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年

1061年是一個平年,是農曆辛丑年(牛年);契丹清寧七年;北宋嘉祐六年;西夏奲都五年;越南彰聖嘉慶三年;日本康平四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日開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61年
  • 外文名:A.D. 1601
  • 北宋:宋仁宗嘉佑6年;
  • 西夏:奲都五年
  • 越南:彰聖嘉慶三年
  • 日本:康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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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年的中國大事

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

續資治通鑑長編(宋/李燾)中記載的當年大事有:
八月,久雨不晴,宋仁宗遣百官祈晴。天晴後,又遣百官謝晴。
八月,派使臣出使契丹,為契丹國母生辰賀。
九月,河北秋稼甚豐。
十二月,契丹遣使來賀正旦。
1061年戶部統計全國共有戶數11091112戶,人口:22683112人。(主戶七百二十萬九千五百八十一,口一千五百八十七萬五千五百八十;客戶三百八十八萬一千五百三十一,口六百八十萬七千五百三十二。)
1061年 蘇軾出任鳳翔府簽書判官,在任期間主持修浚了鳳翔東湖

蓬萊閣建成

蓬萊閣始建於北宋嘉佑6年(公元1061年),與黃鶴樓、岳陽樓、滕王閣並稱為"中國四大名樓"。蓬萊閣虎踞丹崖山巔,雲擁浪托,美不勝收。它由蓬萊閣、天后宮、龍五宮、呂祖殿、三清殿、彌陀寺六大單體及其附屬建築組成規模宏大的古建築群,面積1.89萬平方公里。閣內文人墨寶、楹聯石刻,琳琅滿目。閣東的蓬萊水城為我國最早的古代軍港之一,負山控海,修有水門、碼頭、炮台等海港和軍事建築,與蓬萊閣一起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閣西田橫山又稱登州岬,是黃渤海分界線的南端起點,相傳為田橫五百壯士築營紮寨之處,北臨大海,峭壁如切,新建有田橫山文化公園、田橫棧道、黃渤海分界坐標等景點,以海上公園而聞名遐邇。蓬萊素有仙境之稱,傳說蓬萊、瀛州、方丈是海中的三座神仙,為神仙居住的地方,自古便是秦皇漢武求仙訪藥之處。廣為流傳的"八仙過海"的神州傳說,便源於此,相傳呂洞賓、鐵拐李、張果老、漢鐘離、曹國舅、荷仙姑、藍采和、韓湘子八位神仙,在蓬萊閣醉酒後,憑藉各自的寶器,凌波踏浪、飄洋渡海而去,留下"八仙過海、各顯其能"的美麗傳說

西夏惠宗登基

西夏惠宗名曰李秉常(1061年—1086年),西夏第三位皇帝(1067年—1086年在位)。西夏毅宗子。1067年,毅宗突然病死,英年早逝,年二十一,惠宗以七歲稚齡繼位,其母梁太后及其家族專權,執政期間沒有任何治國良策,西夏國勢積弱,北宋乘機入侵。十六歲時本能親政,但梁氏勢力很大,不能輕易翦滅,因此他仍然不能親政。1080年,梁太后梁乙埋又將秉常囚禁於離故宮五里左右的興州(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的木寨里。公元1083年閏六月,由於將領的反對,梁太后又不得不讓李秉常復位。後來因長期不能親政,公元1086年七月,秉常病死,享年僅26歲,。廟號惠宗,諡號康靖皇帝。

