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是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其核心意涵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二共識
  • 外文名:1992 consensus
  • 提出人 蘇起
  • 提出時間:1991年4月8日
  • 核心精神: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
歷史背景,形成過程,兩航談判,兩會成立,確立共識,基本內容,後續影響,第一次“汪辜會談”,第二次“汪辜會談”,歷史意義,往來電文,各方態度,紀念活動,

歷史背景

1987年底,長達三十多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後,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隨之發展起來,同時也衍生出種種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台灣當局不得不調整“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於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權的與大陸聯繫與協商的民間性中介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處理官方“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為便於與海基會接觸、商談,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推動於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並授權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
第一次汪辜會談第一次汪辜會談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商談中,就海峽兩岸事務性(公證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海協的基本態度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1992年11月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在香港商談中,海協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也根據“國統會”的結論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方雖然也同意兩岸公證書使用是中國內部的事務,雙方均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的願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兩會很難達成一致。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海基會代表又增提了3種表述方式,並拿出了他們的最後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還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代表表示這是此次商談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會的建議與具體表述內容報告後再正式答覆。

形成過程

兩航談判

雖然台灣當局在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同時堅守“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所謂“三不政策”底線,並稱“只有中共徹底放棄馬列主義,認同三民主義後,兩岸官方才有接觸的可能”。然而,歷史的發展並不會以少數人的意志為轉移,“官民分離”只是台灣當局的一廂情願。隨著兩岸民間交流的日益增加,兩岸接觸勢所難免。
自1949年國民黨當局逃台後,海峽兩岸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接觸談判是在1986年5月。這是一起因偶發事件引發的兩岸談判,台灣當局是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被拉上了談判桌。 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一架編號“B-198”的台灣“中華航空公司波音747貨機,在飛越原定降落的香港啟德機場後,突然偏離航線,朝北飛行,稍後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在祖國大陸定居,同行的另兩名機械師要求回台,機上共有貨物22萬磅。事件發生當天,中國民航致電台灣“華航”,請其盡迅派人到北京商談有關飛機、貨物和機組其他成員的處理問題。面對這一突發的事件,台灣當局立即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按照“三不政策”,就不能與中共談判但不談判又解決不了問題。經過權衡利弊,為避免給外界造成國共兩黨在進行談判的印象,蔣經國最後決定在堅持“三不政策”的前提下,委託第三者“香港國泰航空公司”全權代表“華航”與中國民航協商解決人機交接事宜。蔣經國還指示“華航”依國際慣例解決善後工作。這一決定自然遭到中國大陸的反對。中國大陸方面認為,這純屬兩個航空公司之間的業務性商談,並不涉及政治問題。既然是交接,就應當由當事雙方直接地、負責地辦妥交接事宜,以確保飛機和願回台灣的另兩名機組人員安全返回台灣。中國民航再次致電“華航”,催其儘快作出答覆,並提出如果台灣方面認為到北京不方便的話,也可到他們認為方便的地方協商。
兩岸直航兩岸直航
在經過兩個星期的交涉後,1986年5月17日至20日,“中華航空公司”和中國航空公司各派出三名代表,在香港進行了為期四天的歷史性商談,就交接貨機、機組人員和貨物等事宜達成協定,簽署了“兩航會談紀要”。
這次商談是兩岸在隔絕37年後由官方在背後主導下的第一次公開接觸談判,它的成功舉行,打破了台灣當局長期營造的“恐共”心理,使台灣民眾認識到,共產黨並不像當局宣傳的那樣可怕,兩岸是可以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同時這次談判成功也為兩岸解決糾紛創造了一種“華航模式”,其原則是:地位平等、友好協商;就事論事,合情合理;互相尊重、彼此諒解;多從對方考量,不作題外文章。“兩航談判”的成功在海內外引起巨大反響,美國輿論稱之為國共兩黨的“首次正式接觸”、“首次直接會談”,日本《東京新聞》發表評論稱此次事件是海峽兩岸關係“一舉向前發展的劃時代事件”。香港報紙則稱:“兩航談判就其影響而言,顯然具有高度的政治含義,說它是歷史性的重大事件決不為過”,“它標誌著國共兩黨及兩岸關係的一個新起點”。

