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賚縣民政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民政工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起草,研究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推進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賚縣民政局
  • 地區:鎮賚縣
  • 職能:民政
  • 隸屬:政府機關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班子,人員編制,

部門職能

(二)承擔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督的責任。依法對全縣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察。
(三)貫徹執行國家優撫政策,組織、協調、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研究做好全縣退役士兵(含士官)、復員幹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接收安置工作和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訓、就業工作。
(五)擬定全縣救災減災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災情;對本級救災款物監督;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擬定全縣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呈報;負責鄉際及全縣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八)起草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規範性檔案,擬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組織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擬定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實施辦法;指導福利彩票發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民政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社會救濟科。
負責救災搶險、轉移安置、扶持災民的生產生活、救濟特困戶、五保救濟、農村福利服務中心管理、孤、寡、殘安居保證其基本生活。
(二)優撫科。
負責擁軍優屬、走訪慰問、動員兵員、優待落實。雙擁共建、解決優撫對象各類困難、落實優撫法規、安置退伍軍人,做好軍烈屬、復員軍人、傷殘軍人、退伍軍人工作。
(三)社會事務科。
負責基層政權建設、行政區劃管理、邊界糾紛、殯葬改革、勘定邊界、民辦非企業和社團管理登記、婚姻登記管理。
(四)綜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工人管理,信訪、機關事務管理,財務管理,職工思想教育管理。根據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民政工作等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及其他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民政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於龍 歷任:大屯鎮鎮長、黨委書記,鎮賚鎮黨委書記、鎮長,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民政局局長 領導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鄒立學 歷任:紀委監察二室主任,紀委執法室主任,民政局紀檢組長,民政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優撫科、社會事務科、安置辦、烈士陵園管理中心、殯儀館、公墓管理服務中心、殯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記處、社區服務管理中心、政務大廳民政視窗
副局長葛占平
歷任:財政局社保科科長,財政局綜合科科長,財政局農發辦主任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社會救濟科、社會救助事業中心、慈善總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地名、行政區劃及基層政權

人員編制

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長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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