1061年-世界大事

阿爾帕德王朝的匈牙利國王貝拉一世登基
貝拉一世(1061年~1063年在位)是匈牙利王室成員瓦祖爾的第三子,國王安德烈一世的弟弟,教名為馬格努斯(貝拉是一個異教名字)。1048年安德烈將三分之一的領地劃給貝拉一世,此後貝拉入侵斯洛伐克南部,獲得了公爵頭銜。貝拉一世在登上王位前曾與安德烈發生衝突,因為後者已經擔心他會危及自己的兒子所羅門的王位繼承權。貝拉一世被迫逃亡波蘭(他的妻子裡切扎是波蘭國王波列斯瓦夫二世的妹妹)。在匈牙利貴族發動叛亂後,安德烈一世被推翻。貝拉一世回到祖國,被貴族們推上王位並於1061年為王。在他統治時期,政府嚴厲地鎮壓了仍然拒絕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民發動的起義。貝拉一世死於意外事故:他被自己御座上突然倒塌的的華蓋壓死。在貝拉一世去世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三世把安德烈的兒子所羅門推上匈牙利王位,貝拉一世的家人又再次被迫逃亡波蘭。
匈牙利阿爾帕德王朝國王安德烈一世退位
安德烈一世匈牙利語 I. Endre 或稱安德拉什一世 I. András(?—約1061年)(1046年—1061年在位)。聖史蒂芬一世之子。 在匈牙利貴族推翻了國王彼得之後,安德烈一世被擁立為王。他在位時的大事有:匈牙利連續三次擊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三世的進攻(在史蒂芬一世死後,亨利三世企圖利用匈牙利的內部混亂將匈牙利變成德意志的衛星國)。1061年,貴族廢黜了安德烈一世,讓貝拉一世登上王位。

1061年-出生

完顏烏雅束(1061年-1113年),字毛路完,金景祖完顏烏骨乃之孫,金世祖完顏劾里缽之長子,金太祖完顏阿骨打兄。是女真族的酋長都勃極烈,1103年-1113年期間在位,他被後世追封為金康宗。金熙宗即位後,追上諡號為恭簡皇帝,廟號為康宗,皇統四年(1144年),稱他的埋葬地為喬陵,皇統五年(1145年),增諡為康宗獻敏恭簡皇帝。