兩會成立

鑒於僵化的“三不政策”,台灣當局無法與大陸進行正式的接觸與談判。1990年11月21日,為應付兩岸關係發展的需要以及推行有限的大陸政策,台灣當局成立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並於1991年3月9日正式掛牌工作。這是以民間團體身份出現的半官方機構,直屬於台灣當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任務是接受“陸委會”的委託,辦理台灣當局“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人稱“陸委會”手套。海基會的首任董事長為國民黨中常委、台水泥業巨富辜振甫,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為陳長文、副秘書長為陳榮傑。 海基會成立時的定位是“協調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以保障兩地人民權益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該會的主要工作有如下7項業務:(1)兩岸人民入出境收件、核轉及有關證件簽發補發。(2)大陸地區文書驗證、身份關係證明、協助訴訟文書送達及兩地人犯遣返。(3)大陸地區經貿資訊的收集發布,間接貿易、投資及其爭議的協調處理。(4)兩岸人民有關文化交流事宜。(5)協助保障台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停留期間的合法權益。(6)兩岸人民往來有關諮詢服務。(7)“政府”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該會成立後立即承擔先前由紅十字會負責的有關兩岸事務性的接觸和交往的職能,並派遣該會人士訪問大陸各相關部門,建立溝通管道。1991年12月16日,大陸社會團體法人性質的民間團體“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在北京成立,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汪道涵被選舉為海協會首任會長,唐樹備為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為鄒哲開。海協會成立後的工作重點主要有4項:一、逐步建立和發展與台灣島內外民間團體、人士的聯繫與相互合作,發揮民間力量,共同促進兩岸的直接“三通”和雙向交流。根據國台辦的授權,協會將負責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有關團體進行聯繫,處理相關問題。二、就合作打擊台灣海峽海上走私、搶劫等問題與台灣授權團體海基會具體商談。三、協會如受到委託,也將協同有關方面與台灣授權團體或人士就處理台灣海峽海上漁事糾紛和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之居民及相關問題進行商談。四、協會將積極為台灣島內外各團體、各界人士提供有關祖國大陸投資、貿易和其他交流活動的政策、法規等諮詢和服務。同時也積極向祖國大陸有關方面和地方提供對台文化、學術、體育、科技交流等諮詢。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兩會成立後,充分發揮了溝通化解的橋樑作用。一年內,合作處理了各類突發事件24起,包括漁事糾紛6起、台軍驅逐大陸漁民傷亡事件10起,刑事案件8起,建立起了相當良好的協調關係。從1992年3月到1995年6月,兩會進行了包括第一次“汪辜會談”在內的各種層級的總共17次商談。

