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汝騤

馮汝騤

馮汝騤(?~1911)清朝最後一任江西巡撫。字星岩,河南祥符(今開封)人,建築學家馮紀忠祖父。光緒九年進士,歷任四川順慶、山東青州直隸大名知府,湖北鹽法道甘肅按察使陝西布政使浙江巡撫、江西巡撫,武昌起義爆發,仰藥殉清,清廷詔謚忠愍。

基本介紹

  • 本名:馮汝騤
  • 字號:字星岩
  • 所處時代:清末
  • 出生地:河南祥符
  • 出生時間:未詳
  • 去世時間:1911年
人物簡介,自盡經過,清史文載,

人物簡介

馮汝騤,光緒九年(1883)癸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戶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累遷郎中。出任四川順慶府知府,因母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起用為山東青州知府,調直隸大名。光緒三十一年(1905),遷湖北鹽法道。次年,調任安徽徽寧池太道,又遷甘肅按察使。不久,升任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任江西巡撫,任內整頓稅務,推行新政宣統三年(1911),武昌起義爆發,長江下游各省震動。南昌新軍起事回響,推舉汝騤為都督,宣布獨立,汝騤堅決拒絕。於是被遣送離開省城。行至九江,服毒自盡,成為漢人官僚中為清朝殉節的第一人。清廷詔謚忠愍。
馮汝騤半身照馮汝騤半身照

自盡經過

由於馮汝騤在任上頗有聲望,士兵和百姓多存感激,便不再強人所難,護送馮汝騤離開江西。當時安徽還在清廷控制下,他想投靠安徽巡撫朱家寶。船過九江的時候,他的老部下、已是革命軍九江都督的馬毓寶聞訊率部下在江邊迎接,請馮汝騤暫住。經再三懇請無效後,革命軍將他抬到岸上,馮不得已隨馬毓寶登岸,後仍戴紅頂花翎,以表示效忠清王朝。九江革命軍司令部安排他住在最好的花園別墅中,並派專人照料,但仍避免不了他的自盡。
異辭錄》卷四記載了馮汝騤自盡的經過:在九江離別的時候,馬毓寶親自送馮汝騤到江岸,馮汝騤說“後會有期”。 馬毓寶誤以為他日後要報復,於是軟禁了馮汝騤。馬毓寶知道馮汝騤素吸鴉片,便令看守每日供給適量鴉片。一日,馮汝騤說:“你們每次只給一點兒,不嫌麻煩嗎?我給你銀子,去給我買夠3天的大煙。”看守買來夠他吸食3天的鴉片,馮汝騤趁人不備,吞食鴉片而死。家屬收殮了他的屍體,輾轉北上,把他安葬在開封南郊小蘇村的馮家祖塋。他是清朝最後一任江西巡撫,也是漢人官吏中為清朝殉節的第一人。

清史文載

馮汝騤,字星岩,河南祥符人。光緒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戶部主事,充軍機章京,累遷郎中。出知四川順慶府,遭母憂去。服闋,起山東青州知府,調直隸大名。三十一年,遷湖北鹽法道。明年,調安徽徽寧池太道,遷甘肅按察使。未幾,晉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三十四年,移撫江西,整稅務,省不急,官稱治辦。朝議方厲行新政,乃復察民情,量財力,從容施設,士民安之。宣統元年,御史江春霖上其溺職徇私狀,事下安徽巡撫朱家寶覈覆,得白。坐疏忽幹吏議,奪俸三月。
三年,武昌變起,下游皆震。南昌軍相應和,脅汝騤為都督,號獨立,峻拒之。贛人故感其賢,導之出。至九江,乃仰藥以殉。詔旨軫惜,謚忠愍。
馮汝騤小楷書法馮汝騤小楷書法
馮汝騤奏《例緩命盜案犯審擬由》馮汝騤奏《例緩命盜案犯審擬由》
吏部知會軍機處為順慶府知府馮汝騤丁憂缺由吏部知會軍機處為順慶府知府馮汝騤丁憂缺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