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佑六年(遼清寧七年)
春,正月,乙未,權御史中丞王疇言:“比歲兩制臣僚不得與執政相見及台諫官往還。議出一時,初無典故,當時論者即以為非。今執政與諫官已弛其禁,而台官尚設科防。臣愚以為台官主於議論,以補天子之聞見,豈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兩制侍從之臣,皆國之選,今偶或相見,交自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體也。請自今,兩制亦許與台官相見。”從之。
戊申,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時任守忠護王葬事,凌蔑諸子,所饋遺近萬緡,而心猶未厭。宗懿得罪,守忠實為之。
庚戌,遼主如春州,以耶律伊遜知北院樞密使事。時駙馬都尉蕭呼敦同知北樞密院,以位在伊遜下,意常怏怏。蕭革之譖出蕭阿喇也,時欲中傷之。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阿喇之從父昆弟也,為阿喇所愛,革嫉之。珠澤當受代赴闕,先嘗借官粟,留直而去,蕭呼敦希革意發其事,欲以傾阿喇。遼主大怒,決珠澤以大杖,免其官。呼敦,亦阿喇之從父昆弟也,呼敦又欲要權,歲時獻遺珍玩畜產於革,二人相愛過於兄弟。
二月,丁巳,詔:“宗室賜名授官者,須年及十五,方許轉官。”
乙丑,詔曰:“如聞良民子弟或為人誘隸軍籍,父母泣訴而不得還者,朕甚閔之。自今有司審其所從來,隸籍百日內,父母訴官者,還之。”
丙寅,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戊辰,詔樞密院:“自今內殿崇班以上,須年二十方聽受差遣。”
三月,癸巳,賜禮部進士掖人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諸科一百二人及第並同出身;特奏名進士、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諸州文學、長史。
己亥,富弼以母喪去位。庚子,罷大宴。時同知禮院晏成裕言:“君臣之義,哀樂所同,請罷春宴,以表優恤大臣之意。”帝亟從其言,成裕,殊子,弼妻弟也。議者或以為過雲。
甲辰,詔翰林學士承旨宋祁遇直許一子主湯藥,祁以羸疾請之也。
戊申,幸後苑賞花釣魚,遂宴太清樓,出御製詩一章,命從臣屬和以進。
詔:“周六廟在西京者,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四品祭服二及當用祭器給之。”
夏,四月,辛酉,以權三司使包拯給事中三司使。拯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
詔:“嶺南官吏死於儂賦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所在給食護送還鄉。”
庚午,以右正言王陶知衛州。時台諫共言陳旭不當為樞密副使,帝弗聽。陶既引疾在告,又先自乞罷,因許之。
辛未,遼禁吏民畜海東青鶻。
丙子,命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先是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大臣或言固知兵法,即以命之。然兵書殘缺者多,不能遍補也。
庚辰,以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陳旭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三司使,、給事中包拯為樞密副使。出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諫趙拚知虔州,兵部員外郎兼待御史知雜事范師道以本官知福州。殿中侍御史呂誨知江州。
旭始除樞密副使,或言旭陰結宦者史志聰、王世寧等,故有此命。介等交章論列,且言:“旭頃為諫官,因張顏方事阿附貴戚,已不為清議所與。及知開封府,嘗賤市富民馬,納外弟甄昂於府舍,恣意請託。”帝以其章未旭,旭奏:“臣前任言職,彈斥內臣,其桀黠用事如楊懷敏、何誠用、武繼隆、劉恢輩,多坐黜逐,今言者乃以此污臣。志聰臣不識面,世寧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絕往來,若嘗薦臣,陛下必記其語。乞付吏辨劾。”遂家居求罷。帝手詔召出之,介等復闔門待罪,頃之復出,如是者數四。帝顧謂輔臣曰:“凡除拜二府,朕豈容內臣預議邪!”而介等言不已,故兩罷之。歐陽修請召還介等,以勸守節敢言之士,不報。
初,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赴京師者二十三人,其至者十六人,皆館於太學,即舍人院試論策。五月,丙戌,賜徐州顏復、潤州焦千之、成都章禩、荊南樂京等七人進士出身,四人同出身,餘悉授試校書郎。復,太初子:禩,察子也。時濮州李植道卒,岳州顧立有期喪,越州吳孜等五人辭不就試,復等既推恩,亦以試將作監主簿命之。
遼主清暑永安山。
丁酉,詔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呂景初同詳定均稅。
翰林學士承旨、工部尚書知制誥、集賢殿修撰宋祁卒,贈刑部尚書。祁兄弟皆以儒學顯,而祁尤能為文章,善議論;清約莊重,不逮其兄,論者謂祁不至公輔蓋亦以此。祁自為遺奏,請早建儲。又自為《左志》、《右志》及《治戒》以授其子。其子遵《治戒》,不請謚;久之,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謚,謚曰景文。
