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原文

公孫儀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儀子不受。其弟子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則免於相。雖嗜魚,此不必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於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 作品別名:魯相嗜魚
  • 創作年代戰國末期
  • 作品出處:韓非子
  • 文學體裁:法家著作
  • 作者:韓非
  • 道理:清白做人,堂正為官
譯文,道理,作者簡介,

譯文

春秋時公孫儀魯國宰相。平日喜愛吃魚,全國人民爭著買魚送他,公孫儀不肯接受,他的弟子勸他說:「先生您喜歡吃魚,又不肯接受別人的饋贈,為什麼?」公孫儀說:「正因為喜愛吃魚才不肯接受。如果接受別人的魚,對人難免就得低聲下氣,可能會違法;違法就會免除相位;相位一免,雖然想吃魚,誰還會給?不接受別人送的魚,而不致被免除相位,又能長久自給自足。」公孫儀懂得依靠別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別人為自己不如自己為自己。
1:「公孫儀」春秋時期魯穆公的相。《史記 循吏列傳》作公儀休。
2:「相魯 」任魯國的相。相,輔佐國君的最高官吏。在這裡譯為做宰相。
3:「公儀子」即公儀休。子,對人的敬稱
4:「夫子」對男子的尊稱
5:「即」假如
6:「下人之色」遷就他人
7:「嗜」特別喜歡,很愛好

道理

【說明】這則寓言故事出自《韓非子》,由法家的利益觀去闡釋,公孫儀愛吃魚,可不受魚。公孫儀不徇私受賄,這是好的,值得稱讚;但他反對貪贓受賄的出發點是怕自己因受魚而被免相,歸根結底還是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
公儀休嗜魚拒魚的故事,千百年來之所以被人們傳為美談,就是因為他能夠清醒認識個人好惡與事業興衰成敗之間的關係,始終做到管住小節,抵禦誘惑,慎其所好。給我們的啟示:清白做人,堂正為官。
然而這並不是完整的解釋。
故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於舍而茹葵,慍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祿,又奪園夫紅女利乎!”古之賢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從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貪鄙。--《天人三策》
這是關於公孫儀的另一個故事,由此可見,公孫儀的道德品質大於今天人所能想像的,所以說人心不古,用現代的價值觀去判斷古人的價值是不可取的。德與法的辯證關係也有所體現。
由此兩篇文章的對比也可看出,法家與儒家之間,關於人生的利益和道德衡量基點不同之處。

作者簡介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末期韓國(河南新鄭)人,出身於貴族世家。他和秦始皇的宰相李斯都是荀況的學生,是秦王朝統一全國前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曾建議韓王採用法家主張,實行變法以圖自強,但未被採納。後來韓非的著作如《孤憤》、《五蠹》等傳到秦國,秦始皇讀後十分欣賞韓非的才識,說:“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為此秦始皇使用兵力威逼韓國,韓王命韓非出使秦國。韓非到秦後,不久遭到李斯的陷害,在獄中服毒而死。但韓非的政治主張卻為秦始皇所實踐。韓非思想主要保留在《韓非子》一書中。
韓非生活於戰國末期,這時期經歷了春秋以來約300年的戰爭動亂局面,結束了奴隸制的統治,封建主義的經濟基礎已經鞏固,封建主義的上層建築也初步確立。要求出現一個統一的安定發展的政治局勢,成為全國人民一致的願望。韓非的哲學就是這一偉大歷史轉折時期的產物。他總結了法家在長期變法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繼承了苟況的唯物主義哲學路線,改造了《老子》的哲學,為建立統一中央集權封建國家提供了系統的世界觀、認識論和社會歷史觀。
韓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自漢而後,《韓非子》版本漸多,其中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尤為校注詳贍,考訂精確,取捨嚴謹;梁啟雄的《韓子淺解》尤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功力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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