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報銷

門診報銷:即去醫院門診的相關費用的報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門診報銷
  • 程式:持社保卡就醫
  • 限制:起付650元為限
  • 數量:每人每年460元
報銷標準,財政補助,四個特殊,一個程式,

報銷標準

起付650元為限
這次推出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首次為“一小”和無業居民兩大群體建立了門診報銷制度。根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情況,城鎮老年人、學生兒童和無業居民門診報銷起付標準統一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報銷數額為2000元。

財政補助

每人每年460元
新出台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還統一了財政補助標準,按每人每年460元進行補助。據了解,現行財政補助是按人群以不同標準補助。“一老”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補助50元;無業居民每人每年補助100元。三類人群年人均補助240元。這次調整為不再按人群劃分,而是按統一的標準予以補助,即每人每年補助460元。財政因此每年要增加3.2億元投入,使補助達6.9億元。

四個特殊

“一老”和無業居民實行社區首診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社區衛生事業的發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建立門診報銷制度後,城鎮老年人和無業居民門診就醫必須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並實行轉診制度。
由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沒有兒童門診,學生兒童則暫不執行該規定。
“一小”每年繳費增50元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一老”個人繳費每年300元;無業居民個人繳費每年600元;“一小”個人繳費每年100元,較原政策適當提高了50元。
重度殘疾人員無需個人繳納費用
對於重度殘疾的人員醫院規定無需繳納個人費用。

一個程式

明年起持社保卡就醫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參保人員按照“就近就醫、方便管理”原則,可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就近選擇3所醫院和1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後已領取社保卡的人員,須持本人社保卡就醫。參保後未領到社保卡的人員,就醫時需攜帶本市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的《北京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手冊》或者《北京市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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