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

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是為了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5月7日,《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由山東省委、省政府發布,自2016年5月7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
  • 實施區域:山東省
  • 發布機構:山東省委、省政府
  • 發布日期:2016年5月7日
  • 實施日期:2016年5月7日
  • 文號:魯發〔2016〕12號
專項解讀,內容解讀,政策全文,

專項解讀

一、關於《意見》出台的重要意義
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個重大決策部署,是當前和“十三五”時期發展的主線,關係全局、關係長遠。5月16日,中財辦第13次會議上總書記有個重要講話,他在講話中指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質屬性是深化改革,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給質量滿足需要,使供給能力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的需要,主攻方向是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當前的重點是落實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應該說近年來,我省在推動產業升級、補齊發展短板、厚植髮展優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許多經驗路子,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包括今年年底,我省三次產業的結構就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過去我們是二三一產業結構,到今年年底,我們會變成三二一的產業結構,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將排第一位,超過二產,服務業將成為我省的主導產業。但也要看到,我省產品供給總體上中低端產品過剩、高端產品供給不足,還不能滿足產業轉型和消費升級的需要,可以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山東來說任務非常繁重。
《意見》的出台對於統一全省上下思想認識,加快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步伐,促進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實現由大到強、走在前列,必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二、關於《意見》的內容框架和主要特點
《意見》分為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組織保障五個部分,涵蓋了27項重點任務和40條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了推進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思想,在總體把握上,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紮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在推進路徑上,堅持“加減乘除”並舉,最佳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在努力方向上,促進經濟成長從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在改革目標上,推動產業層次向中高端邁進、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躍升。
《意見》提出了五項基本原則:一是供需結合、兩端發力。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結構的適應性,實現供需互促共進。二是因勢而謀、持續加力。順勢而為、因勢利導,不斷深化戰略、拓展優勢、補齊短板。三是因地制宜、精準用力。創造性落實五大任務,在“去”上見實效,在“降”上下功夫,在“補”上出實招。四是改革創新、激發活力。唯改革者進,唯創新者強,唯改革創新者勝。要以改革破難題,以創新促發展,培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五是綜合平衡、有序有力。著眼於轉型升級,致力於改革推進,立足於穩定發展,把握好節奏力度,積極穩妥推進改革持續深化。
圍繞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意見》對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等做出了安排,突出了三個方面的主要特點:
一是突出針對性。《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著眼改善供給,聚焦“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做到有的放矢、靶向發力。為此,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均與五大任務逐條對應,抓什麼、怎么抓、抓到什麼程度,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二是突出創新性。《意見》更加側重政策措施創新,既充分吸收借鑑外省市的經驗做法,又緊密結合我省實際,統籌運用財稅、金融、價格、標準、用地等多種手段,提出了40條含金量高的具體政策措施,打好組合拳、助推攻堅戰。
三是突出可操作性。《意見》對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能量化的量化,能明確的明確,做到了各項工作都有抓手,便於各級抓好落實。特別提出要構建1個實施意見、若干任務清單或專項方案組成的“1+N”制度體系,將進一步推動全省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關於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
《意見》聚焦2016年和2017年,重大任務延伸到2018年,力爭通過集中攻堅,推動要素配置效率明顯提升,形成多層次、高質量的供給體系。
(一)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
《意見》明確,2016-2018年,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煤炭、化工等重點行業,產能利用率力爭回升到80%以上。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目標,其中鋼鐵、煤炭產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以上。
《意見》提出,要在堅決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嚴禁新增產能基礎上,統籌推進“五個一批”:運用市場和法治方式,引導主動退出一批;強化環保、能耗等標準,倒逼出清一批;盤活存量資源,最佳化整合一批;加快企業“走出去”和國際產能合作,轉移消化一批;發展智慧型製造,改造提升一批。
為保障任務落實,《意見》提出了財政、稅收、金融、土地、人員安置等7條政策,比如,財稅政策方面,企業在資產重組、債務重組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按規定不徵收增值稅。金融政策方面,對整合過剩產能和併購困難企業的市場主體,積極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土地政策方面,對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退出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讓,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
(二)多措並舉減少庫存
《意見》明確,2016年,全省商品房去庫存周期降低到22個月左右,各市商品住房去庫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個月以內的合理區間。
《意見》立足於去庫存,著眼於城鄉統籌發展,強調了三個方面的重點:一是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城中村和城邊村原有居民、農村就地轉移就業人口“三個市民化”;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持不變,支持引導農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三權”權益。二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繼續推進住房貨幣化、市場化和社會化改革,發展房產租賃市場,改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三是調整最佳化房地產供應。建立房地產去庫存與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掛鈎制度,對房地產庫存明顯偏多的地區,暫停供應新增房地產開發用地等。《意見》還提出要推進工業品產銷模式創新,促進工業品去庫存,2016年工業品產銷率達到99%左右。
