倓罷,以葉衡兼權知樞密院事。
甲辰,帝召衡及茂良,賜坐,曰:“兩參政皆公議所與。”衡等起謝。帝復從容曰:“自今諸事不可徇私,若鄉曲親戚,且未須援引。朕每存公道,設有未是,卿等宜力爭,君臣之間,不可事形跡。《房、杜傳》無可書之事,蓋其輔贊彌縫,不見於外,所以能然。”衡曰:“皋陶、稷、契在唐、虞之朝,其見於後世者,都、俞、吁、咈數語而已。”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不可,自當啟沃,豈當使跡見於外!”
金主諭尚食局使曰:“大官之食,皆民脂膏。日者品味太多,徒為虛費,自今進可口者數品而已。”
丙午,曾懷罷,除職奉祠,懷以疾自請也。
戊申,以葉衡為左丞相兼樞密使。衡由知縣不十年至宰相,進用之驟,人謂出於曾覿雲。
己酉,著作佐郎鄭僑言祖宗朝每日召見講讀官,至仁宗朝,始有間日一講之制,帝曰:“自太宗、真宗始置侍讀講官,於聖學尤為留意。”
壬子,江西漕臣錢佃等奏:“興國軍以公使庫酸敗酒抑勒百姓高價收買,臣等雖已禁止,請嚴行禁約。”帝語葉衡、龔茂良曰:“奉行法令,在下不可不嚴。事既上聞,卻當從寬,然後各得其宜。今屬郡違戾,監司已置不問,而請朝廷嚴行禁約,事體不順。”乃詔本路監司開具散酒當職官吏姓名申尚書省。
十二月,丁巳,以吏部尚書李彥穎簽書樞密院事。
甲子,以鹽官縣旱,減放苗租。
丙寅,罷鐵錢,改鑄銅錢。
壬申,葉衡等上《真宗玉牒》。
以資政殿學士、知荊南府沈夏加大學士,為四川宣撫使;新四川制置使范成大,改管內制置使。
戊寅,金以平章政事完顏守道為右丞相,樞密副使圖克坦志寧為平章政事。
是月,修吏部七司法。龔茂良言:“官人之道,在朝廷則當量人材以擢用,在選部則宜守成法以差注。蓋法者一定不易,如規矩、權衡,不可私以方圓、輕重也。夫法本無弊,而例實敗之。法者,公天下而為之者也;例則因人而立,以壞天下之公者也。昔者之患,在於用例破法;而比者之患,在於因例立法。今吏部七司法者,自晏敦復裁定,有司守之以從事,可以無弊。緣臣僚申明沖改,前後不一,率多出私意,循人情。向者陛下深知其弊,嘗加戒敕,毋得用例破條,然有司巧於傅會,多作條目。臣謂用例破法者其害淺,因例立法者其害大。宜詔有司講求本末,將新舊法非相與參考。舊法大有所淵捂者,弗可輕去;新立條制,凡涉寬縱,於舊法有違者,一切刊正;庶幾國家成法簡易明白,可以遵守。”從之。
是歲,淮南復分為東、西路。

