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於增強社會誠信意識,營造良好信用環境,加強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與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我市積極搶抓被列為全國第二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的發展新機遇,著力提升經濟環境軟實力,為進一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三、工作措施,四、工作保障,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檔案要求,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以建設覆蓋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為基礎,以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為重點,推進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的廣泛套用,加大宣傳的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市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構建良好的信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創建的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落實專門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各領域的信用記錄;建成“信用瀘州”網站,實現與“信用四川”“信用中國”網站互聯互通;建設瀘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報送數據,實時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四川”“信用中國”網站共享信息;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完成增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示和存量機構代碼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轉換,並將代碼及相關基礎信息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7個工作日內公示並在“信用瀘州”“信用四川”“信用中國”網站公開;率先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政府採購、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領域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培育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在重點領域建立並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大力開展誠信教育、誠信宣傳活動,社會誠信意識明顯提高。確保通過國家2017年的中期評估,2018年的信用示範城市驗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設立專門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管理服務機構,在市發展改革委下設瀘州市社會信用管理辦公室和瀘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指導協調、政策制定和綜合管理工作以及建立、維護和管理社會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開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套用等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完成時限:2016年)
(二)建設瀘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託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和部門交換機制,結合網際網路+和大數據套用,建設瀘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報送數據,實時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信息,互聯互通。以“信用瀘州”為入口網站,實現與“信用中國”網站的無縫對接,為公民、企業、社會組織、政府部門提供信用查詢等相關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完成時限:2016年底)
(三)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增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示和存量機構代碼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轉換,向所有法人和其他組織頒發標註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登記證照,並將代碼及相關基礎信息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完成時限:2016年)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力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將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並上傳至“信用瀘州”“信用四川”“信用中國”網站公開公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市安全監管局等,完成時限:2016年8月)
(五)加快推動信用信息套用。培育信用需求,強化政府示範帶動,率先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政府採購、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領域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2016年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各領域廣泛套用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沒有通過安全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和安全評價的生產經營單位和該單位的法人代表,不能通過社會信用評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完成時限:2016年)
培育發展信用服務機構。以市場為導向,加大個人和企業信用服務機構培育力度。引入國內外知名信用服務機構在我市開展信用服務業務,加快本市信用服務機構的發展,逐步形成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群體。(責任單位:人行瀘州中支、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完成時限:2016年)
(六)初步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建立事前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等環節全面建立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開展法人信用承諾活動,信用承諾向社會公開,並納入法人信用記錄。建立事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設立信用監管指標體系,依據信用指標所反映的信用狀況,建立市場主體信用分類標準,並根據不同信用分類等級有針對性地實施不同的監管措施。建立“雙隨機”聯合抽查監管機制,並將抽查結果作為企業信用信息在“信用瀘州”網上進行公示,實現有效監管。(責任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16年)
(七)大力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增強對守信主體的獎勵和激勵,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揚和宣傳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對誠實守信者在行政審批、資金補助、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等公共管理領域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式、容缺辦理等“綠色通道”重點支持和優先選擇等激勵政策。(責任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16年)
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失信主體的約束和懲戒,在財政、稅務、工商、金融等部門和領域率先建立跨部門聯動回響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政府法制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16年)
(八)大力實施信用試點特色工程。探索推動白酒行業商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工程。調動市場主體力量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託瀘州酒類行業協會成立白酒行業信用聯盟,建立健全會員企業信用檔案,積極開展會員企業信用評價,加強會員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套用,幫助會員企業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健全行業自律規範,爭取成為全國行業商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示範樣板。(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人行瀘州中支、中國白酒金三角酒業園區,完成時限:2016年)
推進特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程。結合精準扶貧和普惠金融工作,把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實現農民脫貧致富的民生工程。繼續深化合江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點建設。建立健全農民信用聯保制度,推進和發展農業保險,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責任單位:人行瀘州中支、市委農工委、市金融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合江縣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
實施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程。建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小微企業信用記錄,在金融機構間實現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引導金融機構為守信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小微企業需求的信貸產品,促進小微企業誠信經營。(責任單位:人行瀘州中支、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完成時限:2016年)
(九)大力開展誠信教育。開展對醫務人員、教育工作者、新聞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律師、會計師、稅務師、評估人員等的誠信教育。(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文體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完成時限:2016年起持續實施)
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教育培訓和誠信文化建設,將誠信教育覆蓋到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各領域,提高社會誠信道德水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守信為榮、失信可恥”的誠信環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人行瀘州中支,完成時限:2016年起持續實施)
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育企業誠信文化,強化員工誠信意識,引導員工誠信執業。(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總工會、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起持續實施)
(十)大力開展誠信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各類新聞媒體長期深入開展信用宣傳,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識,倡導傳播信用理念,宣傳誠信事跡,曝光失信典型,在全市營造社會誠信守信的濃厚氛圍,培育瀘州特色信用文化。各牽頭單位要定期組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系列活動,實現有效果有聲勢的工作目標,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示範。(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人行瀘州中支、市工商局、團市委,完成時限:2016年起持續實施。)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成立瀘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市領導任副組長、市級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分設七個專項推進小組,進一步加強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日常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協調機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保障財政資金投入,重點保障政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事務中的公共服務支出,充分保障信用信息平台投入和正常運轉。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採購社會信用技術服務和信用信息產品。引導市場資金投入,鼓勵社會資金投入信用體系建設領域。
(三)加強工作考核。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對我市考核的指標體系,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督查,列入全市目標考核。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統籌解決推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難題。要加大嚴格考核問責力度,不斷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和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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