己亥,馬軍副都指揮使、淮康節度使張茂實,落管軍,知曹州。初,趙概御史中丞,言茂實不宜典宿衛,未聽;及概為樞密副使,復言之。而言者又劾茂實販易公使所遣卒殺人於外,茂實因以老自請解兵權,始命出守。先是翰林侍讀學士劉敞嘗奏言:“張茂實本周王乳母子,嘗養宮中,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動茂實,頗駭物聽;近者韓絳又以讒說傾宰相,重搖人心。是一茂實之身,遠則為小人所指目,近則為群臣所疑懼。假令茂實其心如丹,必無它腸,亦未能家至戶曉也。莫若解茂實兵權,處以外郡,於茂實不失富貴,而朝廷得遠嫌疑,策之善者也。昔王郎自稱劉子輿,盧芳自號劉文伯,因疑飾偽,未必皆有犯上之心,但流言驅扇,群情眩惑。臣忝近列,方當遠出,心之所疑,不敢不極論。乞以臣言密付執政商量。”久之,茂實乃罷。
丙午,遼主謁慶陵。
庚戌,詔:“凡府號、官稱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並聽迴避。”
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分命官錄三京繫囚。
辛亥,遼殺東京留守陳王蕭阿喇。阿喇以例來朝,遼主訪群臣以時務,阿喇陳利病,言甚激切。蕭革伺遼主意不悅,因譖曰:“阿喇恃寵,有慢上之心,無人臣之禮。”遼主大怒,命縊殺於殿下。皇太后營救不及,大慟曰:“阿喇何罪而遽見殺!”遼主乃優加賻贈,賜葬乾陵之赤山。阿喇性忠果,曉世務,有經濟才,議者謂阿喇不死,後當無重元、伊遜之禍。
蕭呼敦既自結於蕭革,藉以鬻權。其族弟迪里薦蕭呼都於呼敦,呼敦見其辯給壯勇,傾心交結,每遇休沐,言論終日。呼敦乘間為遼主言呼都及迪里可用,遼主以迪里為旗鼓伊喇詳袞,以呼都為宿直官。及革扌冓陷阿喇,呼都陰為之助,時人醜之。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初、司天言當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從西食四分而陰雲雷電,頃之雨,渾儀所言不為災。權御史中丞王疇言:“頃歲日食於正陽之月,方食時實亦陰晦,然於雲氣之間尚有見者,固不得同不食。當時有司乃稱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賀,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恐今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賀者,臣故先事而言也。”同判尚書禮部司馬光言:“日之所照至遠,雲之所蔽至狹,雖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食不滿分者,乃歷官術數之不精,當治其罪,亦非所宜賀也。”於是詔百官毋得稱賀。
庚申,賜草澤建安章友直銀絹。友直篆國子監《石經》成,除試將作監主簿,辭不就,因有是賜。友直,得象之族也。得象為宰相,嘗欲官之,友直謝去,終身不仕。
甲子,遼以蕭瑪嚕為順義軍節度使。
乙丑,太白晝見。
丁卯,遼主如弘義、永興崇德三宮致祭,射柳,賞賚有差。戊辰,行再生禮,復命群臣分朋射柳。
壬申,歲星晝見。
甲戌,起復富弼禮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弼辭不拜。故事,執政遇喪皆起復,弼謂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帝五遣使起之,卒不從命。
丙子,以司馬光知諫院,入對。
丁丑,命翰林學士吳奎王珪同詳定茶法。
遼以楚王尼嚕古知南院樞密使事。
戊寅,以度支判官、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誥
初,安石辭修起居注,既得請,又申命之,安石復辭至七八乃受:及遷知制誥,自是遂不復辭官矣。時有詔,今後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復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執政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今大臣之弱者則不敢為陛下守法,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諫官、御史無敢忤其意者,臣實懼焉。”安石由是與執政忤。
秋,七月,壬午朔,光祿寺丞、知長州縣夏噩,坐私貸民錢,特勒停。噩中制科,本路提點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捃其事而廢之。
乙酉,泗州淮水溢。
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
丁亥,權御史中臣王疇言:“比年中外臣僚,或因較量差遣,或因辯論身計,或因進以乾譽,或因罪而覬免,肆為妄談,輒形奏章。其間求放歸田裡者有之,乞別自營生者有之,歲未至而願致仕者有之,苟辭祿而請歸農者有之,皆心語相違,情實交戾。請自今,有如向所陳者,並許彈奏施行。又,國家開廣言路,任用台諫官。比年士大夫乃有險徼之人,挾己憎愛,依其形勢,以造浮說,奔走台諫之門,鼓扇風波之論,幸言者得以上達。推原其情,本非公正,止於陰借權力,取快私意。當言之人,率務舉職,既所傳耳目稍異,則豈敢遂無論列!萬有一愛憎不中之論,熒惑紊撓人主之聰明,豈不為聽斷之累哉!望曉厲士大夫,庶幾偷薄革心,以清朝路。又,台諫有白事於朝而更以狀乾颱司者,推原其情,蓋欲當任者為言而助之爾。臣以為事有曲直,法有輕重,朝廷以至公待天下,固不俟言者助之也。請自今,臣僚如以公事奏朝廷,不俟施行而輒申御史台者,許彈奏以聞。”帝嘉納之。