確立共識

兩會就兩岸交流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接觸與商談後發現,雖然雙方商談的是事務性問題,但要順利地解決問題,一個重要的事實必須首先明確:兩岸間的事務性問題是一個國家內的事情。這就涉及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
1991年4月8日,陳長文首次訪問大陸時,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唐樹備授權提出了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應遵循的五條原則,其中第二條就是“在處理兩岸交往事務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也反對‘一國兩府以及其他類似的主張和行為”。1992年3月22日,兩會在北京就“海峽兩岸公證文書使用”和“海峽兩岸開辦掛號函件的查詢、補償”兩項議題進行了首次事務性商談,雙方出現若干分歧,並沒有達成協定,而分歧的癥結就是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大陸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持兩會商談的事務性問題為一個國家內部的事情。台灣方面雖然表示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但為謀求所謂“對等政治實體的”地位,強調雙方在一個中國涵義上的分歧,提出用“各說各話”的方式說明一個中國的涵義,3月30日,唐樹備在記者會上指出,“由於現在兩岸沒有統一,所以首先應明確我們商談的或要解決的是一個國家內的事情。眾所周知,國共兩黨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方面通過的有關統一的檔案也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一個中國’既然是雙方的共識,為何雙方不能本著這個原則來處理兩岸事務性問題呢。兩岸沒有統一,但我們是一個國家,這個原則是堅定不移的,至於用什麼形式來表達這么一個原則,我們願意討論。”
一個中國一個中國
8月1日,台“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所謂“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政策檔案,該檔案有關一個中國涵義的敘述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箇中國及外蒙古,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海協會負責人隨即對“國統會”的決議文作出回應指出“它表明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然我們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該負責人也重申,“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
1992年10月28—30日,兩會在香港舉行商談,集中討論兩岸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在商談中,海協會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海基會先後提出5種文字表述方案和3種口頭表述方案,其中最後一種口頭表述方案的內容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雙方表述文字都包含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內容,但因文字表述有歧義,以致會談結束後兩會仍沒有達成協定。
11月3日,海基會正式致函海協會,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會16日正式回函通知海基會,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該函還附上海基會增列的第3項口頭表述文字。12月3日,海基會函覆海協會,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從以上兩會來往的信函中可以看出,雙方的共識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確立後,從原則上排除了事務商談中的主要障礙,使雙方很快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和“海峽兩岸掛號凼件遺失查詢及補償”問題達成協定,並為1993年的第一次“汪辜會談”鋪平了道路。
“九二共識”這個名詞,是2000年4月底前台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蘇起正式提出的名詞。但它不是憑空捏造。雖然蘇起是第一個明確提出九二共識這個名詞的人,但是“九二共識”一詞的提出,卻是凝聚了兩岸專家學者的思想結晶。

基本內容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後續影響

第一次“汪辜會談”

