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雙橋區經信委

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業、對外貿易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提出商貿流通業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起草商貿流通業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起草對外貿易經濟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訂有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雙橋區經信委
  • 位於:重慶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重慶市雙橋區經信委職能
(二)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特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建議,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平衡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推進出口基地建設,指導對外貿易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事務。
(三)負責提出本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和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與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件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進出口企業參加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起)訴工作。
(五)負責擬訂年度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承擔煤、電、工業用油、氣、運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的責任。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指導鹽行業管理;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指導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聯繫服務重點項目投資商。
(七)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負責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擬訂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區內、本區外出、外地來區舉辦的大型展會的統籌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負責擬訂我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核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
(八)負責本區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對生豬屠宰、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管理外貿發展促進資金的責任,研究提出對外開放的對策措施。
(十)貫徹執行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負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和區域內軍工科研生產的管理。
(十一)負責本區汽車、機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技術規範。承擔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活動的組織管理的責任。
(十二)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推動商貿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貿流通各類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組織、指導商貿流通業職工技能培訓和有關特有工種職業技術鑑定。
(十六)擬訂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糧食流通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儲備糧油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糧食庫存檢查的責任。
(十七)指導推進全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培育城鄉市場。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參與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十八)承擔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和煙花爆竹市場有序供應的責任。負責全區煙花爆竹統一歸口經營管理,承擔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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