戊子,錄昭憲皇太后、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孫,進秩授官者十有九人。先是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復言:“朝廷初行祫享之禮,而昭憲太后躬育祖宗,其後裔多流落民間,宜思所以推恩者。”於是並四後家子孫皆錄之。尋復賜昭憲太后家信陵坊第一區。
詔中書、樞密院:“累年未修《時政記》,自今隨月撰進。”
壬辰,命同知諫院司馬光同詳定均稅。光既立條約,下諸路監司旋行。又言:“國家立事,當先使賞罰明,然後事無不成。職方員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縣稅,皆得平允,並無詞訴。若遇庸愚之人煩擾敗事者。同歸常調,一無殿最,則能吏解體,必無成功。伏望察其勤瘁,優加酬獎,並其餘均稅官吏,隨其功過,量行懲勸,則後來無不盡力矣。”
癸巳,詔曰:“台諫為朕耳目之官,而事有不能周知,固將博問朝士大夫以廣聽察。乃有險詖之人,因緣憎嫉,依倚形勢,興造飛語以中傷善良,殆非忠厚之行也。中書門下其為朕申儆百工,務敦行實;循而弗改,當重黜焉。”從御史中丞王疇所請也。
甲午,出內藏庫絹二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儲。
壬寅,同知諫院司馬光以三札子上殿。其一論君德曰:“臣竊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陛下天性慈惠,子育元元,雖古聖王之仁,殆無以過。然自踐祚垂四十年,而紀綱猶有虧缺,窮民猶有怨嘆,意者群臣不肖,不能宣揚聖化;將陛下於三德亦有所未盡歟?伏見陛下推心御物,端拱淵默,群臣各以其事有所疏奏,陛下不復詢訪利害,考察得失,一皆可之。誠使左右前後股肱耳目之臣皆忠實正人則善矣;或有一奸邪在焉,豈可不為之寒心哉!伏望陛下以天性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以奮乾斷,俾善無不錄,惡無不誅。”
其二論御臣曰:“臣聞致治之道,一曰任官,二曰信賞,三曰必罰。竊見國家所以御臣之道,累日月以進秩,循資塗而授任。苟日月積久,則不擇其人之賢愚而置高位;資塗相值,則不問其人之能否而居重職。遠者三年,近者數月,輒已易去,而望職事之修,功業之成,必不可得也。其失在於采名下采實,誅文不誅意。夫以名行賞,則天下飾名以求功;以文行罰,則天下巧文以逃罪。誠能博選在位之士,量能施職,有功則增秩加賞而勿徙其官,無功則降黜廢棄而更求能者,有罪則流竄刑誅而勿加寬貸,如是而朝廷不尊,萬事不治者,未之有也。”
其三論揀軍曰:“養兵之術,務精不務多。今所選之兵,升其軍分,增其糧賜,是宜鹹戴上恩,人人喜悅;而竊聞京城之內,被選之人,往往咨嗟悲怨,父子相泣。況於外方兵士,遠去鄉里,訣別親戚,其為愁苦,不言可知。使中外人情皇皇如此,豈惟久遠之害,亦不可不以近切之憂為萬一之慮也。伏乞自後每遇大段招揀兵士,須令兩府臣僚國共商量,度財用豐耗及事之緩急,若須至招揀,方得聞奏施行。”
八月,己未,馬軍副都指揮使、武勝留後王凱卒。車駕臨奠,贈彰武節度使,謚莊恪。凱治軍有紀律,善撫循士卒,平居與均飲食;至臨陣援枹鼓,毅然不少假。故士卒畏信,戰無不力。
庚申,詔三館、秘閣校《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七史書,有不完者訪求之。
乙丑,左侍禁、雄、霸等路走馬承受林伸言:“國朝上世陵寢在保州保塞縣東,猶有天子巷、御城莊存焉,其地頗為塘水所壞,乞下本處時加修築。”從之。
司馬光言:“今國家三年一郊,未嘗無赦,每歲盛夏,皆有疏決,猾吏貪縱,大為奸利。悍民暴橫,侵侮善良,百千之中,敗無一二;幸而發露,率皆亡匿,不過三歲,必遇赦降,則晏然自出,復為平人。使願愨之民憤悒惴恐,凶狡之群志滿氣揚,豈勸善沮惡之意哉!且疏決之名,本行於盛暑之際,死罪以下,皆遞降一等;近年或至再三,自徒以下,一切赦之。今歲疏決之令已再行矣,此所以使百職墮慢,奸邪瓷睢者也。今縱未能盡革前弊,伏望下中書,今後每歲疏決不過一次,或早或晚,使外人不可豫期,其徒罪仍依舊降從杖;或遇親祀南郊之負,更不疏決,永為定製,庶幾為惡之人有所戒懼。”
丁卯,司馬光進五規:一曰保業,二曰惜時,三曰遠謀,四曰重微,五曰務實。
乙亥,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王介、福昌縣主簿蘇軾、澠池縣主簿蘇轍。軾所對入第三等,介第四等,轍第四等次。以軾為大理評事、簽署鳳翔府判官事;介為秘書丞、知靜海縣;轍為商州軍事推官。
時轍對語切直,其略曰:“自朔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為有事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為失其宜矣。臣聞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坐朝不聞諮謨,便殿無所顧問,女寵害之,內則伐性傷和,外則蠹國敗政,陛下無謂好色於內不害外事也。今海內窮困,生民怨苦,而宮中賜予無藝,所欲則給,大臣不敢諫,司會不敢爭。國家內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餘,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也!”