1993年4月27日至30日,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在祖國大陸一年多來的積極推動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正式舉行第一次“汪辜會談”。這是海峽兩岸高層人士在長期隔絕之後的首度正式接觸,是兩岸走向和解的歷史性突破,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在兩天的會談中,雙方就兩會會務、兩岸經濟交流、科技文化交流等三項議題進行了廣泛討論。會談達成了四項協定,包括《汪辜會談共同協定》、《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定》、《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和《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定》。“汪辜會談”對發展兩岸關係、擴大兩岸經貿、科技合作和人員往來、各項交流產生了積極的作用。一是為兩岸的良性互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為兩岸今後協調和處理有關事務“樹立了一個可資依循的模式”,它表明兩岸完全可以在政治原則、立場、目標取向差異甚大的情況下,通過坦誠、務實的接觸與協商,本著“求同存異、平等協商”的原則坐下來談,找到雙方的共同利益,增進互信。二是會談的具體成果直接推動了兩岸經貿、文化交流的進一步發展。當年台對大陸轉口貿易額從1992年的74億美元躍升到170億美元的新紀錄;台灣躍居大陸吸收外部投資的第二位;間接投資金額較上年增約一倍,且台灣大企業大財團開始成為投資大陸的主要角色。兩岸文化、科技方面的交往則呈現“層次高、範圍規模擴大、內容深化、方式多樣化”的新特點。
汪辜會談汪辜會談
“汪辜會談”獲得成功,得到兩岸同胞的高度評價。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指出:“汪辜會談是成功的,是有成果的,它標誌著海峽兩岸關係發展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大陸積極推動了第二次“汪辜會談”
第一次“汪辜會談”是兩岸高層人士的首度正式接觸,實現了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的階段性突破,標誌著海峽兩岸關係發展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然而事與願違,台灣當局同意舉行“汪辜會談”的本意,並非是要促使兩岸關係朝統一方向健康發展,而是想藉機凸顯所謂的“對等政治實體”地位,並試圖以發展兩岸關係為“籌碼”,換取祖國大陸承認台灣為“對等政治實體”。“汪辜會談”結束後,台灣當局再次聲稱“兩岸關係仍處於敵對狀態”,並稱“汪辜會談”絕非表示兩岸邁向統一的進程有所加快。 “汪辜會談”後不久,台灣當局即於當年6月公開推動所謂“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李登輝公開聲稱,他“從未講過一個中國”。1994年4月,他在與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對談時更妄稱,“中國一詞是含糊不清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省是“奇怪的夢”,“國民黨是外來政權”。在國際上,台當局更是不計手段、不計名義、不計代價地大搞“金錢外交”,李曾先後跑到不少國家公然製造“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
在兩會事務性商談方面,根據《汪辜會談共同協定》精神,從1993年8月起,兩會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遣返及相關問題”、“兩岸劫機犯遣返問題”及“協商處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問題”等三項議題展開了後續事務性商談。至1994年底,兩會在北京、台北、南京等地共舉行了7次事務性商談及2次“唐焦會談”。雖然在祖國大陸的努力下,會談在一些問題上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由於台當局企圖通過商談達到兩岸“分裂分治”的政治目的,提出“司法管轄權”等敏感問題,製造政治分歧干擾事務性問題的解決,致使兩會最終未能簽署任何協定。儘管台灣當局的舉動給落實“汪辜會談”的決議蒙上了陰影,但祖國大陸仍積極推動第二次“汪辜會談“,海協會與海基會幾經商談後,最後確定於1995年7月20日在北京舉行。然而,就在此時,1995年6月7日,李登輝赴美出席康奈爾大學校友會,在國際上大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嚴重破壞了兩岸商談的氣氛,使兩岸關係劍拔弩張,跌至冰點。面對這一嚴重政治挑釁,祖國大陸採取果斷措施,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分裂”、“反台獨”鬥爭,而且舉行了旨在針對“台獨勢力”的軍事演習。兩岸關係空前緊張和對立,兩會事務性商談,以及正待成行的第二次“汪辜會談”,均告中斷。
第二次汪辜會談第二次汪辜會談
1997年後,在“反分裂、反台獨”鬥爭取得重大成果,香港順利回歸祖國,以及國際形勢、兩岸關係形勢出現新變化的情況下,祖國大陸方面採取主動,繼續推動第二次“汪辜會談”。
1997年9月12日,江澤民總書記在“十五大政治報告”中重申兩岸及早開啟政治談判的建議,鄭重重申其於1995年1月30日提出的《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八項主張”(簡稱“江八點”),強烈呼籲“希望台灣當局認真回應我們的建議和主張,及早同我們進行政治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只要是有利於統一的意見和建議,都可以提出來。
1997年11月6日,為了給兩岸政治性談判的預備性磋商創造條件,海協會致函海基會,邀請海基會秘書長焦仁和出席定於12月在廈門舉行的“跨世紀兩岸經濟關係展望研討會”,並在廈門、上海和北京等地參訪,但海基會卻於7日拒絕了邀請,反提出由辜振甫率團訪問大陸的建議。11月11日,海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歡迎辜振甫在適當的時機訪問大陸。
1998年1月1日,江澤民在新年祝詞和全國政協新年茶會上宣布,“今年中國統一工作的重點是與台灣舉行政治磋商,希望台灣當局以民族大義為重,儘早回應我們提出的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兩岸進行談判的鄭重呼籲”。1月26日,錢其琛副總理在紀念江澤民總書記八項主張發表三周年座談會上明確表示,促進兩岸政治談判是現階段全面推進兩岸關係的關鍵。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係事務中,特別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就是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
2月14日,海協會致涵海基會,表示願意與海基會協商兩岸政治談判的程式性事宜,並隨之安排重啟經濟性事務性議題商談,同時邀請辜振甫在適當時機來訪,兩岸適當層級的人員可在交流互訪中為此做必要的準備。
這些充滿誠意和善意的建議受到了兩岸同胞和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島內輿論幾乎眾口一詞地要求當局作出積極而正面的回應。但台灣當局卻對祖國大陸推動兩岸政治談判所做的一系列努力採取了消極的迴避態度,聲稱“如果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現實,根本沒有辦法談”,“目前看不出兩岸有何政治議題好談”。並在如何談、談什麼問題上大作文章,聲稱兩岸談判“哪裡中斷哪裡開始”、“先從事務性商談做起、慢慢來”、“兩岸商談要不預設任何前提條件”,“政治談判危險”等等,意圖拖延兩岸政治談判。與此同時,祖國大陸開展的“反台獨”、“反分裂”鬥爭使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越來越認識到台灣是破壞亞太和平發展的“麻煩製造者”,如果放任台灣當局的分裂政策,將最終導致戰爭,從而危及世界和平與美國的全球戰略和整體利益。因此,美國開始調整、改善對華關係,並敦促兩岸儘快進行和平談判。1997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應美國總統柯林頓的邀請,江澤民主席成功在對美國進行了國事訪問,雙方達成了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的共識。1998年6月25日,應江澤民主席的邀請,美國總統柯林頓訪問中國。在中美首腦互訪中,柯林頓總統重申美國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確立的原則。柯林頓和美國其他領導人並明確表示美國政府“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以及其它必須由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按照“八一七公報”的原則處理售台武器問題。美國公開承諾對台“三不”支持,在島內引發強烈震撼,使台灣當局面臨越來越大的談判壓力。
兩岸三通兩岸三通
在祖國大陸、島內民眾以及美國的促談壓力下,台灣當局為了避免擔負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歷史責任,最終不得不同意辜振甫參訪大陸。

