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字標點符號

點字標點符號(punctuation marks of Braille system),盲人點字中用以標明句讀、語氣和專名的書寫符號。盲人書面語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句號、分號、逗號、頓號、冒號、問號、感嘆號、引號、話號、破折號、書名號、省略號等。各國盲人點字標點符號不盡相同。英、俄、世界語盲文的句號(256 點)、逗號(2 點)等符號通用,但問號在英語盲字中為 236 點,在俄、德、世界語盲字中為 26 點。

中國現行漢語盲字標點符號隨新盲字一起制訂。因漢語盲字所用盲符較多,故多數標點符號與國際採用的不同。句號為占兩方的 5,23 點,逗號為 5 點,中國特有的頓號為 4 點,分號為 5 6 點,冒號為 36 點,感嘆號為占兩方的 56,2 點,雙引號為前後兩個 4 5 點,省略號(刪節號)連寫三個 5 點,括弧為占四方的 56,3 和6,23 點,著重號為 5 點,專名號(大寫號)為 46 點,字母小寫號為 56 點。對漢語盲文中引用外國字的符號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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