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寬頻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見

為了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和滿足人民民眾對提高網路的迫切需求,為此國家專門出台一系列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其中的“實施寬頻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見 ”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法律性檔案,為國家實施寬頻普及和提速工程提高有力的法律保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寬頻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見
  • 類型:國家規定
  • 發令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 編號: 聯通〔2012〕140號
  • 提出時間:2012
  • 組織:領導
概述,全文,

概述

201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工信部聯通〔2012〕140號關於實施寬頻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見。

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建設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扶貧辦(局),有關企業和協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加快建設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國家信息基礎設施,落實《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和《通信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促進寬頻建設與發展,提升用戶寬頻上網體驗和寬頻使用的性價比,充分發揮寬頻網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和促進作用,現就2012年實施“寬頻普及提速工程”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建光網、提速度、促普及、擴套用、降資費、惠民生”為總體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和科技創新,創造政策環境,發揮部省聯動優勢和市場機制,強化信息發布和公眾參與,促進產業鏈合作,推動我國寬頻基礎設施水平的提升,促進寬頻套用的普及和推廣,更好地發揮寬頻在支撐國家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作用。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加強整體規劃、政策扶持與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基礎電信企業和網站等網際網路企業在網路建設擴容和網站升級最佳化方面的主導作用和社會責任;政府加大對民生公益、中西部地區、農村及貧困地區、弱勢群體、小型微型企業的寬頻投入支持。
(二)提升發達地區寬頻發展水平與縮小地區差距並重。進一步提高城市及東部等發達地區的寬頻接入速率,深化行業套用,引領全國寬頻發展;加強農村及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寬頻普及率,促進寬頻套用,縮小城鄉、東中西部、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的寬頻發展差距。
(三)加強從用戶到信息源各環節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發展,消除網路發展瓶頸。推動網站升級與最佳化,提高網站整體性能。加快寬頻接入網路、城域網、骨幹網的建設與擴容,重視流量最佳化,提高網路互聯互通能力。加強科普宣傳,提升用戶網路使用水平。
(四)寬頻套用引領寬頻網路發展。充分發揮寬頻業務套用對寬頻網路普及與提速的拉動與促進作用,加強寬頻特色套用與行業套用的創新與示範,提高寬頻套用的深度和廣度,依靠市場需求驅動寬頻網路與套用發展,通過市場競爭促進寬頻發展水平的提高。
(五)寬頻建設與安全保障相協調。加強寬頻建設與安全保障配套,在大力促進寬頻網路發展的同時,同步提高寬頻網路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構建網路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形成安全可信的用戶上網環境,保障寬頻網路健康持續發展。
三、主要目標
2012年的主要目標是:增強寬頻接入能力,新增光纖到戶(FTTH)覆蓋家庭超過3500萬戶;總體提升我國固定寬頻用戶的接入速率,使用4M及以上寬頻接入產品的用戶超過50%,降低單位頻寬價格;提高固定寬頻家庭普及率,新增固定寬頻接入網際網路家庭超過2000萬戶;擴大公共熱點區域無線區域網路覆蓋規模;寬頻套用進一步推廣和普及。
四、工作任務
(一)加速城市光纖寬頻網路發展,推動光纖到樓入戶。以光纖儘量靠近用戶為原則,加快光纖寬頻接入網路部署,全面提升寬頻接入能力,同步提升骨幹網傳輸和交換能力,提高骨幹網間互聯互通水平,提升網路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改善網路服務質量。推進政府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科技園區、商務樓宇、賓館酒店等單位和場所的光纖寬頻接入。
(二)加快農村寬頻網路建設,推動農村寬頻入鄉進村。重點扶持老少邊窮地區寬頻接入網路建設,改善貧困地區學校的寬頻網路接入條件。加強涉農信息平台、扶貧信息平台建設,開發直接與農村、農民、農業發展、扶貧開發緊密契合的寬頻信息服務。
(三)改善公益機構與低收入群體的寬頻接入條件,推動寬頻成果的普遍惠及。積極創造有利於公益機構、低收入群體寬頻接入的建設環境和基礎設施條件,大力推動中國小、圖書館、衛生服務站、社區服務站等公益機構,以及盲聾啞殘障等特殊教育機構的寬頻網路接入能力,鼓勵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小區建設社區寬頻服務中心。
