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製造槍枝彈藥爆炸物罪

非法製造槍枝彈藥爆炸物罪指的是違反國家槍枝彈藥管理法規,私自製造槍枝彈藥爆炸物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徵:(1)主觀上出於故意,並具有牟利、搶劫、報復殺人或其他目的。(2)客觀上實施了非法製造行為。

其範圍包括,私自製造軍用、射擊、狩獵用的各種槍枝,能夠發射金屬彈丸的汽槍以及使用這些槍枝的彈藥和爆炸物。至於是否製造成功或者投入使用,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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