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香港立法局,是指香港現行政制中香港總督按照英國皇室有關規定設立的香港地區官方立法機構。主要任務是制定法律,辯論香港當局財政預算和控制財政開支;向港督提出有關政策性意見。所有立法議案,由行政機關提出,經立法局通過後,必須獲港督同意,才能成為法律。港督是立法局當然主席,擁有解散立法局的權力。在討論有爭議的法案時,總督除以當然議員可以投1票外,如果贊同與反對雙方票數相等時,總督還可以再投決定性的1票。

立法局現時每周開會1次,每年8、9月休會。每年3月討論審核開支預算;10月討論港督施政方針。非官守議員可以向當局提出質詢,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等。立法局會議是公開的,新聞界可以報導,官方報告刊登在《香港會議事錄》上。立法局設有由布政司、財政司、工務司署長和全體非官守議員組成財務委員會,審核開支預算案。設有政府帳目委員會,審閱政府核數報告。此外,還增設法律、工務兩委員會,擴大了立法局職權範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