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9〕218號
發布通知,意見全文,

發布通知

渝辦發〔2009〕21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九年七月十日

意見全文

重慶市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進一步提升我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水平,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平安重慶的決定》(渝委發〔2009〕8號)精神,現就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目標任務和工作標準
(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單位是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其對消防安全和致災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形勢。目前,我市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較低,單位主體責任不夠落實,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比較突出,因消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火災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2008年,我市各類單位和場所共發生火災3507起,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火災就占了72.7%。在這些火災中,僅有63.2%的單位自動報警系統能夠運行,77.8%的單位室內消火栓能夠發揮作用。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就是用統一、規範的模式,對社會單位實施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以達到自我管理、自主防範的目的。作為安全生產工作中一項基礎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工作,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既是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單位本質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打牢全社會消防安全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有效手段,更是建設“平安重慶”,實現重慶大開放大發展的有力保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平安重慶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把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導思想及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典型示範、以點帶面、注重實效、分步推進”的原則,大力推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全面夯實消防安全基礎。各區縣(自治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達標率2009年要達到40%、2010年達到60%、2011年達到80%,到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實現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通過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日常消防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火災防控能力顯著增強,為建設和諧平安重慶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三)工作標準。通過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到“一明確、三建立、五規範”的標準。“一明確”:即明確單位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實現崗位職責明晰化。“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實現管理組織體系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實現日常管理制度化;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實現檔案管理規範化。“五規範”:即規範防火巡查、檢查,實現消防檢查常態化;規範消防控制室管理,實現內部建設統一化;規範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實現設施保養專業化;規範消防宣傳培訓,實現消防知識普及化;規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實現火災處置程式化。
二、認真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條塊結合”的原則,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北部新區管委會職責: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落實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科學制訂本地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成立組織機構,落實責任領導和具體人員;認真組織召開本地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推進會議,做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向社會公告。
(二)市公安消防局職責: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全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加強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檢查督導。
(三)市教委職責:負責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及直接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樣板學校”評定掛鈎。
(四)市商委職責:負責加強對商場、市場等商貿企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評優評先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五)市文化廣電局職責:負責加強對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廣播電視設施、文物古建築、博物館、紀念館等單位或場所及直屬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評優評先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六)市衛生局職責:負責加強對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及直接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等級醫院評定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七)市國資委職責:負責按照國有出資人的職責,督促所屬國有重點企業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具體細則,配合行業管理部門對所監管的國有重點企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
(八)市安監局職責:負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督促本系統對所監管行業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評優評先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九)市旅遊局職責:負責加強對旅遊星級飯店、A級旅遊景區及直接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評定、覆核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十)市民防辦職責:負責加強對人防工程及直接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檢查督導,結合行業特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本系統評優評先等行業管理措施相掛鈎。
(十一)市政府督查室職責:負責將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市政府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適時組織市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督查督辦工作。
三、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一)切實加強領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作為一項常態性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為加強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督導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劉學普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泰來,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傅紀成任副組長,市教委、市商委、市文化廣電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市安監局、市旅遊局、市民防辦、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全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組織、協調、推進和考核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開展好各項工作。
(二)強力推動實施。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市政府規定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年度目標任務,儘早部署。要結合本地區每年年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調整工作,及時確定當年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單位。要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任務逐項細化,層層分解落實到街鎮、部門和單位,實行分片包乾。要通過召開推進會議、舉辦培訓班、參觀樣板單位、播放示範片等形式,讓各行各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認識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儘快掌握實現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重點和方法,大力推進實施,力爭早日達標,確保全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三)強化檢查督導。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創建單位,加強檢查指導。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或監管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檢查督導,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各區縣(自治縣)有關行業主管或監管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政區域負責指導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情況至少開展兩次以上檢查指導。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對創建單位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督導。全市各級各有關行業主管或監管部門要立足實際,重點幫助單位解決消防責任不落實、消防管理不到位、違章行為不禁止等突出問題,督促單位儘快達到“一明確、三建立、五規範”標準,確保創建一個、達標一個,達標一個、保持一個,切忌只講數量不重質量。
(四)嚴格考核驗收。每年11月底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考評細則要求,切實搞好本地區創建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驗收工作,並將驗收結果向社會公告。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平安重慶”建設考核有關要求和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綜治委《重慶市消防工作考核辦法》(渝防發〔2009〕7號)的有關內容,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本系統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考核內容,特別要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的達標率作為政府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並將驗收考核結果與年終評優評先、評星評級等掛鈎。
附屬檔案:重慶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考評細則
重慶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考評細則
被評單位: 評審時間: 年 月 日
評審組成員單位:
考評項目
考 評 內 容
標準分
考 評 方 法
實得分
一、消防安全職責
(8分)
1.是否有年度消防工作計畫;
2.是否每月召開消防工作例會;
3.單位的10類人員是否熟悉各自職責。
8
查看單位檔案,現場抽問:
1.無工作計畫扣2分;
2.未召開例會每缺一次扣0.5分;
3.抽問不熟悉職責的扣3分。
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二、消防組織
(5分)
1.是否以正式檔案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歸口部門;
2.是否按從業人員總數的30%成立義務消防隊。
5
1.查看檔案,未確定的扣2分;
2.未建立義務消防隊的扣3分,人數未達到30%的扣1分。
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三、消防安全制度
(8分)
是否建立13項消防安全制度。
8
查看單位檔案資料,13項制度缺一項扣1分,內容不合理的每項扣0.5分,直至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四、消防檔案
(10分)
是否建立18種檔案。
5
查看檔案資料:
1.18種檔案盒每缺一種扣0.5分;
2.每種檔案內容不齊每種扣0.5分。
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消防檔案管理要求:
1.是否設定消防檔案專用櫃;
2.檔案盒外觀顏色、大小、型號是否統一,檔案盒正面和側面是否有檔案名稱標籤;
3.檔案是否裝訂。
5
查看檔案,未達第2項要求的本項目分數全扣,其餘各項要求未達到的每項扣1分,直至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五、防火檢查及
隱患整改
(15分)
1.是否按規定開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季)防火檢查;
2.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及時;
3.現場抽查是否發現消防違章現象。
15
查看記錄,未按規定組織巡查或檢查的扣3分,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的扣5分,現場發現消防違章的扣15分。
本項目分數扣完為止。

