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

曾公亮

曾公亮(999年-1078年2月27日),字明仲,號樂正,漢族,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市)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刑部郎中曾會次子。

天聖二年(1024年),曾公亮登進士第,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歷官知縣、知州,知府、知制誥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參知政事樞密使同平章事等,累封魯國公。卒年八十,獲贈太師中書令,配享英宗廟廷,賜謚“宣靖”。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曾公亮曾與丁度承旨編撰《武經總要》,為中國古代第一部官方編纂的軍事科學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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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本名:曾公亮
  • 別稱:曾魯公、曾宣靖
  • 字號:字明仲
    號樂正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泉州晉江縣
  • 出生時間:999年
  • 去世時間:1078年2月27日
  • 主要作品:《武經總要》《元日唱和詩》等
  • 主要成就:歷官有績,參與編撰《武經總要》,繪像昭勛閣
  • 官職太傅
  • 爵位:兗國公→魯國公
  • 追贈:太師、中書令
  • 諡號:宣靖
人物生平,仕途遷升,為官有能,老成練達,起鎮永興,年邁去世,主要成就,政治,軍事,著述,人物評價,總評,歷代評價,逸聞趣事,避諱改稱,智擒盜賊,親屬成員,後世地位,史料記載,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仕途遷升

曾公亮為刑部郎中曾會次子,他自少時起就頗有抱負,且器度不凡,為人“方厚莊重,沈深周密”。
曾公亮泉州塑像曾公亮泉州塑像
乾興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晉京祝賀宋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為大理評事,但他立志從正途登官,不願以斜封入仕,故未赴調。
天聖二年(1024年),曾公亮以進士甲科及第,被授為越州會稽知縣。
天聖六年(1028年),曾公亮治理鏡湖,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使湖邊民田免受水澇之苦。之後因父親在會稽境內買田,曾公亮被貶官監湖州酒。

為官有能

數年後,曾公亮入京任國子監直講,後改任諸王府侍講。不久,升任集賢殿校理、天章閣侍講、知制誥兼史館修撰。一年後,應當按照舊例考試館職,曾公亮憑藉進獻自己所寫的文章,就免試被授為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提升天章閣待制,賜予金紫衣。
在此之前,待制不改變服裝,仁宗當面賜給曾公亮金紫衣,說:“朕於講席賞賜你,是由於尊重寵愛儒臣。”曾公亮於是以知制誥官兼任史館修撰,再改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屬吏多而雜,如果不加以賄賂就辭謝不可,貴族子弟大多依靠勢力請求拜見。曾公亮選取前後章程,依據情況辦事,屬吏不能插手。
曾公亮後以端明殿學士職知鄭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聲名在外,盜賊全部逃竄到其他州縣,以至於轄境之內出現“夜不閉戶”的現象。曾經有朝廷使者因在鄭州境內丟失財物,移書曾公亮,詰查有盜賊一事,曾公亮上報:“我所轄境不窩藏盜賊,恐怕是被隨從藏匿起來。”使者進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老成練達

皇祐三年(1051年),曾公亮升翰林學士、知開封府。不久後,升任給事中參知政事副相)。又加禮部侍郎,改拜樞密使
曾公亮畫像曾公亮畫像
嘉祐六年 (1061年),曾公亮升任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職)、集賢殿大學士,與另一宰相韓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曾公亮明練文法,為官多年,熟知朝廷台閣的規章制度,首相韓琦經常向他詢訪相關規制。仁宗末年,韓琦請求確立國儲,與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計。
密州民田盛產銀,有人偷取銀錢,大理寺判定他們為強盜。曾公亮說:“這是禁物,偷銀雖然是強盜行為,與從百姓家中盜取財物有區別。”為此事展開爭論,於是就下達給有司議論,比照搶劫盜竊財物的法律,盜取銀子不判死刑。起初,東州人大多因此法被處死刑,從這以後就沒有死刑了。
遼國指使人在界河捕魚,又多次開通鹽船,邊境官吏不敢禁止,都說:“與他們較量,將要生事。”曾公亮說:“剛開始時就不禁止,以後該怎么辦呢?知雄州趙滋勇敢有計謀,能夠勝任此事。”於是派人告訴趙滋,邊境禍害終於平息。
宋英宗即位後,曾公亮被加授中書侍郎禮部尚書,不久兼任戶部尚書。英宗體弱多病,因此不能接見遼國使者。曾公亮奉命在館中設宴款待使者,使者卻不肯赴宴。曾公亮質問使者說:“賜宴不赴,這是對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患病,卻一定要讓他親自設宴,你能安然處之嗎?”使者聽罷,即刻赴宴。
宋神宗即位後,曾公亮被加官門下侍郎吏部尚書
熙寧二年(1069年),升授昭文館大學士,累封爵位為魯國公。

起鎮永興

曾公亮因年邁,屢次請求辭去相位。熙寧三年(1070年)九月,被授為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
曾公亮彩像曾公亮彩像
熙寧四年(1071年),曾公亮被朝廷起復,出判永興軍
此前,慶州士兵叛亂伏誅,但其餘黨竄逃,自陝西以西都為之戒備。朝廷檢閱義勇,增加邊境守兵,移內地租賦,使得人情騷動。曾公亮鎮靜對待,依次上奏罷免,專門裁抑多餘的支出。長安豪強喜歡製造謠言,聲稱士兵埋怨削減費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結其他軍隊發動叛亂,長安官民十分恐慌。有人勸曾公亮不要出遊,曾公亮不為所動,張燈盡情觀賞,和賓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來。
在永興軍任職一年後,曾公亮回到京師,旋即以太傅之銜致仕

