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廣東雷州市附城鎮原黨委書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99+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簡介,案情,

簡介

  陳華,男,曾任雷州市附城鎮黨委書記。2009年11月10日,陳華因涉嫌強姦罪,被湛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並立案查處。雷州市即日召開市委常委會議,決定免去陳華的附城鎮黨委書記職務。雷州市人大常委會正依照有關法律程式罷免陳華的雷州市人大代表職務。
陳華
11日上,,雷州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通報陳華案件的有關情況及處理決定,並進行了警示教育。

案情

據警方調查,11月5日在陳華生日當晚,陳華邀請女下屬吳某及一些朋友在雷州市卡拉OK慶祝,直到次日凌晨1時許才散去。後來,陳華親自開車將吳某送回宿舍,並對吳某進行調戲,遭到拒絕後,陳華即對吳某實施強姦。吳某在反抗的過程中,被陳華咬傷了手臂。
據了解,受害者吳某是省招考的公務員,當年10月才分配到附城鎮黨政辦公室工作,現年22歲,湛江市東海島人。事後,吳某回到湛江的家裡,向其母親哭訴被強姦一事,吳某的母親極為氣憤,當即帶吳某向湛江市公安局報案,並將殘留有精斑的底褲提交給警方。經鑑定,吳某的底褲殘留精斑與陳華DNA比對吻合。
目前湛江市警方正對案件展開進一步調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