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廣東陽江優秀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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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1909—1976),又名陳國豪陽江縣塘坪鎮丹步村人。他1925年就讀陽江中學,1931年在台山縣工作。1937年參加合山抗日民族解放先鋒隊,1938年在台山經李嘉人同志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以社會職業為掩護做統一戰線工作。先後任台山縣府統計員、行政課長。1941年至1943年曾任恩平縣第四區(沙湖)區長、第一區(恩平縣城)區長和恩平縣府民政科長等職。1943年至1948年先後任陽山縣府秘書,英德縣府秘書,河源縣府民政科長,新興縣府秘書等職。1948年12月至1949年10月任陽江縣府助理秘書兼西區清剿辦事處副主任。陽江解放前夕,縣長甘清池出走,陳華以秘書代行縣務。1949年10月24日陽江縣解放,中共粵中區黨委任命陳華為陽江縣副縣長兼支前司令部副司令、中共陽江縣委委員,他在迎接大軍解放陽江和支前工作中成績顯著。1951年3月調任粵中專員公署民政科長。這期間,由於歷史原因,他長期受審查,錯誤地被定為歷史反革命。嗣後,1953年任開平縣政府農建科長,1954年2月調任海康國營東方農場行政辦公室主任。1976年病逝。
陳華同志在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接受中國共產黨的任務,戰鬥在敵人心臟,團結進步力量,打擊頑固派,在收集情報和支援黨的武裝鬥爭中作出了貢獻。特別在陽江解放前夕,他利用代行縣務之機,能主動爭取敵偽人員,團結各界人士,對和平接收敵偽政權、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市場經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雖受不公正待遇,但胸懷坦蕩,積極工作,埋頭苦幹,團結同志,平易近人,作風嚴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陳華同志的錯案得到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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