(四)加快網際網路網站的升級與最佳化,提高網際網路信息源的服務能力。鼓勵網際網路企業積極參與提速工程,採取最佳化網站設計、部署內容分發網路、增加網站接入頻寬、改善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網路與服務條件等措施,提升網站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加強寬頻套用創新與示範,提高寬頻套用水平。積極探索建立跨行業寬頻套用創新和普及的工作機制,在生產、安全、金融、社會服務、農業、醫療、教育、扶貧等領域開展行業特色寬頻業務,推動商業模式創新;積極推動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下一代網際網路業務發展,認真做好“三網融合”試點工作,大力發展基於寬頻的信息服務、電子商務和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建立寬頻套用創新示範基地。
(六)積極支持中小企業提高寬頻接入和套用水平。支持並鼓勵中小企業積極改善企業網路環境,提高企業套用寬頻網路和信息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國家產業化基地及相關平台的寬頻網路升級與提速。支持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寬頻網路最佳化,改善其寬頻網路接入能力,利用寬頻網路與套用來推動傳統工業的轉型與升級,充分發揮寬頻網路對兩化融合的促進作用。
(八)加強寬頻設備系統的技術標準研製、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完善產業鏈。著力加大自主創新力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制定寬頻普及提速急需的寬頻技術、設備、服務、質量等標準;支持節能高效、高性價比的寬頻網路設備與系統的研發與產業化,不斷提高設備與系統的性能;研發與推廣適用於中小企業、學校、社區和家庭的高性能及具有融合功能的寬頻接入產品,尤其要重視、支持研發與推廣適用於貧困地區、弱勢群體的寬頻接入產品。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協作,建立交流和通報制度。對提速、最佳化、普及、套用、安全保障等成果顯著的地方、部門、企業,應給予表揚。
(二)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會同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共同強化和督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電信企業等落實2007年原信息產業部與原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信管線及通信設施建設的通知》。各地積極探索通信配套設施驗收與住房竣工驗收等工作的統籌協調機制,保證用戶對電信業務使用的自由選擇權和工程質量。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強服務質量監管,規範出租出售價格。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積極與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協調合作,儘快發布和落實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商用樓預先布放光纜等規範,制定完善與光纖寬頻網路建設相關的工程規範和驗收標準。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創造有利於光纖入戶的改造環境,參照有關通信配套設施建設標準積極推進已建小區的“光進銅退”改造工作,著力解決光纖入戶問題。加強企業間的溝通與交流,推動共建共享,促進理性競爭。
(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要會同當地通信管理局,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推動當地民生公益機構、老少邊窮地區、農村地區、低收入群體、中小企業的寬頻接入網路建設的支持和引導政策,積極創造光纖寬頻網路發展的建設環境和基礎設施條件,減免光纜敷設賠補費用,做好寬頻普及推廣工作。
(五)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積極組織各地基礎電信企業承擔民生公益機構、農村地區、中小企業、國家產業化基地等的寬頻接入網路建設任務,開展光纖寬頻接入網路建設和網路光纖化提速改造。
(六)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礎電信企業要及時按要求向國家通信行業主管部門報送寬頻發展的規劃、指標、數據和情況,客觀反映全國寬頻網路發展水平。國家通信行業主管部門將逐步建立寬頻網路發展常態化監測機制和長期、透明、權威的信息發布渠道。
(七)通信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網路互聯互通管理,提高寬頻網路運行服務質量。健全寬頻網路體系結構,夯實網路高效運行的基礎;完善寬頻網路運行質量監測機制,加強技術支撐系統建設和監測監管工作;落實網間頻寬擴容長效機制,做好網間頻寬擴容工作。
(八)通信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網路與信息安全監督和管理,指導督促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切實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責任,完善企業網路信息安全制度,健全機構和人員配置,同步提升網路信息安全技術能力,保障網路與信息安全。
(九)各地要落實現有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寬頻網路建設與寬頻套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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