第二次“汪辜會談”

1998年10月14日,受海協會邀請的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赴上海、北京的“參訪”活動終於成行。辜先生是近五十年來第一位踏足祖國大陸的由台灣當局正式授權的代表,祖國大陸對此次參訪十分重視,並給予很高的禮遇,江澤民總書記、錢其琛副總理分別會見辜先生一行,這是海峽兩岸自1949年以來最高級別的公開接觸。 10月15日,辜振甫與海協會長汪道涵會面,這是兩岸兩會自1995年6月中斷商談以來的首次高層對話,是汪道涵先生和辜振甫先生1993年新加坡會談之後的第二次握手。雙方在會談中達成了四項共識:
第二次汪辜會談第二次汪辜會談
一、兩會決定進行包括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對話,由兩會負責人具體協商作出安排。
二、進一步加強兩會間的交流,包括兩會負責人等多層次的互訪。
三、涉及兩岸同胞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兩會將加強個案協助,相互委託。
四、辜振甫先生邀請汪道涵會長訪問台灣。汪道涵對此表示感謝,願意在適當的時候到台灣訪問,加深了解。
汪辜會談所達成的四點共識,有助於改善兩岸關係和兩會交流的氣氛,加深雙方的了解,化解分歧,增進互信,從而為今後兩岸兩會的進一步交流直至政治談判的程式性商談的舉行創造了積極的條件。但是,由於台灣當局刻意迴避一個中國原則,不願意展開政治談判並進行預備性磋商,只是含糊表示展開議題廣泛的對話,使四項共識缺乏實質性的內容,雙方根本分歧如故。
辜振甫“參訪”大陸後,祖國大陸方面繼續推動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1999年6月27至29日,兩會在北京商談,就落實四項共識交換了意見,並就汪道涵9月中旬或10月初訪台達成初步共識。可是,李登輝竟在l0天后,7月9日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公然拋出“兩國論”,使一度緩和的兩岸關係又一次跌入低谷。面對李登輝之流猖狂的“台獨”活動,海峽兩岸和全世界的炎黃子孫同仇敵愾,一致聲討,國際社會也紛紛譴責李登輝的“台獨”行徑。15日,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指出,由於李登輝“兩國論”的倒行逆施,使兩會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接觸、交流、對話的基礎不復存在。20日,海協會鑒於海基會當天的來函及所附的“辜振甫談話稿”嚴重違背了兩會1992年達成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對該函不予接收並正式退回,兩會聯繫遂告中斷,汪道涵訪台之行亦告擱淺。

