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席

陳維席

陳維席,男,漢族,安徽固鎮人,大學學歷。從1984年起逐步進入官場,歷任宿州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宿縣行署副專員、行署專員;1996年8月至 2003年1月任淮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並從此任上擢升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維席在非法集資事件中“失職”,受到了撤職、降級的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維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安徽固鎮
  • 出生日期:1947年10月
  • 職業:市委書記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 政黨:中國共產黨
  • 重要事件:非法集資案被丟官
個人簡介,非法集資案,輿論監督風波,新聞報導,官員施壓,舊事重提,丟官,

個人簡介

陳維席,男,漢族,安徽固鎮人,大學學歷。1947年10月生,1970年3月參加工作,1980年3月入黨。1965年9月至1970年3月在清華大學工程化學系化工專業學習,畢業後在解放軍6377部隊鍛鍊;1971年3月起歷任宿縣地區化肥廠技術員、車間副主任、主任;1980年6月起任宿州市環保辦公室辦事員、秘書;1983年6月任宿州市環保辦公室副主任;1984年3月任宿州副市長;1985年9月任宿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1990年1月任宿州市委書記;1991年10月任宿縣地委委員、宿州市委書記;1992年12月任宿縣地委委員;1993年5月任宿縣行署副專員;1993年12月任宿縣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1994年5月任宿縣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其間: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6年8月任淮南市委書記;2003年1月任淮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淮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是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代表。4月免兼淮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3.04-2005.10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陳維席陳維席

非法集資案

案情背景
在安徽政壇,陳維席被視為一個“專業型”幹部。他是安徽固鎮人,生於1947年;1970年3月畢業於清華大學工程化學系化工專業。起初分配在宿縣地區化肥廠工作,從1984年起逐步進入官場,歷任宿州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宿縣行署副專員、行署專員;1996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淮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並從此任上擢升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1993年中,在陳維席擔任宿縣行署副專員時,一個名叫馬方泰(又稱馬方太)的人回到了闊別多年的家鄉宿縣。通過引薦,馬方泰見到了陳維席,並向他及其他黨政官員介紹一種名為“萬年新”的塗料技術。據馬方泰說,“萬年新”是日本最新的高科技產品,投資少、無污染、銷路廣,是一個“以水換金”的項目。
這個項目引發了宿縣地委、行署領導的極大興趣。1994年底,宿縣地委、行署決定從日本引進此技術。1995年3月,宿縣方面與日方新日本株式會社簽訂合資契約,中方出具技術轉讓費3億日元,日方負責提供原料、技術培訓,年產3000萬噸產品由日方包銷。每公升確保中方純利潤1200日元。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宿縣地委、行署成立了“萬年新”工程指揮部,陳維席和市委一副書記擔任指揮,全權負責工程建設。為籌集建設所需資金,1995年8月,地委、行署聯合下文,在各地直單位集資,規定每個職工出資5000元,三年後返還1萬元,利息33.3%。據悉,每個單位都有必須完成的硬指標。為完成集資任務,宿縣勞動局甚至從職工勞動保險基金挪用36萬元。這次集資共籌得4055萬元,其中個人集資達2300多萬元。就在中方將1100萬元技術轉讓費一次性交付馬方泰、價值800多萬元的進口設備到位、1000多萬元的廠房建成、200萬元的技術培訓費付出——一切就緒之際,從日本傳來一個訊息:新日本株式會社破產了。原來,該株式會社早就資不抵債,契約簽訂不到20天,就宣告破產了。
陳維席陳維席
就這樣,“萬年新”工程不得不停工,4055萬元集資款只剩區區20萬元。在當時,4000多萬元接近宿縣地直財政一年的收入。
聞知血汗錢打了水漂,宿州幹部民眾群情激憤,紛紛湧向單位討要血汗錢。宿縣地委、行署不得不作出決定:個人名義的集資款由各單位自己想辦法還給職工。集體集資款則自認倒霉。
判決結果
1999年,馬方泰被宿縣地區中院以詐欺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一判決後來被推翻。2001年,馬方泰被安徽省高院終審判決無罪。
“終審判決下來後,當時的宿縣地區檢察院提出了抗訴申請,但省檢察院沒有抗訴。聽說當時有領導打了招呼。”宿州市公檢法系統的一位人員對記者回憶說。

輿論監督風波

新聞報導

1999年1月30日,安徽省委機關報《安徽日報》的子報《新安晚報新聞周刊”在頭版刊發調查報導“騙子馬方泰為何能夠得逞”,詳盡披露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並在文章末尾提問:“那些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嚴重損失的瀆職的官員們該受到怎樣的懲罰呢?”
報導一經刊出,立刻觸怒了一些官員,其中就包括陳維席。

官員施壓

據知情者回憶,先是前宿縣地委書記、現省人大某位領導找到《安徽日報》社總編輯,提出文章個別提法有錯誤,“實施該工程的是行署不是地委”,稱這篇報導“是一個政治陰謀”。
迫於壓力,《新安晚報》做出更正聲明:凡文內提到的“地委”都應是“行署”。
這一更正,讓已調任至淮南市委書記的陳維席坐不住了。他跑到報社,說文章失實,讓記者提供接受採訪者的名單,並要求報社道歉。這篇調查報導的作者對《財經》回憶當時的情況說:“我不可能交出被採訪者名單,讓陳維席來找我,我文責自負。”但有關部門領導還是批評《新安晚報》說:“你們怎么能夠監督廳級幹部?像《安徽日報》這個級別的黨報才有資格。”
不久,由於種種原因,“新聞周刊”停刊了,該周刊的編輯記者因此在家賦閒大半年。有關報導的事最終不了了之。
“其實,為規避風險,我們讓記者修改了角度,重點放在‘騙子’是怎么行騙的,官員是怎樣上當的,有哪些教訓值得吸取。沒想到還是出了事。”該文的責任編輯對《財經》記者表示,其實事情本身遠比見報文章所反映的要嚴重。
陳維席陳維席
報導的作者告訴《財經,在她報導之前,《經濟日報》、《工人日報》的安徽記者站都發過內參,她的文章曾被新華社安徽分社《內參》以“本社記者”的名義全文刊發。據說當時的國務院領導還做了批示。安徽省紀委也認為文章屬實,但終無下文。

舊事重提

“此事為什麼時隔十多年又重新提起?”報導的作者認為,可能是因為相當一部分集資款沒有償還,十年來宿州有很多人“一直在不停地告”。
深層原因,其實,陳維席時隔十多年後被查辦,也許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記者獲悉,由於這起“非法集資”事件非常典型,陳維席又是副省級官員,此事一直由中紀委直接查處,安徽省有關方面並未介入。只是在“違紀”還是“違法”的性質認定上一直存在分歧,才一直拖到今天。
相關部門最終認定陳維席在這起非法集資事件中“失職”,對其做出了撤職、降級的處分。在今年10月21日的省人大常委會上,這一結果在常委中間引起了不小震動。省紀委一副書記說,這是安徽省處理的第一起副省級幹部失職事件,給每個領導人正確、謹慎地行使職權敲響了警鐘。

丟官

2005年10月21日,一則人事變動訊息令安徽政壇再起波瀾: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陳維席省人大副主任職務。此前的10月12日,陳維席省人大代表的資格已被淮南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罷免。
陳維席已由副省級降為正廳級巡視員,但行動並未受限制,只是已交出了剛分到手不久的合肥市和平花園省乾樓宿舍的鑰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