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鶴壁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是鶴壁市人民政府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制定的實施意見,發布於2015年1月8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豫政〔2014〕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以創建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為契機,發展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加快構建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積極推進醫養融合,實現各類養老機構協同發展,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加快生態活力幸福之城建設進程,邁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步伐的重要力量。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設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5張以上。
基本養老服務全面保障。完善政府供養制度,適時提高供養標準。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提高百歲老人高齡津貼標準。對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由政府購買養老服務。
養老產業規模顯著擴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遊等為主的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全市機構養老、社區和居家生活照料、護理康復及相關養老服務就業崗位大幅增加。
發展環境更加最佳化。養老服務業政策措施更加健全,行業標準科學規範,監管機制更加完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養老志願服務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得到進一步弘揚。
二、主要任務
(一)以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為依託,發展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1.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拓寬鶴壁市12349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服務功能,建立動態完備的老年人基本信息庫、居家養老服務網點信息庫和規範高效的養老服務管理系統,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包括緊急救援、康復護理、日常照料、家政服務、休閒娛樂、法律諮詢、精神慰藉等在內的綜合性養老服務項目。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民政局、發改委、商務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2.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路。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以社區為紐帶,以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為依託,逐步完善滿足老年人各種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積極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點,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規範化、個性化服務。2015年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商家發展到8000家以上,2020年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全覆蓋。(市民政局、發改委、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二)加強養老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社區養老服務網路
1.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凡新建居住(小)區和舊城改造,要按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他用。以社區提供場所、政府適度補貼、民政業務指導、民辦力量管理的形式,建設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2015年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40%,2020年實現全覆蓋。進一步加大農村幸福院建設力度,2015年建成150個以上,2020年農村幸福院覆蓋率達到60%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管理局、房產管理中心、民政局、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2.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服務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提高使用率,發揮綜合效益。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都要向老年人開放。(市民政局、發改委、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3.實施社區無障礙環境改造。各縣區要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快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民政局、財政局、殘聯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三)整合養老資源,實現各類養老機構協同發展
1.建設公辦養老機構,發揮好公辦養老機構的托底作用。2015年市老年公寓建成投用。2020年各縣區建設至少一所設施較為先進、覆蓋面廣的綜合老年服務機構,將本轄區內有集中供養意願的城鎮“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和由各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老人,統一集中供養,提升公辦養老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市民政局、發改委、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2.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激發養老服務業活力。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範程式、公開信息。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3.規劃建設全市養老產業園區。規劃建設集老年產品用品研發、養老機構、醫療機構、老年大學、文體中心於一體的養老產業園區。(市民政局、發改委、財政局、城鄉規劃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4.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實現各類養老機構協同發展。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床位可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管理運營,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積極推進市老年公寓等公辦養老機構進行社會化管理運營。(市民政局、發改委、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四)積極推進醫養融合發展,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1.推進醫養融合發展。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要積極支持和發展養老服務,有條件的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積極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諮詢、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民政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
2.健全醫療保險機制。對於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範圍,進一步最佳化醫療保險報銷程式和結算方式,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
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發展,把養老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重點民生工程,科學研究制定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民政、發改、財政、教育、衛生和計畫生育、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工商、國稅、地稅、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金融、消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任務要求。
(二)落實扶持政策
1.強化規劃引領。各縣區要編制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科學布局,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
2.降低準入門檻。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項目實行備案制,民政部門不再設定前置審批。開展其他養老服務或產品研發、生產的機構,屬營利性的企業單位到工商部門依法註冊登記,屬非營利性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到民政部門直接註冊登記。
3.加大補貼支持。市本級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確保50%以上的比例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對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基本建設、機構運轉、人員經費和機構內集中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建立動態保障機制;對接收供養城鎮“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人的社會辦養老機構,轄區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經費按政策標準給予足額安排,同時對該類養老機構在更新完善設施設備等方面給予補助;對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和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給予一定的開辦補貼和運營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托老站(所)給予一定的開辦補貼。
4.保障土地供應。各縣區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國家劃撥用地條件的,可採取劃撥方式優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對新辦的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明確為醫衛慈善用地性質,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鄉鎮、村舉辦的公益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可使用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城鄉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改變用途。
5.加強人才培養。積極探索社會工作人才養老崗位設定機制,開展養老服務隊伍培訓工作,落實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持證上崗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就業扶持政策。有條件的縣區可以探索建立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補助制度。
(三)強化責任落實
各縣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貫徹實施方案,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細化具體的支持措施。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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