年邁去世

元豐元年(1078年),曾公亮逝世,享年八十歲。神宗聞訊後,臨喪哭泣,為他輟朝三日,追贈太師中書令諡號“宣靖”,並準其配享宋英宗廟廷。
到下葬時,神宗親自篆寫曾公亮的碑首名為“兩朝顧命贊策勛德之碑”,後下詔改為“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

主要成就

政治

針對北宋吏治混亂之弊,曾公亮提出廢除“磨勘法”,對各級官的任用和升遷採取考課督察的辦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則升其官資,兩任有善政者,則升其任使,無成績者則罷黜。”同時他又提出裁減冗兵的方案,以減輕國家財政支出。
曾公亮作為北宋政壇上的三朝元老,影響力極大。早年即有變革之心的他,不但在王安石變法中大力舉薦王安石主持變法大局,而且在變法過程中還給予王安石相當程度地支持,這對變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後因與王安石在變法認識上的分歧,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最終沒能成為堅定的變法派。

軍事

天聖年間,西夏叛宋,朝議興兵討伐,仁宗和戰不定。曾公亮上奏《征懷書》,認為治天下之根本,當採取先懷柔、後征伐的策略,否則,師出無功,敵寇愈加猖狂而勞損官軍。仁宗採用懷柔政策,西夏率服。
慶曆年間,曾公亮針對時弊提出“擇將帥”以加強武備的主張。他認為:擇將之道,唯審其才之可用,不以遠而遺,不以賤而棄,不以詐而疏,不以罪而廢。他認為造成將不稱職的原因,並非世無將才,而是選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盡其才。他建議選將必先試其才,所試有效,方給顯官厚祿以重其任,然後委其命而勿制約,用其策而無懷疑。

著述

曾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參加編撰《新唐書》250卷外,又私撰《唐兵志》3卷、《唐書直筆新例》1卷。見於記載的還有《英宗實錄》30卷、《元日唱和詩》1卷、《勛德集》3卷、《演皇帝所傳風后握奇陣圖》和《武經總要》。《武經總要》是公亮和端明殿學士丁度於康定元年至慶曆四年(1040~1044)承旨主編的一部兵書,共40卷,分前後兩集,為中國古代一部軍事科學的百科全書。
曾公亮和《武經總要》曾公亮和《武經總要》
東軒筆錄》稱“其為文章,尤長於四六,雖造次柬牘,亦屬對精功。”

人物評價

總評

曾公亮端莊忠厚深沉,辦事細緻周密,平時謹守禮儀,遵守規矩,但性情吝嗇,積累財富達巨萬,神宗曾經將他比作西漢名臣張安世。宋神宗時,曾公亮推薦王安石一同輔政,支持他變法。王安石為了感激曾公亮幫助自己,因而引見提拔其子曾孝寬樞密院就職,以報答他。蘇軾曾經責備曾公亮不能救正補弊,曾公亮說:“陛下和介甫(王安石字)就像一個人,這是天意。”世人譏諷曾公亮用這種辦法保持祿位與寵幸。

歷代評價

趙頊:公亮謹重周密,內外無間,受遺輔政,有始有卒,可方漢張安世
李復:老鳳池邊蹲不去,餓烏台上噤無聲。
賈眾:曾魯公脊骨如龍,王荊公目睛如龍。
王稱:公亮勛亞於琦(韓琦),而昧於潔身之義,懷祿不去,君子譏之。
王淮: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必曰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所至舉職,皆有能名。
脫脫等《宋史》:公亮靜重鎮浮,練達典憲,與韓琦並相,號稱老成。升之自為言官,即著直聲。然皆挾術任數,公亮疾琦專任,薦王安石以間之,升之陰助安石,陽為異同,以避清議,二人措慮如此,豈誠心謀國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
黃仲昭:公亮方厚莊重,深沉周密,輔弼三朝,號稱老成。然始薦王安石可用,及安石變法,無所異同,世譏其持祿固寵雲。
王夫之:曾公亮、王陶之瑣瑣者,何當榮辱,而引身遽退,虛端揆以待安石之縱橫哉?
歷代群英歌》:曹瑋沈勇有謀,公亮入相稱職。

逸聞趣事

避諱改稱

北宋尚書省的文書下達到地方時,按例當稱“勘會”。曾公亮為相後,朝廷為避其父曾會之諱,而改稱為“勘當”。

智擒盜賊

曾公亮知鄭州時,知永興軍文彥博正獲召入朝,途徑鄭州。正當曾公亮設宴款待文彥博之時,有人來報稱文彥博的銀杯被盜。曾公亮說:“如果是郡人敢這么做,一定要三天將其抓獲。如果是您的隨從自己做的,那今天就可以抓到了。”文彥博不以為然。結果,當天盜賊就被捕獲,的確是文彥博的隨從。文彥博說:“您剛聽說就能將其抓獲,這是什麼道理?”曾公亮答道:“席上有專門捕盜的人,隨從不過只有一個人,陰謀一定容易敗露。”文彥博聽後大為嘆服,將曾公亮視為神明。

親屬成員

曾公亮的父親當過刑部郎中,曾公亮自己的兒子曾孝寬又當上右丞相,到了南宋又有曾懷、曾從龍等人位極人臣,一家子共出了四位宰相一位狀元,人稱“曾半朝”或“一門四相”。

後世地位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曾公亮的繪像被張掛於昭勛祟德閣,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史料記載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五十二·曾太師公亮行狀》
東都事略·卷六十九·列傳五十二》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續通志·卷三百三十七·列傳一百三十七》
晉江縣誌·卷三十七》

後世紀念

墓址
曾公亮逝世後,葬於河南新鄭縣,墓址在今河南新鄭市八千鄉辛莊村南一華里處,其墓冢與“重修曾墳寺碑”尚存。墓碑為宋神宗親筆:“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
曾公亮墓曾公亮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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