歷史意義

正因為有了“九二共識”,兩岸才能在隔絕40多年後舉行汪辜會談;正因為有了“九二共識”,國共兩黨領導人才能在2005年4月舉行歷史性會談,共同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 正因為有了“九二共識”,兩岸雙方才能在2008年6月恢復兩會制度性協商,先後達成ECFA等18項協定和多項共識;正因為有了“九二共識”,兩岸才能形成今天的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大交流態勢。

往來電文

“九二共識”海協會電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於1992年11月16日致函台海峽交流基金會,對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有關一個中國原則,表示充分尊重。
大陸海協會函電(全文)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10月28日至30日,我會、中國公證員協會人員與貴會人員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進行了工作性商談,同時也就開辦海峽兩岸掛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問題交換了意見。這次工作性商談,不但在具體業務問題上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而且也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表達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取得了進展,這是有關各方共同努力的結果。 3月份北京工作商談結束後,我會一再聲明,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方式可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貴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 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這項內容也已於日後見諸台灣報刊。我們注意到,許惠祐先生於11月1日公開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了與上述建議一致的態度。11月3日貴會正式來函表示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 為使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商談早日克竟全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我會建議,在貴我兩會約定各自同時口頭聲明之後,在北京或台灣、廈門或金門繼續商談有關協定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體業務問題,並由貴我兩會負責人簽署協定。
一中各表”海基會復函 台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992年12月3日,以海文陸(法)字第81-10457號的文號,致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回復海協會11月16日的來函,說明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有關“一個中國”含義。
台灣海基會函電(全文)
海峽交流基金會:關於“兩岸文書查證”商談等事,11月16日及30日大函均悉。 鑒於“兩岸文書查證”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問題懸宕多時,不但影響兩岸人民權益,且使人民對交流產生疑慮,誠屬遺憾!頃接貴會上述二函,顯示“願以積極的態度,簽署協定”、“使問題獲得完全解決”,端此,我方表示歡迎。 我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含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說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11月3日發布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含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我方此項立場及說明亦迭次闡明,香港地區、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之媒體,對於雙方立場及說明,先後已有充分報導。 目前當務之急應在於解決事務性實質問題,我方已依在香港商談所得初步共識,並充分考慮貴方之意見,整理協定草案,在香港面交貴方商談代表,貴會對於“兩岸文書查證”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二草案若仍有“遺留的分歧”,請速函告以利我方研究。 有關辜董事長與汪會長在新加坡之會談,我方至為重視。至於會談之相關事宜,本會當於積極研究後,另函相告。

各方態度

馬英九指出,“九二共識”是他擔任黨主席時主導列入黨的政綱,更是國民黨推動兩岸關係的關鍵依據,“過去我提九二共識,未來也會繼續提”。一周前紐約時報專訪他,他重申國民黨兩岸政策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九二共識
他說,“九二共識”、“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這些理念都擺在黨章或政綱里,但年度性的檔案不會一次把這些寫進去,政綱與黨章須在全台代表大會通過,而年度性檔案的位階不及政綱與黨章,政策是放在黨章或政綱內,國民黨堅持“九二共識”的立場不會動搖,列不列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面對深藍反彈,馬英九昨天也提到,他主動致電連戰,說明自己堅持自己的立場,“九二共識”作為是兩岸復談協商的基礎絕不動搖。馬英九說,經過溝通後,連戰也表示理解。不過,馬英九坦承,他與連戰通完電話後,才知道連已發出聲明。
2015年3月9日,身兼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新北市長朱立倫訪問香港,在“台港論壇”發表演講。首度針對兩岸政策提出明確立場,除宣示國民黨對九二共識是相延續的,更表態願意訪問大陸、出席國共論壇。朱立倫明確表示,國民黨對“九二共識”是相延續的。
九二共識
2015年7月20日,國民舉行全代會,會中無異議通過政策綱領,包括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2016年3月26日,習近平賀洪秀柱當選 雙方均提“九二共識”
2016年7月22日,時任台灣當局領導人蔡英文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表示拒絕“九二共識”
2016年11月11日,在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只要承認"九二共識" 願同台灣任何黨派交往。

