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人白介素2

重組人白介素2

重組人白介-素2(rhIL-2)是基因重組產品, 是一種非糖基化蛋白,生物活性與天然IL-2 相同,含有133個胺基酸殘基,相對分子質量為15·5 k,其藥理作用在於增強免疫應答。重組人IL-2。1992年在美國經FDA 批准上市,商品名為 Proeukin。 此後相繼在日本、丹麥等國家上市,批准的臨床套用適應證為腎癌、血管肉瘤和黑色素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組人白介素-2
  • 外文名: Recombinant Human Interleukin-2
  • 相對分子質量:15500
藥典標準,定義、組成及用途,基本要求,製造,檢定,藥理作用,藥代動力學:,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禁忌症,規格,

藥典標準

定義、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高效表達人白細胞介素-2(簡稱人白介素-2)的大腸桿菌,經發酵、分離和高度純化後獲得的重組人白介素-2製成。合適宜穩定劑,不含防腐劑和抗生素。

基本要求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及輔料、水、器具、動物等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製造

1工程菌菌種
1.1 名稱及來源
重組人白介素-2工程菌株系由帶有人白介素-2基因的重組質粒轉化的大腸桿菌菌株。
1.2 種子批的建立
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規定。
1.3 菌種檢定
主種子批與工作種子批的菌種應進行以下各項全面檢定。
1.3.1 劃種LB瓊脂平板
應呈典型大腸桿菌集落形態,無其他雜菌生長。
1.3.2 染色鏡檢
應為典型的革蘭氏陰性桿菌。
1.3.3 對抗生素的抗性
應與原始菌種相符。
1.3.4 電鏡檢查(工作種子批可以免做)
應為典型大腸桿菌形態,無支原體、病毒樣顆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1.3.5 生化反應
應符合大腸桿菌生化反應特性。
1.3.6 人白介素-2表達量
在搖床中培養,應不低於原始菌種的表達量。
1.3.7 質粒檢查
該質粒的酶切圖譜應與原始重組質粒的相符。
1.3.8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檢查(工作種子批可免做)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應與批准的序列相符。
2原液
2.1 種子液製備
將檢定合格的工作種子批菌種接種於適宜的培養基(可含適量抗生素)中培養。
2.2 發酵用培養基
採用適宜的不含抗生素的培養基。
2.3 種子液接種及發酵培養
2.2.3.1 在滅菌培養基中接種適量種子液。
2.2.3.2 在適宜的溫度下進行發酵,應根據經批准的發酵工藝進行,並確定相應的發酵條件,如溫度、pH值、溶解氧、補料、發酵時間等。發酵液應定期進行質粒丟失率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G)。
2.4 發酵液處理
用適宜的方法收集、處理菌體。
2.5 初步純化
採用經批准的純化工藝進行初步純化,使其純度達到規定的要求。
2.6 高度純化
經初步純化後,採用經批准的純化工藝進行高度純化,使其達到3.1項要求,即為重組人白介紊-2原液。加入適宜穩定劑,除菌過濾後於適宜溫度下保存,並規定其有效期。
2.7 原液檢定
按3.1項進行。
3半成品
3.1 配製與除菌
3.1.1 稀釋液配製
按經批准的配方配製稀釋液。配製後應立即用於稀釋。
3.1.2 稀釋與除菌
將檢定合格加穩定劑的重組人白介素-2原液用2.3.1.1項稀釋液稀釋至所需濃度。除菌過濾後即為半成品,保存於2~8℃。
3.2 半成品檢定
按3.2項進行。
4成品
4.1 分批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批規程”規定。
4.2 分裝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裝和凍乾規程”及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A有關規定。
4.3 規格
應為經批准的規格。
4.4 包裝
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及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有關規定。