圍繞上述重點任務,《意見》提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支持農民進城購房等7條政策措施。圍繞拓展去庫存渠道,擴大貨幣化安置比重,各地新啟動的棚改項目總體上貨幣化安置比例不得低於50%;支持房產租賃行業發展,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建設占地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圍繞提高城鄉居民購房能力,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等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允許企業、個人均按5%下限繳費,實現低門檻、廣覆蓋;支持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農民安家貸”業務。圍繞調動農民購房積極性,提出農民進城購買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稅補貼、規費減免優惠;進城購房流動人口子女就近統籌安排到義務教育學校(幼稚園)就讀等政策。
(三)合理管控槓桿水平
《意見》明確,2016年,力爭上市掛牌企業累計達到2000家,新增直接融資額超過5000億元。到2017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通過智慧財產權入股、上市增發、兼併重組等多種方式,使企業自有資金的比重大幅提高。
《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政銀企風險處置合作機制。企業層面,重點是完善企業資本金補充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鼓勵企業多發企業債,拆解擔保圈。我省擔保圈、聯保圈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必須要加強防範,逐步化解。金融層面,重點是運用續貸展期、聯合授信等手段最佳化信貸服務,推進保險資金深層次參與經濟建設,加快不良資產核銷處置。政府層面,重點是靈活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基金和股權引導基金,妥善做好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工作,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
為確保任務完成,《意見》提出了擴大直接融資、運用保險資金等5條政策。比如,妥善化解企業債務,對貸款餘額5億元以上且債權銀行3家以上的客戶,全部組建債權人委員會;積極開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債轉股試點。加大直接融資補貼力度,對我省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且進行直接融資的企業,按1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各地設立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合作銀行小微企業貸款損失給予30%左右的補償等。
(四)綜合施策降低成本
《意見》明確,2016年,通過減稅降費為企業減輕成本負擔500億元左右,各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統一降至18%。到2018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零收費”,用電成本累計降低300億元。
《意見》提出在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稅費、社保、生產要素等成本的同時,引導企業把內部挖潛擺在首位,提出開展“對標挖潛、降本增效”活動,通過技術改造、加強精細化管理等方式降低費用。
政策措施方面,《意見》提出了政府性基金收費優惠、調低社保費用等8條政策。在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方面,提出2017年底前,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在調低社保綜合費用方面,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緩繳、延繳手續,緩繳、延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方面,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原則,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和大企業直供,有序放開發用電計畫;在減輕企業用地成本方面,各市、縣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現行稅額幅度內,提出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執行。在降低流通環節費用方面,取消不符合規定的公路收費項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費站點,嚴格執行國家、省收費公路“綠色通道”政策。
(五)突出重點補齊短板
《意見》提出,2016年,服務業增加值占比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超過第二產業。研發經費投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33%左右。新增高速公路通車裡程384公里,在建鐵路2423公里(含城市軌道交通)。減少貧困人口120萬人。2016-2017年改擴建學校2963所,全面解決城鎮普通中國小“大班額”問題。
《意見》在抓好“去”的同時,著力做好“補”的文章,完善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重大基礎設施網路;在城鎮建設“十個系統”,即立體交通、停車泊位、地下管網、雨污分流、智慧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集中供熱、大氣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系統;在農村實施“七改”工程,即加快推進改路、改電、改校、改房、改水、改廁、改暖。同時,《意見》更加注重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出要深化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2016-2017年省級財政累計獎補17億元以上用於解決“大班額”;全面啟動所有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全面落實精準扶貧措施,確保2018年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為保障任務落實,《意見》明確了13條具體政策,是五大任務中最多的。比如,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為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的活力,《意見》提出了加大創新扶持力度、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倍增等政策,主要包括“三個強化”:一是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對新升級為國家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獎勵。二是強化創業帶動就業。每年遴選不少於10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每個基地給予不低於800萬元的財政補助。三是強化品牌創建。對獲得國際知名品牌、國家級知名品牌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不斷提高山東品牌的影響力、競爭力和美譽度。
總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當說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省發改委將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推進合力,確保《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見到實效。為開創我省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做出更大貢獻。

