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旗

荷蘭國旗

荷蘭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自上而下由紅、白、藍三個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相連而成。藍色表示國家面臨海洋,象徵人民的幸福;白色象徵自由、平等、民主。還代表人民純樸的性格特徵;紅色代表革命勝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荷蘭國旗
  • 形狀:長方形
  • 比例:長與寬之比為3∶2
  • 顏色:自上而下由紅、白、藍三個顏色
荷蘭曾受西班牙統治,於16世紀時荷蘭之奧蘭治親王威廉領導人民發動獨立戰爭,他們設計了一面橘、白、藍的三色旗,這三個顏色源至奧倫治家族徽章:藍色的底上有個白色的號角,並裝飾著橘色的繩索。在1630年後,因為色彩不夠鮮艷,在戰場與海上不易辨認,以及部分人民對奧倫治家族的獨裁統治感到不滿;國旗顏色逐漸由紅色取代橙色,並將藍色加深。
1937年2月19日,荷蘭威廉明娜女王(Queen Wilhelmina)頒布法令正式規定荷蘭國旗的顏色是朱紅色、白色、鈷藍色,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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