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5年4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共有60人次發言。現根據發言情況,將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的主要意見整理如下。

出席人員普遍認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將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強化措施,紮實工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網路初步建成,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實施,人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改善。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底子薄、欠賬多,城鄉和區域發展不平衡,財政投入偏少,服務效能不高,基層工作隊伍不穩定等問題。要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要求,緊緊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網路建設和隊伍建設,加大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力度,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制化,讓人民民眾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發展成果。報告客觀反映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如實報告了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工作思路和立法工作建議,內容全面、客觀實在、針對性強。審議中,大家還提出了一些具體意見和建議。
許多出席人員指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應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民眾有所呼,政府有所應”,切實回應民眾的真實需求,真正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生活,在提高質量、滿足民眾真正需求上下功夫。注重發動民眾和依靠民眾,激發廣大人民民眾參與文化創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形成萬眾創作、萬眾參與和共同繁榮的局面。許多出席人員指出,應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堅定不移地貫徹“雙百”方針,理直氣壯弘揚主旋律和正能量。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下大氣力多打造精品力作,努力營造積極健康、向善向美、奮發有為、和諧包容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力量。對一些歪曲歷史,違背事實,脫離實際的文化垃圾,應堅決清除,管理部門應認真把關,不能讓其隨便進入市場,誤人子弟。許多出席人員指出,應處理好精品工程和百花齊放、眼前和長遠、短線和長線、娛樂和育人的關係,切實糾正文化服務上的浮躁情緒和短期行為。應重視發揮政府調控職能,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吸取過去有益的經驗,通過各種文藝協會有計畫地組織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體驗生活,接觸廣大民眾,創造出一些受民眾歡迎的文化藝術精品來。
部分出席人員指出,應從中國實際出發考慮統籌推進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要因地制宜,因需而建,城市與農村、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需求不同,建設重點和建設模式就要有所區別,不能一個模式、“一刀切”。加強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績效評估,及時完善文化建設模式,調整相關政策,讓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好的效果。應突出民生需求的導向,緊密圍繞民眾文化需求和意願,通過廣泛組織和開展民眾喜聞樂見、樂於參與的活動形式,積極鼓勵和調動民眾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避免出現文化活動與民眾意願相脫節等現象,充分發揮公共資源的社會綜合服務效益。部分出席人員指出,應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相適應,建議在“十三五”的調研、籌劃、規劃當中,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投入統一納入進來考慮,有一個明確的意見和規劃。處理好市場和政府的關係,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原則,一方面各級政府要履行好在文化領域的公共服務職能,加大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財政投入,另一方面應積極拓寬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投入渠道,通過設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基金以及冠名、捐助、城鄉共建、結對幫扶、民辦、租賃等多種投入方式,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形成“政府投入和社會多渠道投入相結合”的投入機制。
部分出席人員指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應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傾斜,促進均衡發展。農村和民族地區的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應結合實際,突出地方特點和民族特色,增強實用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對鄉鎮文化站標準進行分區分類,使各個地方既可以按照自己的經濟實力搞好建設,也能達到充分發揮使用效率的要求。應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防止在城鎮化進程中對傳統名城、名鎮、名村的盲目拆除。部分出席人員指出,應進一步強化基層文化隊伍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人才管理機制。實行基層文化站工作人員從業資格準入制度,確保人員專職專用,同時進一步健全基層文化人才的引進、培養、獎勵等政策,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從事文化服務工作。加強對公共文化服務人員的培訓,將公共文化服務專業人才的培養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完善基層公共文物服務人才培訓和激勵機制。
部分出席人員認為,應深入研究網際網路時代下的社會公共文化特徵及對公眾文化價值觀的影響,儘快出台相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要解放思想,用“網際網路+”的概念來深化文化部門下一步工作的改革思路、改革出路。緊跟時代步伐,高度重視移動網際網路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作用,把移動網際網路納入到公共文化服務中,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正能量的作用。部分出席人員建議,將民族特色文化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扶持力度,對民族文化傳承、產業培育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適當予以政策傾斜。
部分出席人員指出,應進一步推動體制創新,建立健全考核、評估和獎勵機制。由國家層面或省級層面統一構建制度健全、獎懲分明、績效掛鈎的考核評估體系,將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各級黨政班子工作考核的內容,以此推動公共文化事業發展。部分出席人員指出,以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為主體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稅負太重,建議調整完善與文化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儘快健全對社會力量捐贈或投資文化遺產保護、文藝創作、公共文化服務的優惠政策措施。
部分出席人員提出,目前文化領域的法律法規數量少,效力層次比較低,現有的法律僅有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著作權法,行政法規主要集中在文化市場管理上,文化領域還沒有一部統領全局的基礎性法律,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的專項法律也沒有出台,對外文化系統領域行政法規屬於空白,現有的法律法規一些條款也不適應新的形勢、新的要求。應進一步加快文化立法的進程,建立健全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