紀念活動

20周年座談會
2012年11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人民大會堂舉行“九二共識”20周年座談會。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等分別在座談會上講話。
“九二共識”20周年座談會“九二共識”20周年座談會
王毅表示,1992年兩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對於兩岸建立基本互信、開展對話協商、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年來,“九二共識”已經發展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得到兩岸主流民意支持。王毅從四個方面闡明了“九二共識”的意義,強調“九二共識”的核心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精髓是求同存異,意義在於構建了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啟示是要有正視問題、面向未來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九二共識”之所以能夠達成,關鍵在於雙方做到了求堅持一個中國之同,存雙方政治分歧之異。在兩岸固有矛盾長期存在的情況下,處理複雜問題不可能一步到位。雙方務實擱置爭議,善於求同存異,進而積極聚同化異,就能在不斷增進共識的過程中,逐步縮小和化解分歧,實現互利雙贏。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應當正視而不迴避面臨的各種問題,積極進取地思考破解難題之道,循序漸進地加以務實推進。凡是順應兩岸關係發展趨勢、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事情,我們都願與台灣各界有識之士一道,自覺承擔起應盡的歷史責任。兩岸同胞完全有能力,有智慧克難前行,把兩岸關係前途掌握在自己手中。
王毅強調,是否認同一個中國,事關兩岸關係的性質與前途,事關大是大非。無論台灣政治情勢發生什麼變化,我們始終把堅持“九二共識”作為與台灣當局和各政黨交往的基礎和條件,核心在於認同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做到了這一點,台灣任何政黨與大陸交往都不會存在障礙。
陳雲林表示,縱觀“九二共識”達成20年來兩會協商互動的曲折歷程,特別是總結近4年來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功實踐,我們倍加珍視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作為兩岸關係共同政治基礎的重要意義,倍加重視堅持“九二共識”對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由開創期進入鞏固深化新階段的形勢下,我們要更加重視堅持“九二共識”的基礎作用,正確把握和運用“九二共識”的政治智慧,繼續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進兩岸協商。我們將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儘快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後續商談的各項目標。儘快實現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更好地維護兩岸同胞權益。兩會還應當共同努力,爭取在商簽兩岸科技、文化交流協定等方面尋求新的進展,不斷以更多的協商成果造福兩岸同胞,讓更多的兩岸民眾共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
海協會原常務副會長唐樹備、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會長梁國揚、全國台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周志懷、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會長王遼平分別在座談會上發言。
唐樹備作為促成“九二共識”的親歷者,詳細回顧了“九二共識”達成的歷史背景和具體過程。他指出,在共識中,雙方都表明了“努力謀求國家統一”和“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海基會表示“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表示“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雙方做了求同存異的處理。“九二共識”的達成,開啟了兩岸制度性協商的新里程。
梁國揚表示,堅持和維護“九二共識”與兩岸同胞切身利益緊密相關。作為大陸各族台胞的愛國民眾團體,全國台聯衷心希望廣大台胞鄉親與我們一道,積極鞏固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繼續增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基本認知,繼續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踴躍投身到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中來。