檢定

1原液檢定
1.1 生物學活性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ⅩD)。
1.2 蛋白質含量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B第二法)。
1.3 比活性
為生物學活性與蛋白質含量之比,每1mg蛋白質應不低於1.0×10IU。
1.4 純度
1.4.1 電泳法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ⅣC)。用非還原型SDS-聚丙烯醯胺凝膠電泳法,分離膠膠濃度為15%,加樣量應不低於10μg(考馬斯亮藍R250染色法)或5μg(銀染法)。經掃瞄器掃描,純度應不低於95.0%。
1.4.2 高效液相色譜法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ⅢB)。色譜柱以適合分離分子質量為5~60kD蛋白質的色譜用凝膠為填充劑;流動相為0.1mol/L磷酸鹽-0.1mol/L氯化鈉緩衝液,pH7.0(含適宜的表面活性劑);上樣量應不低於20μg,在波長280nm處檢測,以人白介素-2色譜峰汁算的理論板數應不低於1500。按面積歸一化法計算,人白介素-2主峰面積應不低於總面積的95.0%。
1.5 分子量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Ⅳ C)。用還原型SDS-聚丙烯醯胺凝膠電泳法,分離膠膠濃度為15%,加樣量應不低於1.0μg,製品的分子質量應為15.5kD±1.6kD。
1.6 外源性DNA殘留量
每1次人用劑量應不高於10ng(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B)。
1.7 宿主菌蛋白質殘留量
應不高於蛋白質總量的0.10%(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C)。
1.8 殘餘抗生素活性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A),不應有殘餘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如製品中含有SDS.應將SDS濃度至少稀釋至0.01%再進行測定。
1.9 細菌內毒素檢查
每100萬IU應小於10E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E凝膠限度試驗)。如製品中含有SDS,應將SDS濃度至少稀釋至0.0025%再進行測定。
1.10 等電點
主區帶應為6.5~7.5,且供試品的等電點圖譜應與對照品的一致(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Ⅳ D)。
1.11 紫外光譜
用水或生理氯化鈉溶液將供試品稀釋至約100~500μg/ml,在光路1cm、波長230~360nm下進行掃描,最大吸收峰波長應為277nm±3nm(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ⅡA)。
1.12 肽圖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E),應與對照品圖形一致。
1.13 N端胺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測定1次)
用胺基酸序列分析儀測定,N端序列應為:
(Met)-Ala-Pro-Thr-Ser-Ser-Ser-Thr-Lys-Lys-Thr-Gln-Leu-Gln-Leu-Glu。
2半成品檢定
2.1 細菌內毒素檢查
每100萬IU應小於10E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如製品中含有SDS,應將SDS濃度至少稀釋至0.0025%再進行測定。
2.2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成品檢定
3.1 鑑別試驗
按免疫印跡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 A)或免疫斑點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 B)測定,應為陽性。
3.2 物理檢查
3.2.1 外觀
應為無色或微黃色澄明液體。
3.2.2 可見異物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B),應符合規定。
3.2.3 裝量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應不低於標示量。
3.3 化學檢定
3.3.1 pH值
應為3.5~4.5(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A)。
3.3.2 滲透壓摩爾濃度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H),應符合批准的要求。
3.4 生物學活性
應為標示量的80%~150%(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Ⅹ D)。
3.5 殘餘抗生素活性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A),不應有殘餘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如製品中含有SDS,應將SDS濃度至少稀釋至0.01%再進行測定。
3.6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7 細菌內毒素檢查
每1支應小於10E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如製品中含有SDS,應將SDS濃度至少稀釋至0.0025%再進行測定。
3.8 異常毒性試驗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F小鼠試驗法),應符合規定。
3.9 殘餘乙腈含量
如工藝中採用乙腈,則照氣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Ⅲ C)進行。色譜柱採用石英毛細管柱,柱溫45℃,氣化室溫度150℃,檢測器溫度300℃,載氣為氮氣,流速為每分鐘4.0ml,用水稀釋乙腈標準溶液使其濃度為0.0004%,分別吸取1.0ml上述標準溶液及供試品溶液頂空進樣400μl,通過比較標準溶液和供試品溶液的峰面積判定供試品溶液乙腈含量。乙腈含量不高於0.0004%。

藥理作用

白介素-2(Interleukin-2,IL-2)是輔助型T淋巴細胞(TH)活化產生的細胞因子[1-2]。IL-2具有雙重調控免疫應變的能力,可有效誘導細胞免疫和體液免疫應答。重組人白介-素2(rhIL-2)是基因重組產品,含有133個胺基酸殘基,相對分子質量為15·5 k,其藥理作用在於增強免疫應答。
阿地白介素(IL-2)的主要生理作用是刺激和維持T細胞的分化增殖。IL-2有關腫瘤的生物學活性包括:1.刺激自然殺傷(NK)細胞的增殖和活化,並增強其活性。2.誘導細胞毒性淋巴細胞,增強其溶細胞活性。3.誘導淋巴因子活化殺傷(LAK)細胞。LAK細胞具有廣譜的抗腫瘤活性,可以溶解多種腫瘤細胞。IL-2不僅是產生LAK細胞的必需淋巴因子,而且在它的存在下還能維持LAK細胞的增殖和長期生長,因此,在臨床抗腫瘤治療時往往把IL-2和LAK細胞同時給予,這就是惡性腫瘤的過繼免疫性治療(adoptiveimmunetherapy,AIT)。4.刺激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的增生並增強其活性。動物實驗證明,TIL較LAK細胞的抗腫瘤活性高50~100倍。5.不僅能促進T細胞增殖,且對細胞有促增殖和促分化作用。在腫瘤治療的動物模型中已證明,當T細胞中介抗瘤反應強烈時,很低量的IL-2已足以激化抗瘤作用;但當T細胞中介的抗瘤反應很弱時,則需要很高劑量的IL-2。低劑量可以顯著地刺激T細胞,而激活NK及LAK細胞則要求很大劑量。因IL-2不能直接抗癌,用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興奮免疫機制,以加強抗癌作用。以前常用的IL-2和LAK細胞聯合套用治療惡性腫瘤,現已不再推薦,而代之以IL-2與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聯合療法(過繼療法adoptive therapy)。6.rhIL-11為177個胺基酸組成的活性蛋白質。其編碼基因位於19號染色體長臂13區。作用於巨核細胞系較晚期階段的巨核細胞水平,促進巨核細胞的增殖及成熟,並促進血小板的產生。IL-11雖無巨核細胞集落刺激因子(Meg-CSF)的活性,但有巨核細胞增殖因子的活性,與GM-CSF及IL-3協同作用,可使CFU-MegDNA量增多。