本年年表

事件
磻溪六年,道教術語,宗教典故。指道教大師王重陽死後,丘長春等四徒守陵三年之後,丘長春便到磻溪傳道六年的苦難經歷。也就是從1174年至1180年,丘長春“乞食於磻溪。脅不沾席,一蓑一笠,日乞一食,寒暑不變,人呼為‘蓑衣先生'。如是六年”。六年所受之苦,世間難尋。道教後學難以仿效。是意在弘揚丘祖為修道表現出的那種百折不撓的吃苦精神。
阿尤布王朝創建於1174年,是由大名鼎鼎的薩拉丁所創立,而阿尤布王朝的馬木留克軍隊也是當年由薩拉丁一手組建的一支勁旅。
《通鑑紀事本末》南宋袁樞撰,第一部紀事本末體的史書。袁樞,字機仲,建州建安人。他將《通鑑》史料由按年編排改為按事編排,以歷史事件為中心重新歸類列目,一事一篇,每事各詳起訖,自為標題,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該書成於淳熙元年(1174年),宋孝宗閱後贊“治道盡在是矣”,次年刻板印行。至明末,張溥附史論於《通鑑紀事本末》各篇之後。《通鑑紀事本末》起自“三家分晉”,終於“世宗征淮南”,記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史事,共分四十二卷,編有二百三十九個事目,六十六個附目,總計三百零五事。
坎特伯雷大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肯特郡坎特伯雷市。1174年以哥德式重建。大主教貝克特被謀殺於此。英國聖公會發源地。
1174年
文物
《泉志》《三因極一病源論粹》 稱《三因方》。 十八卷。宋·陳言撰於1174年。作者認為:“醫事之要,無出三因”。“倘識三因,病無餘蘊”。本書卷一-卷二前半部為醫學總論,並將三因(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作為論述的重點;卷二下半部-卷十八列述內、外、婦、兒各科病證,並附治療方劑,共分180門,載方1500餘首。方論結合頗切實用。
《泉志》書名。研究中國歷代錢幣的著作。 祥解 宋朝洪遵(1120年-1174年)著,共十五卷。書成於南宋宋高宗十九年(1149年)。收錄五代以前中外歷代各種錢幣三百餘種
廣安白塔 廣安白塔又名“舍利”寶塔,南宋淳熙至嘉定(公元1174年---1224年)年間建。位於廣安城南2公里渠江聾子灘側,四方形,通告36.7米。塔身為磚石結構,仿木樓閣式建築,共9層。1層~5層為石結構,6層~9層為方磚結構,彩裱3層。塔中空,層與層之間有階梯,可登至塔頂。無塔剎,頂部四方相通。1層~4層塔門兩側掛有石雕佛像88尊(今無存)。第二代層臨江一面有“如來須相,舍利寶塔”八字。塔與對面奎星塔遙遙相對,“仰視遠觀,秀出雲表”。
伏虎岩 旅遊風景區位於聯合鄉聯東村入口處,距縣城33公里。南宋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創建。伏虎岩上有宋、元、明、清歷代古建築物
比薩斜塔 這座斜塔坐落在比薩城裡。建造於1174年,從它造好的初期開始傾斜直到現在已傾斜了17英尺左右了。到16世紀,這座比薩斜塔成了有歷史意義的建築物
出生 黃潮,1174年生於汀州,後裔遷福建永定之胡家坊,後遷莆田。至明代景泰間,由莆田遷漳浦縣銅山所深井開基。十二世祖季春公,字嘉卿,生二子:長道深,次道周(字幼玄,號石齋,明末天啟年間中進士,官至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著有《易象正義》)
逝世
洪遵洪遵(1120~1174年),南宋鄱陽(今江西波陽)人。二十三歲中詞科,賜進士,後擢為秘書省正字。曾任資政殿學士,卒溢文安。 作品 著有《訂正史記真本凡例》、《翰苑群書》和《譜雙》等書
努爾丁·馬哈茂德(Nur al—Din Mahmud,1118~1174)贊吉王朝第二代統治者,軍事家。 經歷 突厥奴隸出身,生於摩蘇爾。為贊吉之次子。自幼在宮廷受傳統的伊斯蘭教育,精通武略。
安德烈·博戈柳布斯基 Андрей Боголюбский(真名為安德烈·尤里耶維奇 Андрей Юрьевич,約1111年~1174年6月28日)羅斯王公,弗拉基米爾-蘇茲達爾公爵(1157年~1174年在位)。
曾懷 生於1106年卒於1174年字欽道,常熟人,南宋丞相。隆興年間,因主持戶部財務,治理有方,遂超擢權戶部侍郎,未幾晉尚書。在任凡諸州錢糧出入多寡,都了如指掌,深得孝宗重用,被譽為有肖何、劉晏之才。
虞允文(1110年—1174年),字彬甫,為隆州仁壽人,即今四川仁壽縣人。他是宋朝著名的丞相軍事家

歷史大事

金令衛士習女真語
大定十四年(1174)三月,金世宗為阻止女真人迅速漢化,命不熟習女真語的衛士必須學習女真語,今後不得使用漢語。
宋頒行檢驗格目
檢驗格目是宋司法機構檢驗死傷所用的標準表格。淳熙元年(1174)五月,為嚴肅檢驗死傷之法,督促官吏及時到達檢驗地點,親自檢驗以防冤枉不明、獄訟滋興,宋廷頒行浙西提刑鄭興裔所創製的檢驗格目。各目按字號排列,包括:原告和初復檢屬官、吏人仵作、耆甲、保正副姓名,受狀、承牒及到達檢驗地的時日,官署至檢驗地遠近,傷損痕數,致命原因。遇有告殺人者,即以格目付所委官填寫。格目一式三份。填寫完畢後,一付被害之家,一申報所屬州縣,一申報提刑司。
金圖繪功臣
大定十四年(1174)十月,金世宗因思念太祖、太宗創業艱難,下詔圖畫勳績卓著的功臣二十人於衍慶宮聖武殿左右廡。這二十人為:撒改、宗望、斡魯,宗弼,婁室闍母阿離合懣劉彥宗韓企先、習失、宗翰、杲、習不失、完顏希尹宗雄、完顏銀術哥、完顏忠、完顏撤離喝、斡魯古和紇石烈志寧
宋江東提舉潘甸言:所部九州、軍,四十三縣,修治陂塘溝堰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一所,可灌田四萬四千二百四十二頃。湖北茶販賴文政起義,一度入湖南境。金令猛安謀克戶自二月至八月不得飲宴,以妨害農作;禁衛士講漢語,不善女真語言,勒令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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