六、消防控制室管
理(10分)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
(1)每班是否2人值班;
(2)值班人員是否都持證上崗;
(3)值班人員是否熟悉設備操作及火災事故處置流程。
5
查看值班記錄,看每班是否有2人值班簽名,查看值班人員上崗證,抽查值班人員系統操作能力。
任一項未達到的本項目分數全扣。

2.消防控制室管理:
(1)是否實行24小時值班;
(2)消防控制室的設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
第一項未達到扣2分,第二項未達到扣3分,扣完為止。

七、消防設施維護
管理(15分)
1.現場抽查消防設施有效率是否達到100%;
2.是否按規定開展建築消防設施每日巡視檢查、每月測試檢查、年度檢驗檢查;
3.消防設施是否按規定設定標牌。
15
查看記錄,1、2、3項未達到的各扣5分。

八、消防宣傳與培
訓(13分)
1.對公眾開放的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是否開展消防宣傳“三提示”;
2.對每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年是否不少於1次;
3.人員密集場所對從業人員是否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培訓;
4.抽問2人消防安全基本常識和技能掌握情況。
13
前三項每缺一項扣3分,抽問員工1人不熟悉的扣2分,以此類推。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10分)
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訂是否合理;
2.是否每年組織兩次消防演練。
10
預案未制訂的扣5分,未按規定製訂的扣3分;未按規定實施演練的扣5分。

十、其他(6分)
1.旅館、餐飲場所、醫院、學校等是否簽訂廚房煙道清洗契約,清洗間隔時間是否大於1個季度;
2.旅館及其客房、商店、餐飲場所、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等是否在各樓層的明顯位置設定安全疏散指示圖;
3.高層旅館客房內是否配備應急手電筒、防煙面具;
4.商場門市、公共娛樂場所大廳的疏散走道和營業區之間是否在地面上設定明顯的界限標識;
5.商場疏散走道寬度是否符合要求;
6.公共娛樂場所是否設定聲音或視像警報。
6
單位存在幾項考核幾項,每項2分,扣完為止。

十一、否決項
1.本年度發生火災事故;
2.本年度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且未整改完畢;
3.本年度因消防違章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立案處罰。

凡出現其中任一種情形的,即視該單位為不達標單位。
□無
□第一種
□第二種
□第三種
總分(100分)

說明:1.本細則適用於重慶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驗收考核。
2.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應對照此表開展自評,查漏補缺。
3.未設定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此表“考評項目”第六項不考評,其考評實際得分按其他項目考評所得總分乘以係數1.1。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作考評標準分值為100分,考評以100分為滿分。按考評實際得分分為三個等級:考評實際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為先進單位;考評實際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不足90分的為達標單位;考評實際得分不足80分的為不達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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