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釵之年(年齡代稱)

金釵之年(年齡代稱)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年齡代稱,古人指女子十二歲的年齡。 女子12歲稱金釵之年,13歲稱豆蔻年華,15歲稱及笄之年,16歲稱碧玉年華,20歲稱桃李年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釵之年
  • 外文名:jin chai zhi nian
  • 含義:12歲女孩的稱謂
年齡稱謂,現代稱謂,

年齡稱謂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髫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孩童。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蔠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女子出嫁稱摽梅之年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鼠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乾支,因而稱作“六十乾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現代稱謂

男女統稱:男稱鬚眉、女稱巾幗
夫妻一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