內容解讀

2016年5月7日,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12號)。《實施意見》將為推動我省產業層次向中高端邁進、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躍升,實現由大到強、走在前列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意見》明確了推進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思想,在總體把握上,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紮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在推進路徑上,堅持“加減乘除”並舉,最佳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在努力方向上,促進經濟成長從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在改革目標上,推動產業層次向中高端邁進、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躍升。
《意見》提出了五項基本原則:一是供需結合、兩端發力。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結構的適應性,實現供需互促共進。二是因勢而謀、持續加力。順勢而為、因勢利導,不斷深化戰略、拓展優勢、補齊短板。三是因地制宜、精準用力。創造性落實五大任務,在“去”上見實效,在“降”上下功夫,在“補”上出實招。四是改革創新、激發活力。唯改革者進,唯創新者強,唯改革創新者勝。要以改革破難題,以創新促發展,培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五是綜合平衡、有序有力。著眼於轉型升級,致力於改革推進,立足於穩定發展,把握好節奏力度,積極穩妥推進改革持續深化。

政策全文

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
山東省正式印發《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實施意見圍繞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出台40條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補”抓什麼、怎么抓、抓到什麼程度,意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去產能 鋼煤產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 
主要目標 2016-2018年,“5+4”產能過剩行業(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煤炭、化工)產能利用率力爭回升到80%以上,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目標,其中鋼鐵、煤炭產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以上。
在具體實施中,主動退出一批。建立“殭屍企業”分類資料庫,制定針對性處置工作方案。鼓勵鋼鐵產能較大的地區和企業承擔更多壓減任務,引導煤炭企業主動退出長期虧損、停產、欠稅、欠費以及資源枯竭礦井。最佳化整合一批。鼓勵各類資本參與企業兼併重組和破產清算整合,有效盤活存量資源。改造提升一批。鼓勵發展煤電一體化和煤炭洗選加工轉化,建設一批煤炭特色突出的產業基地和園區。
政策支持 土地出讓收入支付職工安置費。對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退出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讓,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
產能過剩行業企業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對整合過剩產能和併購困難企業的市場主體,積極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
去庫存 農民進城購房最高享10%補貼
主要目標 2016年,工業品產銷率達到99%左右。全省商品房去庫存周期降低到22個月左右,各市商品住房去庫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個月以內的合理區間;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重達到50%以上。
在具體實施中,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制定10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實施方案,穩步推進撤鄉設鎮、撤鎮設市、鄉鎮合併、鎮改街、村改居,大力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城中村和城邊村原有居民、農村就地轉移就業人口“三個市民化”。
調整最佳化房地產供應。對房地產庫存明顯偏多的地區,暫停供應新增房地產開發用地。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閒置廠房、倉庫等轉型利用,依法依規改造為電商用房、養老地產、旅遊場所、中國小和幼稚園等專業設施。
政策支持 部分縣市農民進城購房最高享10%的補貼。支持農民進城購房。農民進城購買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稅補貼、規費減免等優惠,商品房庫存較多的縣(市、區)可根據購房支出給予3%-10%的補貼。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等地上附著物的農民,縣(市、區)政府可參照當地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價格給予補償,發放等額“房票”,在轄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抵作購房款。
去槓桿 明年銀行不良貸款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主要目標 2016年,力爭上市掛牌企業累計達到2000家,新增直接融資額超過5000億元。2017年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債轉股在全國的份額不低於不良貸款在全國的占比。2018年年底,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的比重超過30%。通過智慧財產權入股、上市增發、兼併重組等多種方式,使企業自有資金的比重大幅提高。
在具體實施中,強化企業金融服務,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降低利用再貸款資金髮放的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平,降低利用再貼現資金辦理貼現的利率水平。加強政府資金引導,充分發揮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積極爭取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
政策支持 加大對企業上市補貼力度。對我省已完成規範化公司制改制,申請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境外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申請募集規模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募集資金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單戶企業補助資金不低於10萬元,不超過100萬元;對我省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且進行直接融資的企業,按1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補助。
降成本今年為企業減負500億元
主要目標2016年,通過減稅降費為企業減輕成本負擔500億元左右,各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統一降至18%。科技進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達到56%以上。到2018年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零收費”,用電成本累計降低300億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行“一號通”“一表通”等審批服務模式,以及一視窗受理、一站式辦理、同城通辦等公共服務模式,方便民眾辦事創業。降低稅費成本,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擴圍。落實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規定減征、免徵、緩徵困難企業相關稅收。
政策支持自2016年5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新增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2017年年底前,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對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經濟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的困難企業,可下調住房補貼發放比例。
補短板新增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最高獎500萬
主要目標 2016年,服務業增加值占比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超過第二產業。研發經費投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33%左右,新增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台200個以上。新增高速公路通車裡程384公里,在建鐵路2423公里(含城市軌道交通);新建城市地下管廊100公里。減少貧困人口120萬人。2016-2017年改擴建學校2963所,全面解決城鎮普通中國小“大班額”問題。
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畫,推進企業創新百強工程和科技創新品牌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成果。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啟動100所示範校、優質特色校建設工程,建設25所技能型高職(專科)名校。全面啟動所有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分級診療試點;積極鼓勵社會辦醫,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合理有序流動。建設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2017年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
政策支持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擇優一次性補貼。將“創新券”政策範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對新升級為國家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獎勵。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轉化後,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副職和其他領導人員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