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所宜言,秦漢用以鉗制臣民言論的罪名。《漢書·陳湯傳》:“丞相御史奏:‘湯惑眾不道,妄稱詐歸異於上,非所宜言,大不敬。’……於是湯與萬年俱徙敦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所宜言
- 出處:《漢書·陳湯傳》
非所宜言,秦漢用以鉗制臣民言論的罪名。《漢書·陳湯傳》:“丞相御史奏:‘湯惑眾不道,妄稱詐歸異於上,非所宜言,大不敬。’……於是湯與萬年俱徙敦煌。”
非所宜言 非所宜言,秦漢用以鉗制臣民言論的罪名。《漢書·陳湯傳》:“丞相御史奏:‘湯惑眾不道,妄稱詐歸異於上,非所宜言,大不敬。’……於是湯與萬年俱徙敦煌。”
宮人“非所宜言”案,發生在大業十二年。案件記載 大業十二年(公元616年),隋煬帝到江都後,整日沉湎於酒色之中。內史侍郎虞世基知煬帝好聽喜報,“惡聞賊盜”事,遂乾脆對煬帝封鎖農民起義已遍及全國的訊息,各地有報敗狀求援兵的表章,一律扣押“不以實聞”。從此,外間的一切變化、危機,“帝弗之知也”。...
韓博非所宜言案,此案發生於王莽天鳳六年(公元19年)。案件經過 王莽天鳳六年(公元19年),夙夜連率韓博上奏:有蓬萊奇人巨毋霸,長一丈,腰粗十圍,來到他的府內,請求出征匈奴。請朝廷製造大甲、高車,派遣將士前往迎接,京師門戶矮小者請以開高加大,用此人來炫耀百蠻,鎮撫天下。王莽聞奏厭惡,認為韓博用...
要予以嚴懲。(2)誹謗與妖言罪 即禁止誹謗皇帝,甚至禁止聚集私下討論。(3)妄言罪 即指發布反對或推翻秦朝統治的言論。(4)以古非今罪 即以過去之事非議或指責當朝政策和制度。(5)非所宜言罪 即說了不該說的話。(6)投書罪 即投遞有害於統治秩序的匿名信。(7)挾書罪 即收藏違禁書籍罪。
作品原文 不道無正法,以所犯劇易為罪,臣下承用失其中,故移獄廷尉,無比者先以聞,所以正刑罰,重人命也。明主哀憫百姓,下制書罷昌陵勿徙吏民,已申布。湯妄以意相謂且復發徙,雖頗驚動,所流行者少,百姓不為變,不可謂惑眾。湯稱詐,虛設不然之事,非所宜言,大不敬也。(《漢書·陳湯傳》)
《李詩通》:“詳其詩意.似斥宮掖。第非所宜言耳。”作者簡介 李白(701~762),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是屈原之後最具個性特色、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有“詩仙”之美譽,與杜甫並稱“大李杜”。其詩以抒情為主,表現出蔑視權貴的傲岸精神,對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於描繪自然景色,表達對祖國山河的熱愛。詩風...
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歷》,壽王非漢歷,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詔勿劾。復候,盡六年。《太初曆》第一。即墨徐萬且、長安徐禹治《太初曆》亦第一。壽王及待詔李信治黃帝《調歷》,課皆疏闊,又言黃帝至元鳳三年六千餘歲。丞相屬寶、長安單安國、安陵杯育治《終始》,言黃帝以來三千六百二十九歲,不...
1目錄前言1戰國1鄧析被殺案1孫臏刖足案1門扇不緊失糧案1五人共盜案2教唆未成年者殺人案2甲盜牛案2甲盜乙不覺案2甲盜乙分贓案3司寇盜錢自首案3魏絳執法3戮屍刑3楚令尹子文族人乾法案4秦朝4秦太子駟案4爭牛案4法律問答4非所宜言罪5韓非被逼自殺案5西漢6驚駕案6緹縈上書救父案6殺母報仇案6淳于長案7假...
A妄言罪 B非所宜言罪 C投書罪 D以古非今罪 10、秦朝的廷尉是最高()。 A司法行政機關 B司法監督機關 C司法審判機關 D行政長官 11、秦朝的( )是一種以極端殘忍的死刑與肉刑並用的刑罰。 A定殺 B醢 C梟首 D具五刑 12、秦朝的( )是一種活著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A具五刑 B族誅 C定殺 D坑 13、...
劾奏董宏是全漢文第四十八卷的章節。原文如下: 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漢書·師丹傳》:高昌侯董宏上書言,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下有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漢書·師丹傳》:高昌侯董宏上書言,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
”流師合於嶺外,賈誼云:“人主如堂,群臣如陛,陛高則堂高。”亦由將相重,君臣尊,其勢然也。如宰相奸謀隱匿,則人人皆得上論。至於制置職業,固是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乾議。古者朝廷之上,各守其官,思不出位。宏質賤人,豈得以非所宜言,上瀆明主!此是輕宰相撓時政也。昔東漢處士橫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