周志懷表示,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兩岸關係已經走出一條獨具特色的和平發展道路,兩岸同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意義也得到不斷充實與彰顯。“九二共識”對台海和平的影響日益增強。在兩岸關係研究領域,有必要構建以“九二共識”為主要內容的兩岸學術話語體系,探索踐行“九二共識”的多重途徑,發掘“九二共識”蘊涵的政治智慧。
王遼平表示,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得到改善和發展,兩岸經濟關係也因此實現一系列重大歷史性突破。堅持“九二共識”對進一步推動兩岸經濟關係發展至關重要。今後要不斷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豐富和完善制度性框架和安排,以更多的合作成果厚植互利雙贏的共同利益。
2015年習馬會,馬英九提出鞏固九二共識
習馬會是兩岸自1949年分治66年以來,雙方領導人首次會面,以下是馬英九致詞全文:
習先生,大陸與台灣代表團的各位女士、先生,以及在場的媒體朋友們,大家午安,大家好!
今天,我與習近平先生分別以台灣與大陸領導人的身分,穿越66年的時空,伸手相握,握著兩岸的過去與未來,也握著中華民族振興的希望,深具歷史意義。
22年前,也就是1993年的4月,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與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先生在新加坡會面,簽訂了4個協定,為兩岸制度化協商打下了基礎。12年前,也就是2003年的10月,我在“東亞經濟高峰會”上,與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資政對談。當時我們都認為:“兩岸的發展,要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
此刻,我和習先生相對而坐,共聚一堂,在我們背後的,是兩岸分隔超過一甲子的歷史;在我們眼前的,是這幾年來,雙方致力“以對話取代對立、以和解替代衝突”的成果;在我們手上的,是永續和平與繁榮的目標。此時此刻,海峽兩岸正大聲向全世界宣示鞏固台海和平的決心,以及促進區域和平的訊息。
這66年來,兩岸在不同的體制下發展,能夠從軍事對抗轉為合作交流,絕非朝夕之功。7年多來,兩岸簽訂了23項協定,創造了4萬多學生交流、每年800萬旅客往來與1700多億美元貿易的空前榮景。這些巨大改變的基礎,都在於“和平”。
歷史為兩岸留下了錯綜複雜的世代課題,這正是“尚書”所說的“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對於各自堅持的敏感議題,需要雙方正視現實,以智慧、耐心與誠意務實處理。但是,我們依然能夠努力在雙方這些年來建構的“制度性協商”之下,達成了兩岸和解與合作,推動了永續和平與繁榮,而這也是兩岸及國際社會共同的期待。
今天,我願提出維繫兩岸和平繁榮現狀的五點主張:
第一、鞏固“九二共識”,維持和平現狀。海峽兩岸在歷史為兩岸留下了錯綜複雜的世代課題,這正是《尚書》所說的“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對於各自堅持的敏感議題,需要雙方正視現實,以智慧、耐心與誠意務實處理。但是,我們依然能夠努力在雙方這些年來建構的“制度性協商”之下,達成了兩岸和解與合作,推動了永續和平與繁榮,而這也是兩岸及國際社會共同的期待。
第二、降低敵對狀態,和平處理爭端。兩岸目前已不再處於過去的衝突對立,雙方應持續降低敵對狀態,並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第三、擴大兩岸交流,增進互利雙贏。兩岸目前尚未結案的議題,例如貨貿協定、兩會互設機構、與陸客中轉等,應儘速處理,以創造兩岸雙贏。
第四、設定兩岸熱線,處理急要問題。兩岸目前在海基會、海協會首長之間,與陸委會、國台辦副首長之間,均已設有聯繫機制。今後應在陸委會、國台辦首長之間設立熱線,以處理緊急與重要問題。
第五、兩岸共同合作,致力振興中華。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應互助合作,致力振興中華。
這五點主張不是為一己之私、單方之利,而是為了後代子孫的幸福。我誠摯地希望,雙方都應該重視人民所珍惜的價值與生活方式,維護兩岸和平,以中華文化蘊涵的智慧,確保兩岸互利雙贏。
習先生,當前的兩岸關係,已經是1949年以來最為和平穩定的階段。這幾年,我常常在台灣的大學校園中,看到兩岸學生一起討論、一起運動、一起演奏、一起歡笑的畫面。那種自然的水乳交融,往往讓我既欣慰,又感動。他們有熱情、有創意;但他們沒有仇恨,沒有包袱;他們能在人生較早的階段建立友誼,一定可以為兩岸永續和平打下更堅實的基礎。我們要好好珍惜、擴大這個基礎。
北宋大儒張橫渠主張“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習先生,為了兩岸人民,讓我們一起努力、“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為中華民族開創更和平燦爛的未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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