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九疇(明末刑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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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九疇,字心箕,號思野,北直隸大名府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人,明朝末年官員。

陳九疇幼失怙恃,勵志向學,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中舉人,授魯山縣知縣,泰昌元年(1620年)以政績“卓異”考選御史,天啟元年(1621年)補任廣東道。陳九疇出身乙科,欲結權勢以自固,參與彈劾失魏黨意的內閣首輔劉一燝。天啟三年(1623年)巡按山東,平定白蓮教動亂有力。天啟四年(1624年)受大學士魏廣微指使,借太僕寺卿謝應祥補巡撫事牽連魏大中、夏嘉遇、趙南星、高攀龍等東林人士,自身亦被暫時罷免。天啟五年(1625年)補太僕寺少卿,歷太常寺卿、刑部右侍郎,升刑部左侍郎。崇禎元年(1628年)陳九疇受禮部主事喬若雯等彈劾免官,二年(1629年)因名列欽定逆案,徒三年納贖為民。

陳九疇以誣陷高攀龍、趙南星諸東林君子為代價,得以由舉人仕至侍郎之位,與張訥、智鋌並列為魏忠賢之“鷹犬”。曾刻印袁黃《陰騭書》並行於世。

基本介紹

  • 全名:陳九疇 
  • 字:心箕 
  • 號:思野 
  • 所處時代:明朝末年 
  • 出生地:北直隸大名府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 
  • 主要作品:刻印袁黃《陰騭書》 
  • 最高官職:刑部左侍郎 
人物生平,乙榜御史,附璫自固,累擢亞卿,納贖為民,人物評價,人際關係,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乙榜御史

陳九疇出生於北直隸大名府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自幼父母雙亡,由伯父撫養長大。
陳九疇精通星象術數之學,算出自己日後將大貴,於是更加刻苦學習,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中舉人,授河南魯山縣知縣。按縣誌記載,陳九疇任內政績出色,被評為“卓異”,故於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下旬與行人崔呈秀等人一同成功考選候補北道御史。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中旬補廣東道御史。

附璫自固

陳九疇由舉人選為御史,名望低於進士出身者,因此想要結交權勢以鞏固自己的位置。內閣首輔劉一燝為政持大體,不徇言路意,朝臣多有怨言,又對內臣魏忠賢、皇帝乳母客氏逐漸干涉政務持反對態度,逐漸勢單力孤。魏黨霍維華轉外任,同僚孫傑懷疑是劉一燝指使吏部尚書周嘉謨所為,於是上疏彈劾劉一燝,劉一燝也上疏辯白。當時明熹宗已經下旨慰留劉一燝,十一月中旬陳九疇與給事中侯震暘再次彈劾,劉一燝於是上四疏乞歸。魏忠賢從中操作,傳旨允許其卸任。天啟三年(1623年)陳九疇巡按山東,平定了滕縣、鄒縣一帶的白蓮教動亂。
天啟四年(1624年)山西巡撫任缺,河南布政使郭尚友想要爭取,吏部尚書東林黨魁趙南星認為太僕寺卿謝應祥有清望,將謝應祥列於首位。山東道御史黃尊素勸說趙南星謝應祥不擅長處理具體事務,但並未被聽從。大學士魏黨魏廣微抓住時機,指使陳九疇上疏彈劾。陳九疇稱謝應祥曾擔任嘉善縣知縣,嘉善人吏科都給事中魏大中是他的門生,遂讓魏大中聯絡署文選事吏部員外郎夏嘉遇推薦自己,存在徇私行為,應將二人罷黜。魏大中、夏嘉遇上疏抗辯,用詞侵害到陳九疇利益,陳九疇再次上疏用力詆毀二人,得旨並下部議。趙南星、高攀龍上疏堅稱謝應祥是以人望推舉,魏大中、夏嘉遇不存在徇私行為,陳九疇妄言不可聽。魏忠賢看到奏疏後大怒,十月中旬矯旨將魏大中、夏嘉遇、陳九疇三人一併罷黜,並嚴厲切責趙南星等人結黨營私。石三畏歷任文登、曹縣知縣,大著貪聲,通過陳九疇的推薦,才得以行取。

累擢亞卿

天啟五年(1625年)陳九疇以魏黨工部主事曹欽程等薦,起官太僕寺少卿,六月下旬差往北直隸河間府督促徵收天啟四年和五年應繳納的馬價銀兩。天啟六年(1626年)十一月初升太常寺卿,十二月初接替潘濬擔任刑部右侍郎。《三朝要典》成,順天府丞劉志選上疏詆毀東林人士,稱頌魏黨諸人,其中就包括陳九疇。天啟七年(1627年)二月下旬升左侍郎。八月中旬三大殿重修竣工敘恩,賞陳九疇銀三十兩、紵絲二表里,蔭一子入國子監讀書。

納贖為民

崇禎帝即位,魏黨失勢,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初陳九疇因禮部主事喬若雯彈劾下部論,七月中旬復以浙江道御史汪應元彈劾閒住。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中旬欽定逆案,陳九疇以“贊導”位列“交結近侍又次等”,判其徒三年,納贖為民。

人物評價

喬若雯:陳九疇、張訥、智鋌為廣微鷹犬,而逄其惡,故廣微之罪尤甚逆璫,而九疇之罪豈減彪虎乎?
崇禎帝:借謝應祥一事,傾趙南星、高攀龍等受嗾,得報乙榜亞卿。

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祖父
陳謨
以孫陳九疇貴累贈刑部左侍郎。
父
陳良相
以子陳九疇貴累贈刑部左侍郎。
子
陳某
名失考,蔭監生。
以上內容來源

主要作品

據縣誌記載,陳九疇曾刻印袁黃《陰騭書》並行於世。

史料索引

李湞等《乾隆內黃縣誌·卷十三 人物誌 陳九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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