藥代動力學:

本品在體內主要分布於腎臟、肝臟、脾臟和肺臟。腎臟是主要的代謝器官,腎組織細胞的組織蛋白酶D分解本品。血清中分布和消除半衰期(t1/2)分別為13分鐘和85分鐘。

適應症:

1.用於腎細胞癌、黑色素瘤、乳腺癌、膀胱癌、肝癌、直腸癌、肺癌的治療。用於癌性胸腹水的控制,也可以用於淋巴囚子激活的殺傷細胞的培養。
2.用於手術、放療及化療後的腫瘤患者的治療,可增強機體免疫功能。
3.用於先天或後天免疫缺陷症的治療.提高病人細胞免疫功能和抗感染能力。
4.各種自身免疫病的治療,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乾燥綜合症等。
5.對某些病毒性、桿菌性疾病、胞內寄生菌感染性疾病,如B型肝炎、麻風病、肺結核、白色念珠菌感染等具有 一定的治療作用。

用法用量

用滅菌注射用水溶解,具體用法、劑量和療程因病而異,一般採用下述幾種方法(或遵醫囑)。
1.全身用藥:
(1)皮下(或肌肉)注射:重組人白細胞介素-2(Ala) 60~100萬IU/次(1~2支),加2ml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注射3次/周,6周為一療程。
(2)靜脈注射:40~80萬IU/m2(1~2支),加生理鹽水500ml,滴注時間不少於4小時,每天3次,6周為一療程。
(3)介入動脈灌註:50~100萬IU/次(1~2支),2~4周一次,2~4次為一療程。
2.區域與局部給藥:
(1)胸腹腔注入:用於癌性胸腹腔積液,重組人白細胞介素-2(Ala)100~200萬IU/m2(1~2支),儘量抽去腔內積液後注入,每周1~2次,2~4周(或積液消失)為一療程。
(2)腫瘤病灶局部給藥:根據瘤灶大小決定用藥量,每次用量不少於10萬IU,隔日一次,4~6次為一療程。

不良反應

各種不良反應中最常見的是發熱、寒戰,肌肉酸痛,與用藥劑量有關,一般是一過性發熱(38℃左右),亦可有寒戰高熱,停藥後3~4小時體溫多可自行恢復到正常。個別患者可出現噁心、嘔吐、皮疹、類感冒症狀。皮下注射者局部可出現紅腫、硬結、疼痛,所有副反應停藥後均可自行恢復。

注意事項

本品必須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師掌握下慎重使用。
使用較大劑量時,本品可能會引起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徵,表現為低血壓、末梢水腫、暫時性腎功能不全等,應立即停用,積極對症處理。應注意,使用本品應嚴格掌握安全劑量。
藥瓶開啟後,應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預充式注射器包裝僅為一次性使用,不得重複使用。使用本品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大劑量。應嚴格掌握安全劑量。使用本品低劑量、長療程可降低毒性,並且可維持抗腫瘤活性。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小兒、有嚴重心腦腎併發症的老年人慎用。

禁忌症

1.對本品成分有過敏史的病人。
2.高熱、嚴重心臟病、低血壓者,嚴重心腎功能不全者,肺功能異常或進行過器官移植者。
3.重組人白細胞介素-2即往用藥史中出現過與之相關的毒性反應: ⑴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 ⑵未控制的心率失常; ⑶胸痛並伴有心電圖改變、心絞痛或心肌梗塞; ⑷心壓塞; ⑸腎功能衰竭需透析>72小時; ⑹昏迷或中毒性精神病>48小時; ⑺頑固性或難治性癲癇; ⑻腸局部缺血或穿孔; ⑼消化道出血需外科手術;

規格

10萬IU、20萬IU、50萬IU、100萬IU、150萬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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