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華

黃嘉華

黃嘉華(1926~ ),湖北省武漢市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48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物理系,1958年獲得莫斯科大學國際法博士學位。1980年起任條法司司長。1984年,黃嘉華被派為常駐聯合國特派全權大使,併兼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任期結束後,他繼續任外交部法律顧問,又曾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擔任顧問,並在北京大學、外交學院、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客座教授,香港《經濟與法律》雙月刊名譽顧問。黃嘉華身兼學者、外交家,被稱為“學者外交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嘉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26
人物簡介,人物工作,

人物簡介

黃嘉華,男,漢族,1926年2月出生,湖北武漢市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48年7月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物理系。大學畢業後在武漢市地下黨城市工作部工作。武漢解放後被分配到中原大學政策研究室哲學組研究馬克思主義哲學。1950年,學貫文理中西的黃嘉華被中原大學派往中國人民大學跟隨蘇聯專家攻讀國際法研究生課程。1953年從人大學習歸來,在中南政法委員會任研究員,同時在武漢大學執教國際法。1954—1958年,黃嘉華以政府公派留學生的身份前往莫斯科,進入莫斯科大學國際法研究室,取得了莫斯科大學國際法博士學位。1958年底,學成歸國的黃嘉華來到外交學院擔任外交與國際法課程的教學與研究。1959年任條法司法律處處長。1971年,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恢復後,黃嘉華隨喬冠華所率代表團首次參與聯合國法律方面的工作。1980—1984年任條法司司長。1984—1988年,黃嘉華被派為常駐聯合國特命全權大使,併兼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任期結束後,他繼續任外交部法律顧問,又曾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擔任顧問,並在北京大學、外交學院、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客座教授,香港《經濟與法律》雙月刊名譽顧問。2000年5月22-26日,黃嘉華大使帶團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與立方就中立引渡條約進行談判。立方團長為立陶宛法務部副部長金塔拉斯·什維亞達斯。26日,雙方團長草簽了條約英文本。
法學博士黃嘉華法學博士黃嘉華
黃嘉華身兼學者外交家,被稱為“學者外交家”。在經歷和見證半個世紀中國外交的風風雨雨後,還是更認同自己的學者身份。黃嘉華說:“可能是性格的緣故,我更喜歡做學者的自由。”個性耿直的黃嘉華在外交工作中就同學術上一樣嚴謹,每當工作中遇到難題,他總是深思熟慮,積極建議,據理力爭,直言諫上。在他心目中,作為一名外交官,應具有正直的品格和強烈責任感。對於目前存在的一些對內對外“報喜不報憂”現象黃嘉華深感憂慮,他說:“外交,就是要通過各種手段,讓外界真實地了解中國,並要給人以真誠和事實求是的正確感覺。”

人物工作

黃大使在學術上不斷開拓相關邊緣學科的研究,研究領域涉及外交、國際關係、國際法。在其研究成果中能反映他的學術風格、專業知識、思想水準、理論水平的,主要集中體現於《中國與國際法》(刊於《經濟與法律》第37期)、《國際法與外交》(刊於《經濟與法律》第40期)、《聯合國與國際法》(刊於《經濟與法律》第42期)。黃大使的學術論著高屋建瓴,針對有關理論、歷史和現實的問題,開闢出一條理論聯繫實際的新路。
法學博士黃嘉華法學博士黃嘉華
在繁忙的外交工作中,黃大使還積極參與組織國內外的重要學術活動,為中國學術界贏得國際聲譽作出了重要貢獻。黃大使是中國國際法學會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並積極參加該學會的學術活動。黃大使還積極向有關部門建議,使中國法律界從1979年起有組織地參加世界法律大會,1991年黃大使擔任第十五屆世界法律大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他向大會提交了《人權的思考》一文,並在專題會議上作了發言,受到國內外與會者的重視。
黃嘉華心繫外交傳薪火。現在,這位身跨新舊中國,參與中國近半個世紀外交,滿頭華發風度翩然的老人思考最多的問題就是中國如何培養外交官人才。從上世紀50年代起,黃嘉華便在外交學院北京大學開設《中國外交與國際法》課程,“文革”後他又多次應邀在北京、武漢、上海深圳等多所大學,以及回歸後的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做專題講座。當年為能把課講得更好,黃嘉華選擇到外交部工作,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現在黃嘉華在講台上把滿腹的外交故事與國際法專業知識交融在一起,以食講台下專注的聽眾,實現自己心目中最佳教學效果。
黃嘉華以自己幾十年外交經驗時時勸誡身邊的年輕人,中國的外交,就是要真實地告訴人們,真誠地對待朋友,負責地做好外交工作。他認為:新中國自建國以來,在外交和國際法實踐中有很多獨創性,積累了豐富經驗。所有這些都是中國外交工作的寶貴財富,需要我們認真學習、繼承和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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