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意見》)實施以來,養老服務業發展態勢良好,發展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性顯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顯現。為進一步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抓好近期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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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全國老齡辦綜合部
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社會[2015]992號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意見》)實施以來,養老服務業發展態勢良好,發展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性顯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顯現。為進一步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抓好近期重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內容

一、督促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各地要進一步落實好《意見》要求和中央部門出台的配套政策,並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認真跟蹤和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形勢,及時總結重要政策創新、產業發展模式創新、規模以上企業發展、養老與相關產業融合等方面的進展和經驗,分析存在問題,並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和計畫,請於4月30日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和全國老齡辦報送養老服務業政策落實和發展形勢報告。有關情況與數據統計截止到2015年3月底。
二、切實加大養老服務體系投入力度。各地要最佳化投資結構,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確保將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於養老服務業。同時發揮好政府投資引導作用,積極支持社會資本進入。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做好2015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有關工作,以老年養護院等專業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為建設重點,加強組織協調,確保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並做好養老服務項目儲備。
三、積極謀劃“十三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各地要適時開展“十二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針對養老服務體系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提出“十三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思路,根據人口變化趨勢和當地實際,科學分析發展需求,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確保建設思路的可操作性、針對性和創新性,進一步健全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
四、統籌推進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意見》政策措施,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要率先按照深化體制改革、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和完善市場機制的思路,以綜合改革試點為抓手,在已確定的八項試點任務基礎上,大膽創新,不斷深化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要對照試點主要目標、具體任務、重大項目、保障措施、時間安排等落實進度,總結形成一批可持續、可複製的示範經驗和創新政策,及時上報,三部門將適時在全國範圍宣傳推廣。
五、紮實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重大工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民政、衛計、國土、住建、銀監、老齡等部門,推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養護院等專業養老服務設施、養老院和醫養結合設施、以及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等建設,加強重大工程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健全工作聯動機制,按時調度上報項目數據,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要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安排專人負責項目統計和上報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綜合統計制度。
六、積極推動養老服務業創新發展。各地要結合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健康與養老服務”重大工程,培育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養老示範企業。要在養老領域推進“網際網路+”行動,將信息技術、人工智慧和網際網路思維與居家養老服務機制建設相融合,對傳統業態養老服務進行改造升級,通過搭建信息開放平台、開發適宜老年人的可穿戴設備等,不斷發現和滿足老年人需求,強化供需銜接,擴大服務範圍,提供個性、高效的智慧型養老服務。要以長效合作機制建設為重點,建立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的醫療服務綠色通道,積極推動醫養融合發展。要在居家社區服務方面推動養老企業連鎖化經營,實施品牌戰略,大力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開展社區無障礙設施改造等工作,並要鼓勵養老領域的大眾創業,培育小微型家庭式養老服務機構,對普通住宅用於開設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在變更設施用途、消防審批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
七、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模式。積極開展養老產業專項債券品種創新,對於具有穩定償債資金來源的養老產業項目,按照融資—投資建設—回收資金封閉運行的模式,將企業項目收益債券推廣到養老服務領域。各地在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重大工程中,要積極利用新政策工具,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要切實推廣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範圍,充分考慮小微企業發展現狀,為其參與購買服務創造條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探索以基金管理方式運用政府投資,採取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模式,逐步與金融資本相結合,發揮撬動社會資本的槓桿作用。
八、有力維護養老服務業發展環境。各地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放管結合,切實加強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事前調研、事中督查和事後監管,形成整體監管合力。要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特別是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切實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堅持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支持養老服務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有效激發市場活力。發展改革部門、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老齡委辦公室綜合部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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