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

知縣

知縣,官名。秦漢以來縣令為一縣的主官。唐稱佐官(縣裡的其他正式官員)代理縣令為知縣事。也就是“知縣”一詞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為縣的長官,管理一縣行政,稱“知縣事”,簡稱知縣(意即不任命正式地方官,地方官職權由中央派遣的官員代理,所謂“知事”),如當地駐有戍兵,併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兼管軍事。元代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知縣
  • 性質:官名
  • 全稱:知縣事
  • 品階正七品
縣與知縣,著名人物,相關資料,
滕知縣斷案滕知縣斷案

縣與知縣

縣在政區建制開始於春秋時期。那時,秦、晉、楚等國在新兼併的邊地設縣,後來又推行到內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縣作為地方一級行政單位歷時兩千多年不變,直到今天。
在唐代以前,縣的長官稱縣令(人口達萬戶以上)或縣長(人口不足萬戶)。宋代以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領一縣之長,稱“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管理全縣的行政,有的還兼管軍事,官秩多是七品。知縣的助手有縣丞、主簿等。縣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理全縣的糧稅、戶籍等。清《睢陽尚書袁氏(袁可立)家譜》:“十世賦正 字貞叟,號開美,歸德府學諸生,明末考授鄢陵縣知縣。”

著名人物

鳳台縣知縣李兆洛(1769(己丑年)~1841(辛丑年)) 清代學者、文學家。
【李兆洛】(1769(己丑年)-1841(辛丑年)) 清代學者、文學家。字申耆,晚號養一老人。陽湖(今江蘇常州)人。嘉慶十年(1805)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協修,曾任鳳台知縣。後主講江陰暨陽書院達20年。工詩古文,尤長輿地之學。論文不持門戶之見。李兆洛精輿地理、考據、訓詁之學。為文主張混合駢、散兩體之長,與桐城派散文立異,是陽湖派代表作家之一。他所作文章,大體上能貫徹自己的主張,如《舉業筌蹄序》、《墨卷望氣序》、《駢體文鈔序》、《皇朝文典序》等,駢散兼濟,事理交融。《精法樓祀汪容甫先生記》、《桐城姚氏□塢惜抱兩先生傳》寫得和婉真摯;對桐城派的姚范、姚鼐兩人,也表示推尊,不持門戶之見。湯成烈《重刊養一齋文集序》評其學:"莫不兼綜百家,鉤稽歷代,研精極慮以出之,凡實事必求其是。"所選《駢體文鈔》為歷來最好的駢文選本,標舉魏晉、六朝宗旨。
鳳台縣知縣李兆洛字鳳台縣知縣李兆洛字
李兆洛撰《養一齋文集》20卷,有鹹豐二年初刻本,光緒四年重刻本。輯有《鳳台縣誌》《皇朝文典》70卷,《大清一統輿地全圖》,12卷,《地理韻編》21卷,《駢體文鈔》31卷等。書學功底極深,尤善行草。《七絕》為行書作品,五十五時所書,為李兆洛之代表作。
遂昌知縣湯顯祖遂昌知縣湯顯祖
湯顯祖】(1550--1616)
湯顯祖,明朝著名戲曲作家、文學家.字義仍, 號海若、老士、清遠道人, 江西臨川人。住所名玉茗堂.湯顯祖出身書香門第,早有才名,12歲的詩作即已顯出才華。14歲補縣諸生,21歲中舉。這時,他不僅於古文詩詞頗精,而且能通天文地理、醫藥卜筮諸書。 26歲時刊印第1部詩集《紅泉逸草》,次年又刊印詩集《雍藻》(未傳),第 3部詩集名《問棘郵草》。28歲時作第1部傳奇《紫簫記》,得到友人的合作,但未完稿,10年後改寫為《紫釵記》。34歲中進士,在南京先後任太常寺博士、詹事府主簿和禮部祠祭司主事。萬曆十九年(1591),作著名的《論輔臣科臣疏》,批評神宗朱翊鈞即位後的朝政,抨擊宰輔張居正和申時行,因而被貶廣東徐聞任典史。二十年(1592)調任浙江遂昌知縣,頗多善政,並有詩作諷刺朝政,關心民間疾苦。《感事》詩直接諷刺皇帝醉心求金開礦而造成弊端:"中涓鑿空山河盡,聖主求金日夜勞。賴是年來稀駿骨,黃金應與築台高。"二十六年(1598)棄官歸里。家居期間,心情頗矛盾,一方面希望有"起報知遇"之日,一方面卻又只望"朝廷有威風之臣,郡邑無餓虎之吏,吟詠□平,每年添一卷詩足矣。"後逐漸打消仕進之念,專事寫作。
湯顯祖青年時便才華出眾, 剛正不阿, 拒絕官府對他的拉攏。萬曆十一年 (1585 年) 考中進士。任南京太常寺博士、禮部主事。萬曆十八年 (1590 年) , 因上書《論輔臣科臣疏》彈劾大學士申時行, 被降職。後來又因不附權貴而被罷官。他在戲曲方面反對擬古和拘泥於格律, 作有傳奇《紫簫記》《紫釵記》《還魂記》 (即《牡丹亭》) 《南柯記》《邯鄲記》, 作品對封建禮教和當時的黑暗統治進行了暴露和抨擊.明清兩代有的戲劇作家摹擬他的文詞風格被稱為"玉茗堂派"或"臨川派"。湯顯祖在我國戲劇史和世界戲劇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因他與莎士比亞同時所以有"中國的莎翁"之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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