策入,諫官司馬光第以三等,翰林學士范鎮難之,欲降其等,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會之名,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胡宿以為策不對所問,而引唐穆宗、恭宗以況盛世,非所宜言,力請黜之。光言是策於同科三人中獨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而執政亦以為當黜。帝曰:“求直言而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我何!”乃收入第四等次。及除官,知制誥王安石疑轍右宰相,專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為詞,韓琦笑曰:“彼策謂宰相不足用,欲得婁師德郝處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改命沈遘,乃為之詞。已而諫官楊畋見帝曰:“蘇轍,臣所薦也。陛下赦其狂而收之,此盛德事,乞宣付史館。”帝悅,從之。介,衢州人。
於是司馬光復與同列上疏言:“今歲災異屢臻,民多菜色,此正陛下側身克己之時。而道路流言,陛下近日宮中燕飲,微為過差,賞賚之費,動以萬計,耗散府庫,調斂細民。況酒之為物,亂性敗德,禹、湯所禁,周公所戒,殆非所以承天憂民、輔養聖躬之道也。陛下恭儉之德,彰信兆民,議者皆以為後宮奢縱,務相夸尚,左右近臣,利於賞賚,陛下重違其請,屈意從之。夫天以剛健為德,君以正固為事,奈何徇後宮左右之欲,上忽天戒,下忘民病,中不為宗廟社稷深自重惜!伏望悉罷宴飲,後宮妃嬪,進見有時,乃可以解皇天譴告之威,慰元元窮困之望,保受命無疆之休。”帝嘉納之。
丙子,詔龍圖閣直學士楊畋,於三司取天下凡課利場務五年並增虧者,限一月別立新額。時場務歲課多虧,惟逐時科校主典,而三司終不為減舊額,故帝欲特行之。
丁丑,詔曰:“考績之次序,比令有司詳議厥制,條奏來上,詢謀悉同。咨爾在位,其各悉力一心,務祗新書,以稱朕至誠怛惻之意。今考校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課績院以所定條目施行。”
戊寅,詔曰:“今吏多失職,不稱所以為民之意,殆以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慧型才力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奸勸善之意,非假以歲月,則其吏民亦且偷而不為之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自今知州、軍、監、知縣、縣令有清白不擾而實惠及民者,令本路監司保薦再任,政跡尤異,當加獎擢。”
閏月,乙酉,復以成都府為劍南西川節度。
庚子,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韓琦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樞密使、禮部侍郎曾公亮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張曰為工部侍郎充樞密使。
帝既許富弼終喪,乃遷琦首相。或謂琦曰:“富公服除,當還舊物,獨不可辭昭文以待富公邪?”琦曰:“此位安可長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若辭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辭以白上?”聞者亦是琦言。
辛丑,以左司郎中、知制誥、史館修撰胡宿為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宿謹靜,尤顧惜大體。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張庶事以革弊,宿獨曰:“變法古人所難,不務守祖宗成法而徒紛紛,無益於治也。”
乙巳,詔給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辭不受。
丁未,諫官司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繼嗣。是時臣疏遠在外,猶不敢隱忠愛死;況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諫諍為名。竊惟國家至大至急之務,莫先於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懷奸以事陛下,罪不容醢。伏望陛下少加省察。”光既具答刂子,復面請之。帝時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及聞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爾。”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光以所言付中書。光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諭宰相。”是日,光復言江、淮鹽事,詣中書白之。宰相韓琦問光:“今日復何所言?”光默計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琦喻意,不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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