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差異

遺傳差異是由遺傳基因引起的個體生理、心理差別。近代遺傳科學表明,正常人體每個細胞核內有 23 對染色體,共排列著 5 萬多條能決定子代不同遺傳性狀的基因。基因的主要成分是稱為 DNA 的化學物質。DNA 經過轉錄和翻譯兩個步驟,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並貯存、複製、傳遞遺傳信息。

個體遺傳基因千差萬別,會給人的發展打下一定的印記,主要表現在兩方面:生理方面, 遺傳控制個體的先天解剖特徵和生理機能,致使不同的人在機體構造、形態、感官、神經系統上呈現差異;心理方面,遺傳會給個體的能力發展和性格氣質形成帶來重大影響,是人們心理狀態各不相同的自然前提。對此西方有“遺傳決定論”和“環境決定論”。前者過分誇大遺傳的作用,後者卻縮小或無視其作用。辯證唯物主義認為,遺傳僅僅為個體發展差異提供可能性,起決定作用的是環境和教育,其中,教育具有主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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